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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北天竺建製。薊王亦有決斷。
不增設山南都護府,亦不遷入嶺南都護府。更不立為屬國,置“使天竺中郎將”領護。而是請立豐州,列為大漢十五州。
時,薊王欲先將賜支都護府,改立梁州,為大漢十五州;次將扶南等國,立為寧州,為大漢十六州;再將天竺半島,立為豐州,為大漢十七州。
正因慮及,由內而外,向化程度,參差不齊。賜支都護府,多為八種西羌。向化日久,最易歸心。三南半島次之,天竺半島最次。
豈料,因借馬鳴菩薩之力,薊王身證果位,為虎衣明王本尊。尤其,佛教盛行之北天竺,假神佛之力,反倒最先歸心。
於是乎,水到渠成。薊王請立豐州。為大漢十五州。
北天竺諸國。其國境,大為一郡,多為一縣。皆就地轉化成屬國。由屬國都尉領護,秩比二千石。隸屬於輔漢大將軍幕府。治民領兵,權如太守。屬國官掌屬國兵,稱“屬國騎”或“屬國胡騎”。
設丞、侯、千人等官,下有九譯令,又置屬國長史、屬國且渠、屬國日逐、屬國當戶等官。各官由漢人或內屬羌、胡首領充任。
其中,摩揭陀、瞻波、大秦婆羅門,三王賜國姓,封“率眾王”。又作“帥眾王”。兩漢時,如羌、烏桓、鮮卑等各部首領,常封此爵。餘下諸國,據國土大小,封歸義侯、邑君、邑長,不一而足。
《後漢書·百官誌》:“四夷國王、率眾王、歸義侯、邑君、邑長,皆有丞,比郡縣。”
自率眾王以降,歸義侯、邑君、邑長,爵位類比漢家王侯。得享衣食租稅。率眾王,食一郡。歸義侯,食一縣。邑君,食一城。邑長,食一邑。以此類推。
先前,薊王命九譯令,將諸國書卷,收集整理,編撰成冊。便為《集簿》所用。
如此一來。各國,封君列候,食邑幾何,一目了然。封地亦行《推恩令》。王子公主,各有食邑。雖不比先前奴隸城邦,舉國為奴,國民所得,皆為國主所用,金銀珠玉,堆積如山。
為漢家王侯,亦足稱豐衣足食。更加薊國吏治,令人稱道。執政安民,持續釋放人力、物力、地利。
料想,衣食租稅,尤勝先前。
又譬如,迦征伽羅國,王族絕嗣,役屬鄰國;城郭丘墟,多居村邑。則立為縣。另有臨江城等,央恰布藏布江,沿線無主之地。皆被一並劃分為縣。隻需編戶為民,穿渠營城。不出數載,皆為良田。
豐州治所,薊王未設華氏城。而另擇王舍城。
王舍城,有新舊二城之分。
佛陀時代(前684年)。摩揭陀國定都於此,取名:“矩奢揭羅補羅”。又作王舍山城。意譯“上茅宮城”。“矩奢”意為上茅草、吉祥草。此草有香味,色紺青,如孔雀之尾,似茅類。佛成道前,由諸天受此草而敷座於菩提樹下。矩奢揭羅補羅城所生之茅有芳香,故取為都城名。
後此城因毀於火災,遂向北遷移到九裡外新城:“羅閱祇伽羅”。“羅閱祇”意為王舍,“伽羅”意為城。又稱“羅閱城”。唐玄奘稱“曷羅闍姞利呬”城。
之後,摩揭陀國,為應擴張所需,阿育王三遷其都至華氏城。王舍城逐漸荒廢。
法顯《佛國記》載,“出(新城)城南四裡,南向入穀,至五山裡。五山周圍,狀若城郭,即是芊沙王舊城。城東西可五、六裡,南北七、八裡。”
玄奘《大唐西域記》又載,“(舊城)崇山四周,以為外郭,西通峽徑,北辟山門,東西長,南北狹,周一百五十餘裡。內城餘趾周三十餘裡”,“曷羅闍姞利呬(新城)城。外郭已壞,無複遺堵。內城雖毀,基址猶峻,周二十餘裡,麵有一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