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2【苦惱】(1 / 2)

重生野性時代 王梓鈞 5544 字 7個月前

()西郊賓館的套房內。

兩個保鏢在客廳吃飯,宋維揚和沈思在臥室吃飯。吃的東西倒是沒有搞特殊,對著菜單按照各自心意點菜,飯錢由宋維揚這個雇主來出,隻要跟著他出門都屬於工作餐。

宋維揚與沈思並坐在客房寫字桌前,一盤八寶雞,一道溜白菜,還有個肉絲黃豆湯。

兩菜一湯,不多不少,不寒磣也不浪費。

宋維揚一邊啃著雞肉,一邊盯著筆記本電腦。又是年尾了,他雖然不參與管理,但各種數據資料卻要認真過目,免得對自己旗下的公司兩眼一抹黑。

今年底,喜豐集團有個大操作。

包括香飄飄奶茶在內的奶、乳飲品業務,從喜豐集團飲料事業部剝離,與蒙牛集團合資組建新公司。

由於喜豐在早期投資蒙牛1000萬元,成為蒙牛的第三大股東,互相之間有很多合作條款。隨著近年來蒙牛發展迅速,雙方產品出現重疊競爭現象,蒙牛控製著喜豐的奶源,而喜豐又控製著蒙牛的部分銷售渠道,很自然的發展到互相捅刀使袢子的地步。

特彆是蒙牛去年上市了,資金充裕之後,不但花大價錢做宣傳,而且到處搞收購,自身銷售渠道也越來越完善。而喜豐的持股也被蒙牛上市攤薄,已經變成第五大股東,對蒙牛的控製力越來越弱。

楊信對這種情況忍了很久,蒙牛原始股東12個月的股票限售期一過,喜豐便立即果斷出手。耗資數億港幣,溢價收購蒙牛幾位原始小股東的股票,瞬間再次變成蒙牛第三大股東,僅次於銀牛公司(蒙牛關聯企業高管所有)和金牛公司(蒙牛高管所有)。

不僅如此,喜豐還開始瘋狂從二級市場購入股票,眼看著就要變成蒙牛的第二大股東。牛老板終於坐不住了,主動跟楊信聯係,雙方坐在一起進行了愉快的溝通。

雙方各自把一部分奶乳飲料業務,剝離出來放到合資新公司,總部不得再銷售類似產品。合資公司的股份,喜豐持股65%,蒙牛持股35%。

順便一提,由於在宋維揚的指示下,喜豐搶到了超女冠名權,蒙牛的發展遠不如另一個時空。

而楊信決定增持蒙牛股份,並不僅僅是為了對付蒙牛,還是一石二鳥應對法國達能。

法國達能集團,這些年在中國瘋狂擴張!

首先是對水飲料市場的進攻,達能持有娃哈哈(合資公司)51%的股份,又收購了樂百氏92%的股權,還收購梅林正廣和水公司50%的股權,並在深城和江城擁有兩家飲料食品公司超過50%的股權。這些公司都在生產水飲料,已然對喜豐形成半包圍態勢。

其次就是對奶乳市場的進攻,達能從1994年就開始跟光明乳業搞合資項目。至今年十月份,達能已經第三次增持,擁有光明乳業將近20%的股權。並且達能還沒停下腳步,依舊在二級市場持續買入,看樣子是持股不達到20%就誓不罷休。

在楊信眼裡,達能集團對喜豐的威脅,遠超百事可樂和可口可樂。兩可樂的發展雖然迅猛霸道,但達能的野心就更大,以其投資布局來看,明顯是想壟斷中國的奶乳飲品和水飲料市場。

幸好,娃哈哈的宗老板不聽話,達能一直沒法派人過來管理。而光明乳業又是國企,且有天府可樂的前車之鑒,達能集團一直無法實現控製目的。

喜豐在沒有投資蒙牛之前,本來是想入股光明的。可惜連門檻都摸不著,人家光明的領導說了,隻接受國外巨頭的注資,通過國際合作來引入先進的技術和管理經驗。

“老板你看。”沈思突然把自己的筆記本電腦推過來。

這是楊信隨手發來的一封郵件,點擊鏈接是某個新聞頁麵,宋維揚看到標題就直接笑了。

達能與娃哈哈剛剛簽署了一份合同,達能允許宗老板創建的非合資公司,無償使用“娃哈哈”這一商標。

這份合同,並非達能與娃哈哈默契合作的開始,而是雙方撕破臉的最終征兆。

當年宗老板盲目投資出了問題,極度缺錢之下把達能和百富勒拉進來。誰想到百富勒因亞洲金融風暴而破產,把股份全部轉讓給達能,達能一下子擁有51%的股權。而“娃哈哈”這一商標,屬於合資公司所有,等於是被達能控製了。

宗老板很快意識到不對,不但拒絕達能滲透管理層,還非法成立大量非合資公司,想要偷龍轉鳳擺脫達能控製。

達能對此深惡痛絕,經過長時間的談判,雙方終於達成“諒解”協議。但問題是,宗老板提供的非合資公司名單,隻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達能過不了多久就會發現自己被騙,更震驚於娃哈哈控製的非合資公司多到難以想象。

然後達能就獅子大開口了,想要以極低的價錢,強行收購這些灰色公司。宗老板直接引爆輿論,挑動大眾的愛國情緒,引入政府力量進行乾預。達能同樣有這種操作,在國際上瘋狂宣揚法製精神,想通過歐盟和法國政府來解決。

最終,宗老板棋高一籌。或者說,中國政府很給力。又或者說,達能的吃相太難看,打國際官司也打不贏娃哈哈(雙方訴訟戰績21:0,娃哈哈全勝)剛開始,達能要以40億元為代價,收購娃哈哈56億元的非合資公司。強行收購無法成功,達能又說把自己那51%的股份,作價500億元賣給娃哈哈,兩國政府介入後隻賣了30億元。

達能稍微把價錢提高點,按照商業法則溢價收購,是有絕對把握能夠勝訴的。但它太貪心了!即便歐盟的國際法庭,都不可能支持達能如此收購,頂多判處娃哈哈支付商標使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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