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店長不敢怠慢,主動握手道:“馬記者你好,鄙人是本店的總經理張國強。”
“張經理你好,我叫馬強東,《深城特區報》經濟記者,這是我們的攝影記者老鄭,”宋維揚簡單介紹兩句,突然板著臉說,“經過我們近期的暗中走訪,發現沙頭角這邊所謂的國際名牌,都是從中英街采購的港產A貨。我們總編對此非常重視,讓我寫一個係列報道。正好,貴店賣的全是假貨,我希望能夠采訪張經理一下。”
“誤會,誤會,馬記者你看錯了,本店從來不賣假貨。”張國強說著就往宋維揚手裡塞錢,100塊,封口費。
“錢,我是不收的,違反報社紀律。”宋維揚故意拿捏。
張國強心中一緊,軟聲討好道:“馬記者,鄭記者,大家都不容易,你看這事能不能私下解決,就不要見報紙了。”
宋維揚語氣緩和說:“你這裡的衣服雖然是仿造的,但看起來質量還不錯。”
“那是,絕對高仿,用料都一樣。雖然不是歐洲正品,但也是進口的港產貨。”張國強連忙附和。
“是不是港貨,我要穿了才知道,”宋維揚指著陳桃說,“正好我表妹從關外過來,她可以幫你們試穿女裝。”
張國強頓時弄明白宋維揚的意思,敢情是來敲詐的。至於什麼表妹?估計是剛泡到手的外地女工吧,舍不得錢置辦衣服,就跑老子這裡來打秋風了。
張經理心裡直罵娘,嘴上卻熱情道:“馬記者,鄭記者,還有這位小姐,你們隨便挑,隨便選,每人都可以拿一套回家慢慢試穿。”
宋維揚說:“一套恐怕試不出來好壞。”
“每人兩套。”張國強氣得吐血。
“那我就不客氣了。”宋維揚終於笑起來。
“應該的,應該的。”張國強隻能賠笑。
半個小時之後,敲詐了服裝店的三人揚長而去,分分鐘消失得不見蹤影。
既然要做大事,那就得有一身行頭充場麵。鄭學紅的西裝太老土了,陳桃的衣服則更糟糕,他們又舍不得花大價錢,於是乎就上演了剛才的那出好戲。
自80年代中期以來,全國上下造假成風,即便是正規商場,都能隨隨便便買到一大堆假貨。
其中“溫x皮鞋”成為假貨的代名詞,前後已經公開燒了三次,尤以87年那次鬨得最大。起因是商業部長(也有說是部長千金)在某商場買了雙皮鞋,穿一天就直接脫膠,新華社記者聞訊立即寫報道,引起社會強烈反響,遂開始了轟轟烈烈的打假運動。
事後調查發現,商業部長買的那雙皮鞋,其實不是溫x產的……
假貨越打越多,老百姓苦不堪言,直到1994年終於出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於是一個英雄出現,他便是王海,專門買假貨雙倍索賠。王海走到哪裡,當地市場就一片恐慌,竟然喊出“防火防盜防王海”的口號。當他抵達花都的消息傳出後,花都幾大商場的老總嚇得連夜開會,大家統一口徑,拒不賠償王海買的幾萬元假貨,逼著他去打官司。
據1998年有人估算,光是王海對江湖遊醫的打假,促成衛生部下文件取締,此舉每年就能避免消費者20億元的損失。
咱們回到特區,距離中英街最近的沙頭角,充斥著數不勝數的港產A貨。
特彆是高仿名牌,幾百塊錢的進價,轉手就能賣出十倍利潤。這幾乎成為當地人儘皆知的秘密,專門騙那些想去中英街購物,但又沒時間辦理特殊通行證的外地人——去中英街還要另行辦證。
宋維揚隻用了半天時間打聽消息,半天時間踩點做計劃,便輕輕鬆鬆弄到六套“總價值”過萬的衣服。
這種無本買賣做起來,宋維揚一點心理負擔都沒有,黑吃黑什麼的最有意思了。即便剛才那家店不上當,他們換一家即可,總有做賊心虛的願意配合。
陳桃快樂得像隻百靈鳥,一路上哼著歌,笑道:“特區果然滿地黃金,這麼好的衣服,一分錢不花就弄到手了。”
宋維揚提醒說:“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這是一錘子買賣,可千萬彆想著再來,否則早晚會被人打得生活不能自理。”
“知道啦,我不貪心。”陳桃咯咯直笑,隻想快點回去把新衣服換上。
(今天有事,隻有一更,明天三更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