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備這便召集家臣商議。
耿雍笑問,主公可知《推恩令》?
原來。
漢初,諸侯王的爵位、封地,皆由嫡長子獨自繼承。其餘庶子,便是尺寸之地亦不可得。乃至於“諸侯或連城數十,地方千裡,緩則驕,易為淫亂;急則阻其強而合從,謀以逆京師”。諸侯國麵積廣大,自有軍隊,嚴重威脅漢庭集權。因此武帝納主父偃之策,頒行“推恩令”。
推恩令吸取景帝時,晁錯頒《削藩令》引起七國之亂的教訓。規定,諸侯王除了讓嫡長子繼承王位外,餘下庶子需在原封國內,再行裂土封侯。新封侯國,不再受原王國管轄。直接由各郡來管理,地位僅相當於縣。
正如劉備先祖,漢中山靖王劉勝之子劉貞,被封到涿縣陸城一樣。便是推恩令的結果。
如此便導致封國越分越小。諸侯勢力大為削弱。從此“大國不過十餘城,小侯不過十餘裡”。即使諸侯王膽敢擁兵自重,漢庭也能很快平叛。
劉備這便了然:裂土分封,朝廷樂見其成?
耿雍點頭:然也。
崔鈞又道:聖上許主公‘便宜行事’之權。臨鄉百裡轄地內,主公想把良宅、美田,分給誰,皆可自斷。無需上報郡縣。
劉備欣然點頭,那就好。
於是,功爵封賞便被草擬出來。
首先要確定‘甲士首級’中,‘甲士’的含義。顧名思義,便是指披甲之士。參考鮮卑大軍。輔兵、騎奴、胡雜,皆不算。隻有鮮卑精騎和鮮卑王騎,才算是‘甲士’。故而,‘甲士’,乃是指正規軍。或者乾脆算做‘士官’。五人一伍,十人一什。最小的士官是伍長。
劉備規定:殺一名伍長,或殺五個士兵。可封一級爵位。
以此計算軍功。白毦精卒多為‘公士’。
公士,乃大漢二十一等爵的第一級。即最低一級。有此爵之民,仍須服役,僅身份略優於無爵之人。“言有爵命,異於士卒,故稱公士也”。可享有歲俸約五十石,另有田一頃(50市畝),宅一處,仆人一個。
宅地的標準,以三十步見方的土地為一“宅”。公士享一宅半。
邑中宅院,皆是九百方步。合計為三十宅。漢爵第九級,號為“大夫之尊”的五大夫,不過二十五宅。
看似賞賜無用,實則不然。
樓桑大建,皆是劉備墊付,分期賒賣給邑民。將宅院總價折成三十宅。成為公士後,便可扣除賞賜的一宅半,隻需還餘下二十八宅半便可。
田一頃等於五十畝,也按此辦。若無地可分,便折成米糧,與歲俸一同發放。
仆人可自行去市中租聘。簽訂劵書後,每月庸金由貲庫發放。仆人是雇傭關係的勞動者,不是家奴。這點務必清楚。
西烏鐵騎、板楯黃弩手、盾弩手、刀盾手、長槍手、弓手,皆有賞賜。
可想而知。待二十一等爵一出,又將舉城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