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馬眨了眨眼睛,好奇詢問,“一個在前麵跑,一個在後麵追的那種嗎?當然有啦,我們經常一塊兒玩遊戲。”
他還能說什麼?丘陵扶著額頭,感覺完全無法溝通。
要不是曾經被救過,他早就跑了!
心中腹誹不已,丘陵耐著性子解釋,“互相喜歡的兩個人才能討論結婚,前麵還有好多步驟。”
“比如?”天馬虛心求教。
“沒記錯的話,你家小崽子甚至不知道你會變人?”
天馬瞬間陷入沉默,好半天才悶悶地應了聲,“恩。”
“那就從坦白身份做起。先告訴她,你和白彥明是同一人。”丘陵果斷道。
“為什麼?”天馬極為排斥,“不說不行嗎?”
丘陵側目,“哪個正常人會跟一匹馬談戀愛?你還想不想娶她了?”
天馬立時啞口無言。
“先變成人形,袒露對她的好感。再做些讓她高興的事,讓她認為跟你在一起很幸福。最後再提結婚,記清楚步驟了嗎?”
“忘了。”天馬耷拉著腦袋,很有些無精打采。
丘陵額頭青筋直跳,怒道,“那就彆結了!這輩子彆再見麵,省事又省心。”
天馬神色不善,刨了刨前蹄。
丘陵撇過頭,飛速改口,“我是說,有什麼為難的地方,儘管告訴我,我會幫忙參謀。”
天馬重又變得垂頭喪氣。它甩了甩尾巴,惆悵地說了句,“走了。”接著從窗戶口離開。
等它走後,丘陵一秒變了臉色。他暴打沙發上的抱枕,忿忿不平,“世界上為什麼會有神獸這種生物?太討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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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崽崽從未提起過,但天馬隱隱察覺到——小崽子並不喜歡人類這種生物。相比之下,她對森林裡的動物更友善。
遇見慧明時,天馬一度以為,崽崽是討厭一部分人。可後來它意識到,不被討厭的才是極少數。除了老人、小孩,其他人要想接近小崽子,跟她深交,簡直比登天還難。
從小到大,崽崽都沒有人類朋友。她也絲毫沒有要交朋友的意思,仿佛根本不需要。
幼年時期,天馬曾經試著變成人形出現在小崽子麵前。然而小崽子極其冷淡,說話也非常敷衍,像是懶得應付。
可一旦變回天馬的形態,小崽子就會主動湊過來摟摟抱抱,偶爾還會親一親臉頰。態度之熱情,跟先前形成鮮明對比。
次數多了,天馬再也不想變人形。它甚至覺得,萬一被小崽子發現它能變人,會連帶著影響對天馬形態的觀感。
隨著年齡逐漸增長,小崽子對於跟人類交往似乎沒以前那麼排斥。所以天馬大著膽子,變成人形,想看看小崽子對自己是什麼態度。
測試結果慘不忍睹。
見了一麵,崽崽對他完全沒印象。更彆提認為他是特殊的,可以親近。
第二次見麵,小崽子迫不及待開溜,似乎多停留一秒都會感到不自在。
相處多年,天馬哪兒能不明白?崽還是從前那個崽,隻是慢慢長大,學會了隱藏自己的情緒。
還有隔三差五說什麼要離家出走,天馬嚴重懷疑,離開道觀後,小崽子是要找某個深山老林躲起來,跟妖怪們比鄰而居。
也因此,天馬相當排斥袒露身份。總覺得詳細說明後,會被小崽子厭棄。
思來想去,仍然想不出好辦法,它索性自暴自棄——它家的崽崽能是一般的崽崽嗎?說不定根本不願意跟人類住在一起,就喜歡跟妖怪(天馬)呆一塊兒!
乾脆直接問要不要永遠在一起好了。
打定主意,天馬跑回家,想跟小崽子談心。
誰知它剛悄咪咪溜回道觀,宋婧便走過來,略帶歉意地表示,“客人遇到麻煩,請我去幫忙,我得離開一會兒。”
“噅。(去吧)”
它正好想想,之後怎麼跟小崽子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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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淑今年五十六歲,一張臉保養得當,皮膚細嫩緊致,看起來隻有四十歲出頭。
此刻,她一邊開車,一邊憂心忡忡道,“散人,你可一定要幫幫我!”
“按照客人的說法,您的女兒鄧潔最近行為異常,像是鬼上身。”宋婧正色道,“不過具體怎麼回事,得親眼看了才知道。”
“現在家裡那玩意兒,肯定有問題!她絕對不是我女兒!”說話時,楊淑分外堅決,“我女兒有晨跑的習慣,可她呢?天天窩在家裡睡懶覺,不到中午不起床。”
宋婧忍了又忍,才沒當麵駁斥。心裡則在想,睡個懶覺就認定不是女兒,她閨女大概是充話費送的。
“反常的事不止一樁。”楊淑振振有詞,“我女兒喜歡吃肉,向來無肉不歡。可是家裡那位,酷愛吃素,一點肉沫也不沾。”
“周末的時候,我女兒喜歡喊上朋友,出門逛街。她呢?窩在沙發上看書,拒絕外出。”
“最奇怪的是對我的態度。丈夫去世的早,我一個人辛辛苦苦把女兒拉扯大,兩人關係非常親密。不管遇到什麼麻煩,有什麼苦惱,她都會跟我說。”
“可這兩天,她看我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就好像怎麼看怎麼不順眼。”
宋婧猜測,“也許是遲來的叛逆期?”
“不可能!”楊淑斬釘截鐵回道,“我女兒從小到大都很乖,從來沒有叛逆期。依我看,要麼有怪物占據了我女兒的身體,要麼就是把我女兒藏了起來,而它變成我女兒的模樣,在家裡生活。”
“先安排我跟鄧潔見一麵,其他事之後再說。”宋婧不願爭辯,悄悄轉移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