第二百四十四章 公司(2 / 2)

開海 奪鹿侯 3725 字 8個月前

講武堂有個詞專門描述這種東西,叫什麼來著?

楊廷相用指節敲著額頭,兩眼直勾勾看著飄忽的煤油燈,突然抬手在麵前的空氣中點了點,自言自語道:“對了,產業鏈。”

東洋軍府的軍人合同期限刨除受訓外實際是不到四年,也就是說兩年後新大陸必然會產生大量退役旗軍,而在戰爭中成長起來的軍官未必會離開軍隊,就會造成軍隊臃腫,軍官越來越多、旗軍卻固定在五萬六千的數目上。

而在軍隊編製之外,如果沒有大規模慘敗,難以融入和平的旗軍也將會越來越多,戰場上隻需要簡單地扣動扳機就能解決所有問題,但和平生活並非如此。

至少在他們走投無路之前,將他們引上這條路的罪魁禍首能給他們一個重操舊業的機會。

雇傭兵公司是很好的方式。

聯係東洋軍府最近的事務,楊廷相不難看出所謂的公司是為即將到來的徽商與一部分閩廣商賈準備的,顯而易見,等他們過來,所謂的東洋雇傭軍公司就能開始盈利。

如果說陳沐讓楊廷相著手準備商賈的公司審批、建立雇傭兵公司並在東海岸修建商港、發展造船業的計劃意味著陳沐向歐羅巴的展望,那麼接下來關於武裝船隊的標準細則就讓楊廷相看到陳沐對歐羅巴的野心。

公司製度在陳沐的規劃下並不在商業,儘管它們的主人是一群商賈,但明顯是商業與軍事並重。

商業上,東洋軍府的商稅為兩成半貨物關稅與半成運輸稅,貨物從常勝靠港後卸貨由沿途村鎮百姓出力運輸向東海岸,各公司武裝船隊不準駛向西海岸。

在這個條件下,軍府給予各個公司在新西班牙租用土地的權力,但土地隻能用來種植少量糧食與大量經濟作物或開設工廠,不準用作其他用途,像什麼修大宅子、大院子全部禁止,土地的租賃者為公司而非個人。

軍事上,各公司都必須安插東洋軍府旗軍,一開始隻是派遣旗軍作為向導與保護安全,但隨公司貿易額增加,不但憑年度稅額擴編武裝船隊,安插的軍官與旗軍也會隨其購買船艦加入公司。

東洋軍府不參與經營,但收稅並掌控武力。

最低年納稅一千兩獲得許可購買五條小鯊船、十門二斤炮、雇傭一百名武裝水手;年納稅兩萬兩獲得許可購買十條小鯊船、兩條四百料鯊船、雇傭四百名武裝水手。

到最後年納稅百萬兩準購十艘六甲級戰艦、兩艘南塘級戰艦及雇傭相應武裝水手,一個公司的武力就等於兩個衛。

即使東洋軍府收三成稅,現在的楊廷相也不認為會有哪個公司能得到購買南塘級戰艦的財力,他覺得陳沐定下這個規矩就是單純讓人看看……但如果哪個公司能一年給朝廷交上哪怕一百萬兩,楊廷相覺得滿朝文武沒人會在意賣出兩艘南塘艦。

萬曆爺可能蹦著跳著就把戰船賣了。

“修吧,修吧。”

楊廷相扯掉發巾抬起雙臂撓撓頭,皺著眉頭自言自語:“新西班牙得把小鯊船自造了,南塘艦估計這輩子都賣不出去,但小鯊船,恐怕要賣許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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