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章 鄉約(2 / 2)

開海 奪鹿侯 3894 字 8個月前

其實楊兆龍的工作也還算輕鬆,他隻抓四件事,軍事、工業、農業和商業。

牧野的軍事,就是各個部落一年一度招來拿給黑雲龍的訓練的兵,這些人會被送上船去支援明軍在英格蘭的戰事。

牧野的工業,是五大湖礦山的鐵廠、鐵路的修造,以及軍器的打造。

農業,自然就是種田;商業其實也是種田,煙田和造紙廠、卷煙廠。

他也隻能抓這四個,其他彆的再想抓,他抓不住。

“可老夫以為,牧野百姓各食其力、各遂所願、男女致一,民生安樂福貴,是亞洲諸縣一等一的好去處。”

李贄覺得這非常完美,他見楊兆龍之前問過,牧野所有農夫都是佃農,他們的土地屬部落共有,種植方法因地分南北而有所不同。

大抵區彆是七分種糧、三分種煙;或六分種糧、四分種煙;要麼就是五五分。

佃農的收入還都挺高,普遍每年有兩三萬通寶的收入,不但衣食無憂,還有結餘。

這難道不就是陳帥口中所言之共同富裕麼?

哪兒知道楊兆龍一聽那擺起來的手就放不下去了:“各遂所願?老先生可知道楊某為了不讓治下各遂所願,費了多大的力氣?”

“長屋聯盟是五個世仇部落,他們尚武好戰,一個長屋的男人,喝酒、賭博都不算壞,隻要他勇敢,就是男女公認的好男人;而一個長屋的男人其他方麵再好,隻要他有一次打仗時候不敢去,懦弱,這輩子都討不到老婆。”

“他們能聯合到一起,是海法沙自己琢磨出一套天命,他們相信和平之樹,五大結盟部落之外全部都是邪惡的部落,隻有長屋聯盟要挽救天下蒼生,把和平思想傳播到腳下土地的每一寸角落。”

“傳播和平的方式,就是結盟。”

楊兆龍甚至到如今都無法理解這種行為,他說:“一個部落在長屋聯盟旁邊,隻有三種可能;長屋會派人去讓他們加入,加入就必須跟他們一樣,共習俗、同進退;不加入聯盟,也可以約定和平。”

“接受自然最好,但如果不接受,長屋就會發動戰爭。”

“這幾年來,雖然有我攔著,可長屋依然發動了七次對其他部落的戰爭,一直到李禹西募兵出海才好一些。”

提起這事楊兆龍就發愁的很,道:“所以我現在每年都把願意打仗的人送出去,越多越好。”

“而且他們還喜歡對俘虜用肉刑,屢禁不止。”

這下李贄麵上變色了,肉刑是早就被廢止的事:“這違背律法,縣令不管?”

“管,你都不知道我的大獄有多大,但是沒用,我楊氏土司出身,早知律法最早都是約法,都是百姓的鄉約,是所有人一致認同的規矩,形成法律。”

“這的人,他們認同的規矩就是這個,硬管教他們,有的人聽、有的人不聽,比起關在監獄裡,送出去打仗更實在。”

“我聽姐夫派先生過來是看各地思想,這個鄉約恐怕是最能看出不同思想的地方了,先生可以跟我待幾個月,好好看看這裡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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