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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芳乃曹節女婿。其女馮氏(注1),稱曹節養女安素為“從母”。即姨母。
《爾雅·釋親》:“母之姊妹為從母。”《左傳·襄公二十三年》:“繼室以其姪,穆薑之姨子也。”注曰:“姪,穆薑姨母之子,與穆薑為姨昆弟(姨表兄弟)。”又疏曰:“據父言之謂之‘姨’,據子言之謂之‘從母’。”
此乃《娣媵製》之遺風。多為妹從姐嫁,姪從姑嫁。類似外甥女從姨嫁,卻不多見。
然亦無不可。大而化之,無為而治。親上加親皆可,還有何所不可為。
“薊王,既已捷足先登,朕,自當成人之美。”何後遂命宮妃捧盤而出:“千金寶鑷(梳,注2)乃先帝所賜,今轉贈令女,聊表朕心。”
“這,如何使得!”馮芳大驚:“臣女,焉能用皇後之物。”
“既是朕所賜,但用無妨。”何後言道:“既與姨同嫁,自不可厚此薄彼。”遂又命人另取寶梳相贈。
“如此兩全其美。”
“臣,受之有愧。”馮芳感激之情,溢於言表。須知,時下吃穿用度,皆與身份相匹配。看似不過一件價值不菲的首飾,然卻是皇後隨身之物。換言之,馮氏與安素,可用皇後配飾。此在國色天香的薊王後宮,亦非比尋常。算是“傍身”之物。
“薊王應運而生,尚未再興炎漢,豈能長睡不醒。”簾內何後,言及此處,亦頗為觸動:“校尉且回,待薊王醒來,朕當為令女賜婚。”
本想一石二鳥。籠絡袁術並馮芳。奈何天不遂人願。先籠絡一人。至於汝南袁氏,再另想它法。
“臣,告退。”馮芳再拜而出。
東郭馬市,胡姬酒肆。
輕車將軍兼領兗州牧曹操,並破虜將軍兼領豫州牧孫堅,應約赴河東太守袁紹宴。
三人成眾。小酌無需包廂。入雅座即可。
六目相對,便了然於胸。之所以擇在馬市胡姬酒肆。隻因乃薊王家業。何董二戚耳目,無從插手。且薊王離京,沉睡榻上,亦鞭長莫及。出入皆無勳貴,自可掩人耳目。
待好婦並酒家保,掩上屏風,雙雙離去。
袁紹這便舉杯相敬。
落杯後孫堅問道:“本初,邀我二人小酌,有何要事。”
曹操亦落杯:“因何,隻我三人。”
“此乃機密要事。”袁紹低聲道:“切莫多言,待入湯館共浴時細說。”
“也好。”二人輕輕點頭。
小酌片刻,稍後便轉去金水湯館。
三人更衣共浴,雖不比坦誠相待,卻也全無防備。浴室水汽氤氳,生人勿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