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些遺憾,當時一直很忙,直到戰事打完,從失去母後的巨大悲痛中回來,才想起有些人雖低調,彆人也不應該忘記,可卻終是晚了一步,沒有找到。
“現在想想,薛家人的消失,也可能有彆的原因。”
比如這個西域商圖。
蘇懋沉了眼:“殿下的意思是,西域商圖遭人覬覦,彆人可能找到了薛家,逼他們交出來?”
但薛將軍就算有,也是剿匪之獲,她當時那麼忙,心在戰事,怎麼可能一件件翻檢這些東西,又怎麼可能將西域商圖放在心上,巴巴送到京城,讓家人好好保管?
薛將軍自己不知道,薛家人也不知道,給不出,被人有意為難,京城便沒了立足之地……
若真如此,這也太卑鄙了!為了一己之私,置功臣奉獻於不顧,彆人守護家國,讓你們有了安平日子過,你們卻恩將仇報,禍害彆人家人?
蘇懋咬了唇:“真要是這樣,薛家人也太可憐了,殿下,咱們好好辦案子,將這西域商圖找出來,也找一找薛家人,若還有後人在,殿□□恤一二?”
太子垂眸,點了點頭。
倒沒擔心自己能不能做到。
蘇懋揉了揉臉,長呼一口氣,感覺自己更得為這個案子加油了。
視線滑過太子側臉,對方承著月光,更顯皎潔優雅,君子玉潤,對著這張臉,難免不心浮心躁,今晚怕是睡不好了。
心想反正也睡不著,蘇懋站起來:“我再去停屍房,看看屍骨。”
“好,”太子也站了起來,“孤隨你去。”
蘇懋眨眨眼:“嗯?”
太子:“現在是戌時末刻,你確定你一個人能走?”
蘇懋:……
好吧,這個時間,宮中已下鑰,按規矩不能亂走,會被殿前司逮住問罪的。他當然不會亂走,可他不會武功,就算是知道近道,想抄,也得看看有沒有那個能力吧?
“那殿下帶我去?”
“所以你應該跟孤說什麼?”
“謝謝?”
太子沒說話,也沒動。
蘇懋:“殿下這麼好,大人有大量,一定不會同我計較,是不是?回頭小人一定好好準備謝禮,謝殿下屢次相護!”
“油嘴滑舌。”
太子看著看起來還是沒有愉悅之色,但腳動了。
蘇懋偷偷給自己比了個耶,君子怎麼了,君子也是喜歡聽彩虹屁,喜歡被誇的啊。
有了太子引領帶路,果然一路安靜平和,如入無人之境,二人非常迅速的到了東北荒院,皇宮中的暫時停屍之所。
夜裡光線不好,蘇懋多點了兩盞燭,不說彆的,就他捧著頭骨湊近燭盞細看的樣子,就有些嚇人,尤其夜風那麼一吹,燭光隨之跳動,人影映在窗前,這要是叫哪個起夜的看到了,怕不得尿一褲子。
蘇懋沒有發現更多東西。
他看屍一向仔細,第一天發現骸骨時,做了仔細檢驗,在沒有儀器輔助的這裡,儘他所得,沒半分鬆懈與忽略,沒有更多所得,才是正常。
可能是白天夜裡光線不一樣,透光度也不一樣,手骨這樣的地方又太細小,經年在土裡掩埋,有些痕跡發生了變化,當時並未存疑,現在看,卻有些不對勁。
“殿下來看看這裡——”
蘇懋將一小截掌骨透在燭前,讓太子觀察:“似乎有一小塊半圓形的白斑,是我看錯了?”
太子湊過去,接過掌骨,透光看一遍,再離開燭光,重新仔細看一遍——
“非你看錯,確實有,燭光映下清楚些,離開不顯,肉眼不能分辨。”
蘇懋重新接過掌骨,若有所思。
太子看他捏著掌骨,也不說話:“依你之見,這塊小骨頭,因何有這樣的變化?”
“也不是變化……”
蘇懋沉吟片刻,重新觀察了掌骨好幾遍:“骨頭本身不存在任何問題,看樣子像是外覆皮肉腐爛分解的速度不一樣,隱隱留下了痕跡。”
“可是此處剛好受了傷?”太子道,“雖都是埋在土裡,凡有傷處,腐爛速度總歸不一樣。”
“看起來不像受傷,”蘇懋比劃著掌骨上痕跡,“細細一條,有點像圓形的部分弧度,並未影響其他地方,什麼樣的傷會這樣小,且正好在掌骨?”
太子見他眸底隱隱發亮:“所以你猜是——”
蘇懋露出小虎牙:“我猜是死者手中剛好握住了一個什麼東西,掌骨處,印下的正好是這個東西的邊緣,因死者握的特彆緊,才在經年累月的分解過程中,留下了這個痕跡!”
太子頓了下,了然:“死者為什麼狠狠捏著這個東西,要麼這個東西很重要,要麼,這是凶手之物。”
蘇懋:“不,這一定不是死者的東西,必是凶手之物!”
太子立刻也想到了:“屍骨被挖出來的地方,是二次掩埋,為什麼需要挖出來重新埋,因為有人要尋回自己曾經丟掉的東西——這個東西,於凶手本人也很重要。”
很可能直接彰顯了身份,一看就能認出來的那種!
蘇懋笑了:“所以現在就有了這樣一種可能——七年前的某一天,凶手行凶,初埋屍體時慌張又緊迫,不小心掉了東西,但當時並未察覺,也不知自己的重要物什被死者緊緊攥在掌心,事後發覺大駭,這個東西不被挖出來便罷,一旦挖出,便會暴露自己身份,必須得重新拿回來。可皇宮呢,不是自家後院,眾目睽睽的,想動也沒辦法,凶手整日緊張難安,終於等到了一個機會,皇宮機會可不容易借,也不容易操作,但機會有就不錯了,不抓住不知道何時再有,自然是要趕緊把自己的東西挖出來……”
“東西挖回來,屍骸是不是也得處理?”
蘇懋越說,眼睛越亮:“我猜,凶手等的這個機會不容易,很可能就是宮中需要動土營造,或翻新某個地方,既然要動土,屍骸就有可能被發現,事過經年,凶手本不必擔心太多,但誰叫重要的東西失而複得了呢?動過,就有痕跡,時間人證什麼的……凶手得避過這個時間段,至少等一段時間過去,大家都不記得現在都發生過什麼,到那時,屍骸翻不翻出來,什麼時候翻出來,就沒關係了,凶手總會編一段合理說辭。”
這樣邏輯就說的通了!
太子:“可為什麼屍骸隻處理一半?這一半怕被發現,另一半就不怕了?”
蘇懋也沒想通這個問題:“怕是得再找找。”
太子垂了眼梢:“你說屍骸入土七年,並不是說在挖出來的那個地方埋了七年,是一共埋了七年?”
“對,”蘇懋一邊點頭,一邊仔細看看那段掌骨,“這個痕跡是屍體在土裡腐爛分解時留下的,對光有,去光無,明顯在我們挖開的那個坑裡有所消解對衝,讓我大膽猜一下——”
“大概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