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七八 新郎不是我(1 / 2)

命運路口 袤一 3823 字 2個月前

第五七八 新郎不是我

孟莎當初之所要這十萬塊錢,那是有自己不得已的原因:因為閆慶這個小男人要買房。

在當時,孟莎雖然是副區長,但並沒有什麼實權,撈點好處,一年也就十萬八萬的,還不夠自己的花銷呢。更何況還要給八兩王八老公打酒錢。

孟莎有老公,隻是她這個老公嗜酒如命,人送外號“八兩王八”。意思就是一頓八兩,隻要八兩酒下肚,當王八也願意。

這也是為什麼孟莎家缺什麼也不缺酒的原因。隻要一天三頓都有酒,一頓來上八兩,就算是孟莎把男人領到家中,她這個八兩王八老公絕對為些舉杯助興。

閆慶要買房,手裡又沒多少錢,所以,就打起了孟莎的主意。於是,有一天晚上,閆慶這個狗人在與孟莎激情到關鍵時刻,突然收槍,來了一個急刹車,停止了進攻。

這一下,孟莎可有點受不了了。

說起來,孟莎原本就欲求很難滿足的女人,因為八兩王八隻是一個擺設。想想也是,就算你是鋼筋鐵骨,八兩酒下肚裡,也會變成一灘泥的。

此時的火已經讓閆慶給勾了上來,突然把自己晾曬在一旁,如同吊在半空中一般,上又上不去,下又下不來,那種滋味,孟莎怎麼可能受也了呢?

這讓孟莎急得差一點沒罵娘。

但她還真沒敢罵出聲來,不但沒敢罵出聲來,而且臉色都不敢有稍許的變化,隻好用那雙充滿祈求的眼睛可憐兮兮的看著閆慶。

“我要買房。”閆慶這個時候也不用客氣,看著孟莎說道。

“好,你說,要買多大的房子,我幫你找人。”孟莎這個時候也不在矜持了,直接問道。

“房子我都看好了,差十萬塊錢。”

“十萬?我我哪有那麼多呀。”孟莎一聽閆慶開口就是十萬,心裡很不高興。

“沒有算了,我自己張羅去。”閆慶說完,轉就穿上衣服就要走。

一看閆慶真的要走,孟莎可有點著急了。

“小冤家,你你真心狠,就就忍心我把扔在這兒不管了?”說這話的時候,孟莎的眼淚直在眼圈裡轉悠。

“不是我心狠,張羅不到錢我就買不了房子,房子的事比跟你在一起重要。”閆慶早就知道,自己已經把她拿得死的不能在死了,所以才敢這麼做。

“好,十萬塊錢我給我張羅,這樣行了嗎?”孟莎終於軟了下來,求救般的看著他說道。

聽孟莎這麼說,閆慶這才得意的一笑。

“都是你這個小冤家,否則我怎麼可能有把柄落在嚴芳的手裡呢?“看著嚴芳根本就不待見自己的樣子,孟莎在心裡暗暗罵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