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歲時我第一次見我哥,我媽再婚,把我們安排成上下鋪,我恨他恨得牙癢癢,半夜使勁踢他的床板。他的影子從上鋪床沿探了出來:
“你是弟弟,所以我會讓著你。”
十九歲時,我搶走我哥的女友。大年夜我帶著她出現在一家人麵前,他筷子一扔,摔門離去,當晚去住了酒店。
二十二歲時,我大學畢業,去了離家最遠的城市。我去我哥公司樓下找他,想讓他給我找份工作,他把煙一掐,讓我趕緊滾蛋。
一個月之後,他拎著我的耳朵把我從夜場裡拽出,當街潑了我一瓶涼水,罵我是不是有病。
我是有病。
我想要得到我哥的全部。
我想要被他恨,也想要被他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