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赤柱附近的樹林裡,一支十幾人的隊伍正在遍地野草與茂密的森林之中慢慢地行進著。而領頭的就是西九龍警務處長史密斯。
“老板,我們什麼時候到呀?這裡陰森森的,弟兄們都有點受不了了。”除了史密斯一個外國人之外,隊伍中其餘的人全都是華人了。這些人一個個都是一副苦力的打扮”,他們全都是史密斯臨時雇傭來的工人。
“怕什麼,我們這些大活人還怕那些孤魂野鬼嗎?不用著急我剛才看了地圖就快到了。”史密斯拍了拍隨身的背包裡一張露出來的地圖,很是和藹的對著這群人道。
要知道平時的他對人可是很不客氣的,今天之所以這樣是因為他知道自己要想拿到寶藏就得靠這些人。本來他們林子軒和他早就定好日子,明天帶好東西一塊來的,可是被寶藏刺激的早就忍受不了的他,又怎麼可能願意再多等一天,再加上自己想獨吞寶藏,所以他就帶著自己私下了早早就準備好的東西,瞞著林子軒自己一個人帶人來到這裡,目的無非就是獨吞。
在森林裡溫度雖然不如外麵的高,可是這裡由於常年很少見到陽光,所以很是濕熱。此時的他早就沒有了平時的紳士,大熱的天還要緊緊地裹著,早就敞開了懷,露出了堪比野草地的胸毛和腰間的槍套,但即便這樣,他還是熱得不行,“嗯。還有大概兩英裡的路程!”
“哦,那就好。”領頭的華人說道。
“既然都想早點兒離開這個鬼地方,那就快點兒走。”史密斯吃力地說道。
“我現在隻希望這不是日本人布置的又一個疑陣!”史密斯心裡說道。但隨即自己有安慰自己道:“不會的,己經沒有彆的線索了,如果日本人沒有把東西藏在這兒。那他們的後人根本就無法找到具體的地址,他們弄的那些東西也將長久的埋到地下。直到某一天,有人在偶然間發現或許永遠都不會現!”
“魯!”史密斯想到這裡,向隊伍中一名扛著一個大大的遮陽傘的華人叫道。
“老板,什麼事兒?”被叫住的是一個中等身材的漢子,在大熱天裡行進。他的衣服早就已經被汗水浸透,但整個人看上去還算是比較精神。聽到史密斯的叫聲之後,這個姓魯的漢子把肩上的一把遮陽傘往地下一杵問道。
“你帶兩個人去後麵看一看,看看有沒有人跟著我們!”史密斯說道。
“後麵?老板,這裡那麼偏僻,附近幾裡地都沒什麼村子,有什麼好看的?”大熱的天,頂著個大太陽好不容易走到這裡,居然還要再走回去,這洋鬼子什麼毛病?姓魯的漢子一陣鬱悶,忍不住說道。
“我今天一直有一種很不好的感覺,好像被人盯著一樣,所以如果你想要工錢的話,就去後麵看看。嗯,你不能帶著東西去,要小小心謹慎地去看,明白嗎?”史密斯又道。
“老板,人要是在後麵跟著小肯定小心。俺們手上又沒什麼家夥,能抵得住誰啊?”姓魯的漢子惱道。
“所以才要你們小心地去看!”史密斯說道:“當然,如果你不願意向後,也可以留在這裡,找一個隱蔽的地方呆上一個小時,一個小小時之後如果沒有現什麼人,你就再去追我們!”
“這,老板,這裡這麼偏僻,而且又離墳場這麼近。我怕我一不注意就被鬼給抓走了,到時候又上哪兒追你們去?你彆不是覺得人夠了,想把俺扔這兒不管了,省點兒工錢吧?你也太小氣兒了。”魯姓漢子咕咕囔囔地說道。
“你這個家夥。”史密斯沒想到這姓魯的居然會這麼懷疑他。頓時氣得扭曲起來,就算他再無能,也不可能連個小工的錢也欠著吧?
“算了算了,老魯,洋老板怎麼可能賴你那點兒小錢兒?”看著史密斯想發火似的,領頭的那個長的麵相挺墩厚的中年人,上來拉了那個魯姓漢子一把,又朝史密斯說道:“老板,這兒讓我來吧,我保證,絕不會放過一隻螞蟻!”
“好吧,如果你願意的話,就你來。”又沒好氣兒的瞪了那個姓魯的漢子一眼,史密斯朝著前麵的隊伍大手一揮,“繼續前進!”
“裝什麼裝?”躲在後麵撇了撇嘴,姓魯的漢子把遮陽傘扛上肩膀。又輕輕把主動承擔後路監視任務的領頭漢子拉了過來。“頭兒,你自己小心點兒。我瞅著今天這事不對,看一會兒就趕緊跟上來,彆真跟丟了,這幫洋鬼子心黑著呢,你跟不上來,這一趟可就真白跑了!”
“放心吧!老魯,咱乾這個又不是一天兩天的了。再說了這洋人都是有身份的,沒那麼容易賴我那點兒工錢的!”領頭的笑道。
“行,你有把握就成,我讓他們都走慢點兒,等等你,而且我會在路上留下記號,你跟著記號過來。”看了一眼已經走得有些遠的隊伍,魯姓漢子又拍了拍領頭的肩膀:“頭兒,俺先走了,你可得快點兒趕上來,要不然兄弟們可不好帶。”
“行行行,我沒那麼傻,我呆會兒就跟上!”領頭漢子連連點頭,“你快走吧。”
“那呆會兒見,俺先走了。”
“呆會兒見?哼,哼,你個呆頭鵝”看著隊伍漸漸越走越遠,轉過一道彎兒之後就消失不見,領頭的漢子不屑地撇了撇嘴,又從口袋裡抽了一塊長條手帕舉著揮舞起來。這樣揮舞了沒一會兒,剛剛隊伍走過的地方出現了幾個人的身影,然後這幾個人就毫無遮掩地一直走到了他的麵前。
“你怎麼會留在這兒?”史提夫瞧瞧左右,皺著眉頭向他問道。
“那個史密斯挺小心的,說這今天一直覺得有人跟蹤,所以就叫人在後麵看著。如果有人跟來就趕緊向他報告!”領頭漢子答道。“是這樣啊,難道我們被發現了?”史提夫皺了皺眉頭。
“被發現了?”史提夫用的是英語,而一個壯漢聽到之後立時驚道。接著這大漢就舉起了手裡的雙筒獵槍,“既然這樣,那就動用武力!”
“收回你的槍,事情還沒到那個地步!”那個尖酸的拍了拍壯漢持槍的手。“那隻是史密斯的直覺,看他隻是派一個中國人在後麵看著,就知道他其實隻是想小心一些,並沒有真正的在意這種感覺,他並沒有現我們!”
“是這樣嗎?”史提夫翻譯了一下尖酸這個人的話,又向領頭的問道。
“沒錯。”領頭的在一邊點了點頭,“那個史密斯一開始隻是找了個憨貨,那家夥還不樂意,我說換一換,他就答應了,確實不是放在心上的樣子!”
“在香港,知道那個東西的存在的人並不多。史密斯他確實沒必要太過小心!不過我還真是沒有想到,史密斯這個蠢貨居然會變得這麼小心,按照性格,應該是林子軒這個人很警覺才對,可是史密斯這個混蛋想吃獨食,瞞著林子軒自己一個人來了。現在看來我倒有點兒小瞧史密斯了。”史提夫看了一眼前麵,自言自語地說了兩句,又對這個領頭的人說道:“我們先跟上去,你在這兒再呆幾分鐘”
“為什麼?”他問道。
“因為隻有你在後麵,史密斯那個混蛋才會相信他們後麵不會有什麼人跟蹤,因為就算是打死他,他都料不到我們已經走到了你的前麵!”史提夫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