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母先是一怔,旋即一臉不讚同:“花這錢做什麼?”
“媽……我不雇個人照看幾個孩子,難道要蘇曼繼續待在家裡搞事?”
文思遠皺著眉,臉上流露出些許苦色:“之前我和你說了,想讓你幫我帶幾年孩子,你直接給拒絕了,現在我為了家裡能安生,為了工作上沒有後顧之憂,我不得不雇人幫忙照看孩子,順便給幾個孩子洗衣做飯。
至於蘇曼,她現在隻是個臨時工,每月領的工資必須得往出拿多一半,算作鄭嫂工資的一部分,另外一部分由我來補上,整件事我已經和蘇曼還有鄭嫂說好了。”
文母沉著臉問:“多錢一個月?”
文思遠:“三十。”
文母瞪大眼:“這麼多?”
“鵬鵬還小,照顧起來比較費事,而且文怡文瑜上下幼兒園需要人接送,這都需要鄭嫂一個人來做,給人家每月開三十不多。”
在文思遠看來,鄭嫂拿三十是真不多。
試想想,既要在家看孩子,給幾個孩子做飯洗衣,又得接送倆孩子上下幼兒園,活是不重,但費神,且有舊社會殘留的不好思想在,保姆的名頭到底不好聽。
基於此,但凡家裡過得去的,人家未必願意到彆人家做這老媽子。
“算了,我不管你了,你就當冤大頭吧!”
文母煩躁地擺擺手,冷著臉說:“人家娶個媳婦是過日子,你娶進門的卻是個事兒精,不信你且等著看吧,就你媳婦那性子,隻怕在百貨商店乾不了多長時間。”
“家裡的錢不在她手上,要想手裡有零花錢,她不上班那就隨她便。”
除過留夠半年生活開銷用的錢,家裡其他存款現如今都在文思遠兜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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