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地獄(9)(2 / 2)

凶契[無限流] 瑆玥 5817 字 9個月前

小陳:“呃……應該沒有吧……我們翻查過了他的寫字桌抽屜和衣櫃等處,但書櫥裡的書暫時還沒有翻查,不過如果是不能公開的日記的話,應該也不會放在書櫥裡吧,劉威海的寫字桌抽屜也沒有上鎖,我們認為他應該沒有什麼會隱藏著線索的文字秘密。”

“不介意我再查一查吧?”卓越邊說邊從兜裡掏出副白手套戴上。

“呃……隻要彆破壞現場……”小陳年紀很輕,估計也是剛入職不久,在卓越理直氣壯的姿態和氣勢下,有點兒不太敢拒絕他的要求。

“放心,都是乾這行的,還能不明白這個?”卓越語氣從容得像是他本職真乾這一行一樣,“這麼著,小陳,這屋裡味道不好聞,你也甭陪著我們在這兒受罪了,局裡估計也挺忙,你先回吧,我倆在這兒看看,一會兒直接打個車回去。”

“這多不好啊……”小陳有點兒意動,畢竟誰願老待在一個發生過凶案味道難聞的房間裡。

“沒什麼不好的,萬一局裡出任務要用車,我們這兒占著一輛多耽誤事兒。”卓越替他找好了理由,“再說,我們出來的車馬費局裡都給報,我們有什麼不樂意的?”

小陳聽笑了,道:“那行吧,卓哥小陸,你們忙,我就先回局裡去了,有事給我打手機。”

哄走了小陳,青岫也進了房間,同卓越兩個開始大肆翻查劉威海的用物,一查就是一整個下午,直到小陳同兩個刑警帶著劉威海的父親進了門。

劉威海的父親大概已經先去過了警局,也見過了劉威海的屍體,此刻紅腫的眼睛裡布滿了血絲,臉色也極為不好,嘴唇還在微微地發著抖。

“您好好兒地看一下屋子裡有什麼不對的地方,”小陳對劉父說,“我們知道這可能對您精神上是一種折磨,但是為了早日找出害死孩子的凶手,請您儘量撐著點兒,可以嗎?”

劉父點點頭,在劉威海臥室門口哆嗦了半天,最後在另兩名刑警的攙扶下邁進了屋子。

卓越和青岫等在客廳,這畢竟不是安和警方的主場。聽著臥室裡不一時就傳來劉父的痛哭聲和警察的勸慰聲,卓越偏頭看了青岫一眼,有些淡漠地道了一句:“這虛幻的世界整得還挺像那麼回事兒。”

青岫原本因這哭聲而略顯微沉的情緒,聞言後恍然出戲。

這個世界被塑造得過於逼真,連每一個NPC都情感豐富,具有自己的個性和有血有肉的人生,以至於讓人時不時就浸入了其中。倒是卓越這個人,似乎永遠都能保持著一種近乎無情的理智和冷靜。

鑒於劉父的情緒時不時崩潰,臥室內的進展非常緩慢,卓越和青岫便暫辭了小陳離開了花都小區,在外麵吃過晚飯後,也沒有再去安樂警局,而是在附近找了家快捷酒店,要了一個兩張床位的標間。

青岫沐浴出來,換卓越進去洗。青岫從包裡取出卓越買的小吹風機,將插頭插進床頭的插座中,忽然一縷檸檬的香氣飄過來,定睛看時,見兩張床之間的小矮櫃上,擺著自己買給他的那兩個檸檬。

他買給他的吹風機,他買給他的檸檬,暗黃色的燈光,淺藍色的條紋床罩,白的枕頭和被子堆在床頭,背包隨意扔在床尾,床沿散落著兩件要換的衣裳,棗紅色的窗簾開了線,還有幾塊不知什麼東西弄上去的油汙,木質地板反射著燈光,在房間裡映出一層紗帳般的朦朧。

過於真實的世界,讓眼前種種新鮮的初體驗極具質感,這讓青岫莫名產生了一種不自在的生理性緊張。

卓越那件扔在床上的外套,此刻伸張著兩袖,正以一種極為囂張的姿態大肆侵占著視覺空間。

青岫覺得實在應該要兩個單間才對。

可酒店是卓越訂的,現在再去改,未免有些傷人。

青岫忽然發覺自己怎麼又再多想些有的沒的,閉上眼睛長長地一個呼吸,而後平靜地將吹風機收起來,順便拿出自己用來記錄案情的本子,摒棄雜念地投入了進去。

包明和劉威海的死,應該已可以確定,屬於同一“係列”的殺人案,作案的風格、方式和狀態,幾乎完全一樣。

按照兩地之間相隔的距離來看,凶手在前一天殺害了包明之後,立刻從安和市趕到安樂市,而後在第二天殺害劉威海,也不是沒有可能。

目前的難題在於,兩起案子的作案手法,委實匪夷所思,完全超出了常理。

若說是團夥作案,也不大像,因為人越多,留下的痕跡就會越多,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心細如發,100%的謹慎,而且人越多,就越顯眼,沒道理從進門到離開沒有被任何目擊者發現,或被監控探頭捕捉到。

但如果是單人作案,凶手又是怎麼做到的?

卓越洗出來的時候,見青岫正坐在小沙發裡沉思,一邊用毛巾揉著頭發,一邊走過去在他對麵的床上坐下:“有頭緒了麼?”

青岫抬眼剛要說話,卻發現這人打著赤膊,深秋的天氣,已經是穿薄毛衣的氣溫了,酒店的房間很有些涼,他卻像在過一個有檸檬汽水的夏天。

青岫垂下目光,望在手裡翻開的筆記本頁麵上:“我想,我們或許應該先找出包明與劉威海之間的共性。”

“家庭背景,生活狀態,社會屬性,社交範圍,起碼這幾點上,沒有一處有共性。”卓越丟開毛巾,拽過床沿搭著的一條T恤套在身上,“兩個人之間還隔著三百多公裡的距離,劉威海在校讀書,從小到大沒去過安和市;包明雖然經常出差,但也沒有在安樂市做過業務。兩個人至少在日常行為上,看起來毫無交集,會是什麼原因,共同得罪過凶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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