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後的中國、曇花一現的羅馬,都是國家軍隊,前者大多數時間是國家擁有軍隊、後者大多數時間是軍隊擁有國家,但都是國家軍隊。
隻有分權,地方權力過大,才會國家無法擁有軍隊,比方說封建體係下的歐洲。
英格蘭就處於這種製度之下。
此時此刻,包括普利茅斯所在的德文郡,相鄰的三個郡伯爵都收到消息,集結領地貴族,子爵、男爵與騎士們穿上最靚的鎧甲、帶上最美的妓女與最好的酒、騎著最雄健的馬兒搜羅村子裡的流氓、醉鬼、伐木工、獵人,促成最酷的烏合之眾,開赴普利茅斯。
站在普利茅斯城下,哪怕圍城營地像市場一樣混亂也不會有任何人感到擔心,他們確信城中叛軍不敢出城作戰……假使他們真有這樣的膽子,早就在軍隊集結過程中出城迎戰了,那個時候他們不出兵,這個時候更不會出兵。
人們興高采烈,從彆的領地趕來的貴族們好不容易出趟遠門,把軍隊往圍城營地一丟,就高高興興地招呼上幾名相熟的同僚,喜歡打獵的帶著扈從出去打獵、喜歡女人的就去附近村子流竄著尋找看的上眼的美婦人,還有喜歡搞破壞的心理變態去舉著火把四處晃悠,哪裡順眼點哪裡。
他們知道圍城時期到處亂跑可能會遭遇什麼,但沒人會為此感到擔心。
彆管在尼德蘭還是法蘭西,仗都是這樣打的,真正的會戰少之又少,十年都未必遇得上一次,戰役中出現的傷亡絕大多數都發生在遭遇戰,偵察兵、尋水隊、征糧隊、搶劫隊……這些少則數人、多則十數人的隊伍,在荒郊原野遭遇兩名騎士與三四名武裝扈從意味著什麼?
意味著團滅而騎士老爺們可能連點皮都沒擦破。
至於說攻城?
省省吧,沒人打算攻城,城裡頭叛軍的兵還是挺多的,而且他們都聽說了大明的軍隊很能打,在陸地上把西班牙軍團都乾沉了,沒人去找那不自在,天氣很好、他們的軍糧非常充足,圍著就是了,圍著圍著城裡的叛軍就會投降。
哪怕那些大明商人不投降,城鎮市民也會因饑餓而受不了開城投降。
萬一他們不投降也沒關係,倫敦的女王已經下令,命令宮廷侍衛長、萊徹斯特伯爵羅伯特·達德利回到他的領地召集附庸與軍隊,從陸地向普利茅斯進軍;還有霍金斯爵士與德雷克,他們受女王準許在倫敦借船雇兵,也準備從海路返回封鎖港口。
羅伯特·達德利爵士可是個厲害的人,他的軍隊去過愛爾蘭也去過法蘭西,女王在把他派到荷蘭還是西班牙間舉棋不定,早在女王下令之前人們就知道最後派來平叛的一定會是他——直接去西班牙麵對大明軍隊可能會讓爵士不太適應,但有了這次的經驗後麵的事就好說多了。
反正城裡也沒有明軍,有的隻是一群大明的商人與他們的護衛罷了。
不過讓明商與英格蘭貴族都沒想到的是,普利縣在忐忑中沒等到城外英格蘭人的進攻,卻等到了援軍。
十二條從西麵海上航來的福船靠岸港口,最先下來的人湯二,最早是個小偷,是陳沐專門指派到英格蘭出售火繩槍的軍火販子,他看著滿麵期待的四名忠顯校尉哈哈大笑:“看看我給你們帶了誰,牧野太遠,為什麼不直接從艾蘭王國搬救兵?”
在他身後,清一色赤色北洋兵服頭頂高胄的騎兵正從船上將他們的戰馬牽下來,為首將軍模樣的青年翻身下馬,胸甲與笑容都閃爍著光亮,他先是左右看看,掃視著這座混亂而破敗的城鎮,皺著眉頭嘀咕出一句:這就是培根的家?
緊跟著才對幾名自封的校尉抬手抱拳,道:“大明東洋軍府百戶、艾蘭王國泰隆衛指揮使應明,奉長官將令率二百北洋騎兵、三百旗軍前來協助守城,敵軍在哪,帶我去踏平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