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8 禮不可廢(1 / 2)

劉備的日常 熏香如風 4069 字 8個月前

如薊王所言,盟約的實質,乃是“互相妥協,各取所需”。當各自“所需趨同”,並最大化時。聯盟便會產生。

各方訴求,同質化越高,聯盟越牢不可拔。

比如,為了生存。

冀州六國與薊國,陳王寵與徐豫六國,皆如此。大難臨頭,抱團取暖。

說白了,聯盟其實亦是一場交易。被交易的,必然是利益。

趨利避害,人之常情。利益越大,人情越少。於是,處於權力金字塔頂端的“利益攸關者”,便會越發顯得薄情寡義。久而久之,便成了“孤家寡人”。

尤其當飽受苦難者,一步登天。痛定思痛,追權逐利,無所不用其極。

先帝與董太皇母子,趙忠、張讓等十常侍,皆如此。饑不擇食,狼吞虎咽。吃相難看。

就薊王而言。發家致富的法子,其實有很多。然正因“窮怕了”,先帝與董太皇母子,才想到了最易上手,來錢最快,最為暴利的賣官鬻爵。

單從交易來看。賣官鬻爵對先帝與董太皇母子而言,“隻此一家,彆無分號”:壟斷經營,供不應求,沒有成本,不用售後。著實有太多利好。

然而,當真沒有成本麼。

有。江山社稷,天下萬民。皆是賣官鬻爵,不斷消耗的成本。先帝與董太皇母子因一己之私欲,不惜將作惡成本,轉嫁給全體國民。所謂“千丈之堤,以螻蟻之穴潰;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煙焚(注1)”。如此不斷虧空,乃至百孔千瘡。

大廈傾覆,社稷崩塌,不過是時間早晚。

事實上,薊王號稱當世明主,威信天下。賺得少麼?

王家與民家,自家與眾家,皆要顧及。

一言蔽之,家國同構。既為人主,切記:“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所謂明主,莫過如此。

此語當作何解?很簡單,如同高空拋物。從金字塔頂端(王者),即便是一顆小小的石子(小惡)投下來,也能令無辜百姓,死於非命。劉先主能有如此見地,當是明主。

更何況薊王劉備。身為王者,為人處世,萬勿隨心所欲,起一個很壞的頭。

上行而下效。先帝好驢,乃至驢同馬價。

吳王好劍客,百姓多瘡瘢。

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

薊王好……

咦,不說也罷。

先前不過一縣之地,如今千裡封國。天下高人,仁人誌士,儘皆來投。“禮儀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彰,國乃滅亡。”國有四維,自當全麵發育,不可有失偏頗。

於是,上庠令鄭玄、門下祭酒司馬徽、左國令黃承彥,聯名上疏,《請祭上陵之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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