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舡往來,列隊停靠民港。轉運三韓家小。
待與各自家人團聚,便又將乘船出海,前往長蘆、長汀二縣定居。
據上計署統計。每日約有萬人往來轉運。泉州港內庸戶,更突破十萬人。此十萬人,並非固定。而是等待轉運的三韓民眾,淤積所致。舊人未走,新人又來。日漸增多。
與安置流民類似。城內各處臨時安置點內,皆設有屬吏、醫官、博士、隊率等,建製齊全的薊國吏治體係。與之相匹配。
換言之,薊國安置流民,從不是順其自然。出發之前,甚至早在臨時營地時,便經過細致的民情梳理與劃分。
匹配有與之相當的大漢吏治體係:五家為伍,十家為什,分設伍長、什長。百家一裡,設裡魁,裡吏有父老、什長、杜宰、裡監門等。十裡為一亭,設亭長、亭侯、亭佐、亭父、求盜等。十亭為一鄉,鄉置三老、有秩、嗇夫、遊徼,另設鄉佐,協助收稅。其中,還有薊國獨有的衢、坊二級。
類似裡、亭的層級劃分,多為線性。試想,在一條蜿蜒的道路沿線,分散著大大小小的聚落。然,當薊國撤村並邑,方圓數十裡內的鄉民,皆居於城內時。便從線性的“裡”,擴成了麵性的“衢”。裡道,也擴成為四通八達的街道。
於是。“坊”,應運而生。坊,“土、方”也。或可釋義為“方圓之土”。具有麵性的含義。與“衢”字類似。
至於是“長”還是“令”。皆與治下“在籍人口”息息相關。
吏治組成,亦是正副相佐,漢夷相輔。
辰韓、弁辰二國臣智及以下,儉側,樊秖,殺奚、邑借等大小頭目,歸順降服後,就地轉化成漢官。或為裡長、或為亭長,以此類推。與漢人長吏,協同管理治下鹽戶。各自舊習,皆有不同程度的保留。然凡與《漢律》相悖的蠻荒遺存,則被悉數剔除。
薊王威信天下。大漢赫赫煌煌。代表著一切美好與高級。被馴服的島夷,欣然接受。無半分遲疑。
話說。以半島的文明等級,便是貴為一國之主的臣智,又能有多少利益可言。不過是三瓜兩棗而已。成為薊國官吏,坐享千石官俸。薊錢購買力是何等強悍。薊國民生是何等絢爛。毋需多言。
正如。對鐘羌而言一無是處,毫無價值的昆岡美玉。卻在帝國趨之若鶩,乃至一器難求。越高等的文明,越能彰顯人、物的“附加價值”。換言之,乃是除去“實用性”之外的“附加屬性”。
此與飽暖思淫,同義。
一言蔽之。時下,做一個半島國主,遠不如做一名大漢高官。人生“溢價”,堪稱雲泥之彆。
《後漢書·百官誌五》:“四夷國王,率眾王,歸義侯,邑君、邑長,皆有丞,比郡、縣。”皆“賜印”。
如:“漢辰韓邑長”、“漢歸義韓長”。前為鎦金印,後為銅印。皆“方印駝鈕”。印上駱駝,造型取“曲肢跪式”。以示“歸順、臣服”之寓意。
自秦統一六國,華夏文明一騎絕塵。兩漢時,更遙遙領先。異族相繼歸附,漢庭為示懷柔,多封以王、侯爵位,並賜印綬。對一些沒有歸附,甚至處於敵對狀態的異族,為達籠絡目的,往往亦會賜印。即便是與大漢敵對的番邦異族,對漢庭的賜印,亦極為看重。
因而,自前漢以來,逐漸形成一套完整的“賜印製度”,後世相沿成俗。賜印製度,亦是漢庭對番邦實施“羈縻外交”的重要組成部分。“羈縻”一詞,可追溯到先秦時《禹貢》中所闡述的畿服製度。後應用於對外事務,而衍生出“羈縻(ji mi)外交”這一概念。
“羈縻外交”,思潮興起於春秋,服務於“內諸夏而外夷狄”的核心安全訴求。又通過兩漢“大外交”實踐,逐步成熟完善。終成一套被時下廣泛認可的外交體係。班固撰寫《漢書》時,在論及漢匈關係時多次運用“羈縻”一詞。並在《漢書·匈奴傳》結尾,將“對匈外交”歸納為:“外而不內,疏而不戚,政教不及其人,正朔不加其國;來則懲而禦之,去則備而守之。其慕義而貢獻,則接之以禮讓,羈靡不絕,使曲在彼,蓋聖王製禦蠻夷之常道也。”
“羈縻之術”,遂成貫穿兩漢四百年對外邦交的重要方針,與“守中治邊”的大國策,相輔相成。
凡有蠻夷向華夏趨同,便是所謂“向化”。亦是薊王口中的“漢化”。
得大漢賜印,亦是域外番邦“自我認可”的重要見證。
換言之,隻有得到大漢的賜印,其政權的合法性,才被世人乃至國人所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