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0.9.10(1 / 2)

從公安局裡出來, 陳月洲坐著公車來到安汐羊父母家的附近,找了間肯德基點了份早餐坐下吃,邊吃邊思考解決問題的方案。

要走家暴製裁路線, 律師是必不可少的角色。

但是, 律師的費用……是非常可怕的。

想當年二叔因為打架被刑拘, 還沒開庭,家裡上萬塊就沒了。

他想了想,給端琰發了條微信:[端隊長,你有熟悉的律師嗎?可以不收費, 讓我就問些問題的那種。]

三分鐘後, 端琰發給陳月洲一份微信名片。

加了名片信息後對方回應很快:[你好啊, 你就是端琰的女朋友吧。]

陳月洲翹翹眉,回:[我想問你點問題, 可以嗎?]

[當然沒問題, 小端跟我也算是老熟人了,他的女朋友就是我的好朋友。]

[那好, 我想問一下……]

……

差不多將安汐羊的狀況說了一下,兩人為此交談了一會兒,通過律師的話, 陳月洲了解了大概目前所能下手的狀況。

簡單來講, 正常的法律途徑, 雖然能夠給予崔初原一定的懲罰, 但得不到理想的解決方式。

在我國, 婚姻家庭的犯罪很難被定義為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一般公民之間的犯罪。

我們國家將對家庭成員所經常實施的打罵、侮辱、囚禁、控製、捆綁、冷凍、有病不給治療、強迫勞動等一切虐待方式, 定義為虐待罪。

目前唯一能夠準確扣在崔初原頭上的犯法行為,就是虐待。

那麼,虐待罪是個怎樣的罪刑?

虐待罪是親告罪,必須由受虐待人自己向法院起訴,如果被虐待人已經喪失了自己起訴的能力或者麵臨威脅、恐嚇難以起訴,近親屬才能代為起訴。

輕則罰款警告,重則管製拘役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就算殺了人,最高刑期也不會超過七年的犯罪。

北京某著名家暴案,女方在被男方連續毆打無數個小時最後因為感染而導致臟器衰竭而亡,男方就以虐待罪被判處了七年有期徒刑。

這樣的法律,能夠束縛崔初原嗎?

樂觀一點,就當能吧。

那麼,下來該如何操作呢?

首先,要送安汐羊去做鑒定,搜集被虐待的證據。

那麼,第一道難關來臨了。

如何搜集被家暴的證據?

要知道,家暴傷害的取證是很困難的。

家暴除了毆打傷害、非毆打傷害之外還存在精神暴力。

譬如丈夫長年摔家具砸碗,並威脅妻子:“小心我弄死你爸。”這樣的行為。

雖然沒有實施具體行為,但通過惡劣的表達方式,實際上對女方造成了精神傷害,就屬於精神暴力範疇。

然而,精神暴力在我國目前不被列在家暴範圍內。

而非毆打傷害,比如凍傷、熱傷、餓傷……此類傷害,很難界定傷害的來源和當時的傷害情況。

最後一點——毆打傷害,這是最常見的暴力傷害。

人是有自愈功能的,除過那些下手極重的傷害,一般的皮肉傷都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逐漸康複,之後很難了解到當時傷害的具體情況。

而在安汐羊遭受暴力之後,她總是會被限製人身自由,並有醫生立刻為她及時治療,即使她身上有重傷留下的痕跡,也很難找到拉她出來做鑒定的機會……

等等,醫生,就診,鑒定……

崔初原他乾不過,這個醫生呢?

這個醫生,可以利用嗎?

話說回來,安汐羊不是做過一次傷情鑒定嗎?

“478,能查醫生的姓名和地址嗎?”陳月洲立刻戳478道。

【呃……】478翻了翻手機,【抱歉,宿主,係統給這項功能上了鎖。】

“哈?”

【因為現在已經進入困難模式了,一些信息網資料被關閉掉了。】478解釋,【係統現在進入了模擬狀態,模擬你就是安汐羊的親朋好友,你所能知道怎麼樣的資源。】

【比如你能知道安汐羊身上發生了什麼,你也能知道安汐羊父母做了什麼,這些你一定能知道的內容,係統都用最簡單的智能觸碰模式直接告訴了你,避免浪費時間。】

【但除此之外的資源,係統判斷為你的身份不可取資料,這些資料已經都上了鎖。】

478攤手:【想要知道醫生的身份,你隻能靠自己獲取。】

“啊……煩死了……”陳月洲抱頭,“彆人家做任務,都是主角越來越強,任務越來越難,怎麼到你這裡是任務越來越難,主角越來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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