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7【八省旱災與稅製改革】(2 / 2)

夢回大明春 王梓鈞 7766 字 7個月前

蔣冕問道:“糧食課稅,若全部改為征收銀錢,那每年的漕糧從哪裡運來?”

王淵說道:“保留運河、長江沿岸,部分產糧區的本色征收。這些地方的糧課,足以支撐每年400萬石漕米。”

四位閣臣暫時沒說話,都在仔細思量利弊。

若隻保留長江、運河兩岸,部分產糧區的實物稅收。那絕對能省下無數運輸成本,於國於民都是大好事,但會傷及漕運官員、士卒的利益。

毛紀問道:“一旦完成改革,空置下來的漕兵、漕工,至少在二十萬人以上,這些人的生計如何安排?”

王淵笑道:“大部分漕兵、漕工,恐怕日子會更好過。”

眾人沉默。

事實真如王淵所說,漕兵、漕工看似有鐵飯碗,但他們的生活非常艱苦。就算沒有運輸任務的時候,也會被漕運武官役使乾私活,整年勞累卻沒啥工資可拿,隻能憑借微薄的口糧度日。不運漕米了,反而是好事,他們可以自己打工賺錢,是一種人力資源的解放。

可萬一找不到工作呢?

而且,找工作之前,還得解決他們的戶籍問題,漕兵和漕工的戶籍是單獨立冊的。

這才是重點,也是官員所說的“百萬漕工衣食所係”的本意。

王淵繼續說道:“改糧為錢的地區,少量漕兵和漕工,繼續留用運輸稅銀,剩下的全部轉為民戶!”

“不可,”蔣冕提醒道,“全部轉為民戶,對王尚書而言,隻是一句話的事情。但對那些漕兵和漕工來說,他們隻有戶籍,卻不能分到土地,全都會變成流民。一下子多出二十萬流民,若有宵小振臂一呼,行那陳勝、吳廣之事怎辦?”

王淵微笑道:“官府不再鉗製戶籍便可,流民自然都能變成遊民。”

“胡鬨,”楊廷和堅決反對,“若不再鉗製戶籍,天下丁糧如何征收?”

王淵說道:“最合理的辦法,應該是‘攤丁入畝’。但攤丁入畝肯定無法推行,那就暫時不管。丁糧如何征收,地方官自己會解決,你盯著戶籍,丁糧就好征了?”

楊廷和無言以對。

丁糧,即人頭稅。

康熙說“盛世滋丁,永不加賦”,不是說國家不提高稅收,而是說以某年為定額,今後新增的人口數量,不用再繳納人頭稅了。

這八個字純屬廢話,就算國家想加征人頭稅,那也是難以辦到的,地方官就不允許這種情況發生。法定人頭稅越多,地方官就越難完成任務,因此主動瞞報人口,戶籍黃冊上的人口數量總是難以增長。

雍正搞出一個“攤丁入畝”,人頭稅因此取消,全國人口頓時爆炸式增長。這並非意味著,真實人口數量打著滾的往上翻,而是百姓和官員願意如實進行人口登記了。

大明的人頭稅,主要有三種,即:裡甲銀、均瑤銀和鹽鈔銀(還有其他稅種,但可以忽略不計)。

鹽鈔銀,就是按照人口數量,征收食鹽消費稅,這筆錢需要上交中央。

王淵的新鹽法,實際取消了鹽鈔銀,把消費稅直接算進鹽價裡麵,零售鹽價反而因此下降了。這裡麵的差額,以前都被私鹽利益集團賺走。

裡甲銀和均瑤銀,不用上交中央,屬於地方財政收入,也是皂吏們的重要灰色收入來源。

為了逃避人頭稅,全國產生大量黑戶,大明的人口數量,相比開國初年也不怎麼增加。地方官和裡甲長,全都胡亂攤派,早就不按戶籍行事,楊廷和的擔憂純屬多餘。

幾百年後,有個叫馬伯庸的學者,從史料中發現一樁奇案,完美顯示了大明的人頭稅有多混亂。

卻說,有個叫帥嘉謨的人,在徽州府擔任會計員。他發現,徽州六縣的人丁絲絹(人頭稅的一種),全都算在歙縣百姓身上,其餘五縣兩百年沒交過。

帥嘉謨立即上疏朝廷,把事情捅到都察院。消息泄露之後,帥嘉謨被人追殺,僥幸逃命回鄉。

數年之後,帥嘉謨再次回徽州做官,而且官職變得更大,他當然要一雪前恥。五縣士紳百姓聯合抗稅,還把徽州府衙給包圍了,事情一直鬨到中央。朝廷被迫減稅,讓六縣平攤稅收,為了緩解五縣怨氣,挑起此事的帥嘉謨被罷官充軍。

地方如此征收人頭稅,戶籍製定得再好有個屁用!

王淵繼續說道:“且不問地方州縣,就拿北京城來說,有多少是遊民黑戶?不如放開戶籍限製,允許遊民存在,讓其戶口所在地編撰遊民冊。本省之內,遊民文書,可當路引使用。且隻要戶籍正當,遊民子嗣也可參加科舉。”

由於大明社會經濟的發展,大量農民湧進城市。這類人,新中國改革開放初期叫盲流,後來改叫農民工,而大明則稱之為“流民”、“遊民”。

遊民沒有法律地位,甚至在城裡租房子,房東都能肆意壓榨。遊民還不敢報官,因為他們是黑戶,就算在農村登記了正當戶口,到了城裡他們依舊屬於黑戶。

楊廷和問道:“若定遊民冊,丁糧交給誰?”

王淵回答道:“戶口所在地,必須有正當戶口,才能登記為合法遊民。”

“那還行,”楊廷和說,“可以訂立遊民冊,但不得強製,否則善政也會變成惡政。”

王淵笑道:“這是當然,改革要慢慢來,哪能一步登天?但這次課稅改革,部分漕兵、漕工轉為民戶,地方官府必須為他們製定遊民冊,保證他們今後的合法生計,否則他們沒地又不能進城做工,必然會鬨出許多亂子。”

王瓊突然提醒道:“南直隸、浙江、福建、廣東四省,銀賤而(銅)錢貴;雲南、貴州、四川三省,(銅)錢賤而銀貴。若課稅征收都算新錢,那如何恒定各地的應繳課稅?地方官吏,必然擇貴而征,恐禍及百姓也!”

這個問題非常關鍵,課稅征錢的目的之一,是為了減輕百姓負擔。但銀價和銅價各地不一,必然要鬨幺蛾子。

比如在浙江,銀賤銅貴,官吏必然隻要銅錢,反而不讓百姓用銀元納稅,導致銀元被排擠到納稅貨幣之外。

王淵說道:“由各省布政司、總督、巡撫、禦史,共同議定折價。根據市麵物價情況,三年一議,告之全省,州縣官吏不得擅自規定百姓必須納銀或納錢。”

“也算是個辦法。”王瓊點頭說。

“火耗歸公”不用再提了,因為百姓納稅,直接交銀元或銅錢,都是官方法定貨幣,不用熔銀子自然沒有火耗。,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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