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0章 統一度量衡大興土木(1 / 2)

“李斯”,扶蘇看向李斯。

“在”,李斯站出來,對著扶蘇說道。

“統一文字的事情就交給你了”,扶蘇對著李斯說道。

“是,大王”,李斯直接領命。

“另外,寡人決定統一度、量、衡,七國各國的標準全部取消”,扶蘇沉聲道。

戰國時期,各國的度量衡製度和貨幣製度很不一致。

秦統一後,規定貨幣分金和銅兩種:黃金稱上幣,以鎰為單位,秦製20兩為鎰;銅錢萬下幣,統一為圓形方孔,以半兩為單位。

金幣主要供皇帝賞賜,銅幣為主要的流通媒介。

秦始皇以原秦國的度、量、衡為單位標準,淘汰與此不合的製度。

秦廷在原商鞅頒布的標準器上再加刻詔書銘文,或另行製作相同的標準器刻上銘文,發到全國。

與標準器不同的度、量、衡一律禁止使用。

在田製上,、規定六尺為步,二百四十步為一畝。

這一畝製以後沿用千年而不變。

在思想方麵,扶蘇采用戰國陰陽家的“五德終始說”,以秦得水德、水色黑、終數六,規定衣服旄旌節旗皆尚黑,符傳、法冠、輿乘等製度都以六為數。

因為水主陰,陰代表刑殺,秦始皇以此作為其加重嚴刑酷法的依據。

在曆史傷,因為秦皇的嚴酷法律引起了士人的不滿,各種指責紛紛而來,不讚同秦始皇法家的種種學說不絕於耳。由於當時社會上百家爭鳴,嚴重的阻礙了秦始皇對征服的原六國民眾思想的統一。

丞相李斯認為這威脅到了秦朝的統治,主張嚴厲鎮壓這些士人,秦始皇支持李斯的看法,並發動了焚書坑儒事件:

所謂“焚書”,就是秦始皇為了統一原六國人民的思想和鞏固秦朝的統治,開始銷毀除《秦記》之外的其他六國的史書,保留關於農業、技術、卜筮和醫藥的書籍。

除了博士官所職,天下敢私藏詩、書、百家語的人,都命令守、尉將其藏書燒掉。

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

如果官吏知情隱瞞不報,也和藏書的人同等治罪。

這一政策從前213年一直執行到前206年秦朝滅亡。但實際上,秦始皇確曾下令將一些**保存於皇家圖書館,直到西楚霸王項羽攻破鹹陽後縱火,這些書籍才徹底消失。

“坑術士”,焚書的第二年,即前212年,秦始皇因兩個術士私逃,且逃前誹謗皇帝,下令禦史審訊在鹹陽的術士。諸生相互告發,最後有四百餘名術士在當時秦首都鹹陽被坑殺的事件。

······

不過扶蘇不會這麼做。

法律一定是要製定的,但是他不會製定那麼嚴格的刑罰。

扶蘇會循序漸進,並不會發生“竊鉤者誅,竊國者為諸侯”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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