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章 代鑄(1 / 2)

開海 奪鹿侯 3433 字 8個月前

陳沐找海瑞問這個問題算是找錯人了,海瑞隻關心百姓吃的好不好、穿的暖不暖,人的精力是有限的,那些已經衣食無憂的人們,海瑞選擇性地並不關注。

不過即便如此,陳沐還是問到了一丁點兒消息。

比方說,南北幾個省棉布價平均低了一成半,這個平均是很粗獷的估計,畢竟海瑞也不是吏部尚書王國光,沒那精力與職責去編撰《萬曆會計錄》。

海瑞的比較方法是廣東棉布價比較往年賤了兩成、北直賤了半成,然後就這麼得出來了,跟玩一樣。

但很有參考意義,在陳沐看來,這是生產力進步與商業競爭的結果,同時懷疑殷正茂的工作做得不好,就這樣讓市場飽和了?

市場不飽和廣東棉布怎麼會內銷,又如何會使布價降低這麼多?

非常不合常理。

其實大明的海外市場遠未飽和,棉布遠銷南洋、印度、日本,但布價變低也非常符合常理,因為有官員。

病榻上的南洋大臣高拱認為要填補海外市場的空缺必須依靠各省生產,而非僅依靠廣東一地,如果各省紡織廠不增加,單靠廣東諸衛七個軍餘紡織廠與鄉野幾十個小紡織廠根本連殷正茂每年運回的棉花的織不完。

不在那一點兒半點。

所以他在萬曆五年聯合地方各級官府及各指揮使司頒布了涵蓋各行各業的命令,命商賈與軍餘廠的生產物資在海貿時必須留至少兩成在國內銷售,並定價最高為各類貨物的原市價九成。

北直隸的棉布價才是正常的,因為那邊出產的棉布一般都售於國內,生產力使產量增加,朝鮮、日本產麻布質量不算差在相對經濟水平上更容易被本國百姓接受,因此一般棉布是麵向口外關外,走陸路的渠道,所以物價低。

“廷達,你該啟程了。”

九月十四日,陳沐召邵廷達與閒居已久的沈思孝前來,拿著一冊雙語書寫的羊皮卷遞給他,道:“阿瓦爾公爵已簽署關於南亞西海岸土地為大明所有的條約,你可以去接收土地了。”

陳沐手上拿著的條約像明西南京一樣有四份,分彆為萬曆皇帝、菲利普國王、陳沐、阿爾瓦所有,當下隻是一份草稿,上麵有陳沐與阿爾瓦的簽名、印章、指紋,同樣在明西兩國也有兩個不同的名字。

在大明這邊叫《明西亞洲貿易條約》、在西班牙叫做《關於大明代行鑄幣法案》,不論它叫什麼,裡麵的內容都是一樣的。

陳沐將條約遞給邵廷達,抬手兩名親兵一人拉下輿圖、一人遞上竹杖,他拿著在地圖上比劃道:“先去西班牙秘魯總督區的利馬,阿爾瓦已經派人去傳遞這個消息了,後麵的事要兩國共同丈量。”

“據說利馬城南有一座望樓,從望樓腳下向南沿海岸丈量一千六百六十六裡,在那紮下界碑。界碑向東一千裡、向南近六千四百裡,都是大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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