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玉從心底還是比較感激先皇的那位疑似穿越者的妹妹的, 畢竟大明建國之初,是她和先皇後胡氏不遺餘力地為改善女子生活狀態而努力,最突出的貢獻莫過於強製規定了女子十五及笄之前可成親不可圓房。
雖然這一條律法下至窮鄉僻壤可能根本就沒能成功推行過,但是有皇室公主郡主的例子擺在前頭,在較為繁華的直隸和江南, 富貴人家的女兒家, 隻要是在二十歲之前出嫁都不會被人說閒話。
去年本是朝廷的選秀之年,妍春年紀正合適但是卻在孝期,名正言順地不能參與, 待到後年的下一屆選秀她又超齡了, 便在去年就得了宮中恩旨,可除孝之後自行婚配。
王氏對此很是遺憾, 因為妍春沒趕上選太子妃那一茬,可是按年紀來說, 和二皇子也挺配的……呀?她這個念頭在腦子一閃而過,又馬上否了——還是彆嫁皇家了,元春如今的日子卻是幾個女兒裡頭最苦的!咱除了皇家不是還有不少勳貴和高官人家可供選擇麼!
由此可見, 王氏如今的腦子真的是比從前清醒不少。
妍春今年十八虛歲(注1), 應當說正是芳華好年紀, 相看個一年半載的, 敲定人家,便可以準備出嫁事宜, 走一走六禮的程序, 又是小半年, 差不多恰恰好可以在她二十歲左右出嫁,那時候賈政和王氏這做人親爹媽的也出了孝期了,榮國府可以擺酒熱鬨。
這一番打算很不錯,唯一比較麻煩的就是還未除孝的王氏不方便帶著女兒去參加什麼花宴酒宴的。
賈政對此很是無語,他瞧著一直叨叨叨的妻子,不耐煩地說了一句:“寶玉媳婦不是留在京城?”
王氏無視賈政並不太好的語氣。繼續叨叨:“你可不知道,寶玉媳婦是多麼清高的性子,叫她帶著妍春出去交際,我倒是擔心人給咱們妍春物色的都是些當年你挑的老大媳婦娘家那樣徒有其表的人家!”
賈政聽見這話就不樂意了,這輩子,他就是有一顆崇拜讀書人的心,怎麼地了!叫王氏這婆娘說起來,那麼讀書人兩袖清風不為外界俗物所移誌的高貴品格就是窮酸?
“什麼叫徒有其表?李家怎麼了?老大媳婦正經書香門第,她爹也曾是堂堂國子監祭酒,怎麼就徒有其表了?”賈政對李紈這個大兒媳還是挺滿意的。
王氏在心裡翻了個白眼:【那是老爺你不當家不知道這種小戶人家出來的人眼皮子有多淺!】
王氏從來沒有和丈夫吐槽兒媳的習慣,至多也隻是和兩個親生女兒叨叨這些,現在賈政不高興了,王氏也就是小聲咕噥幾句:“咱們妍春打小就是嬌養大的,嫁去普通人家,整日擔心衣食,你舍得我可不舍得。再說了,雖然老祖宗給妍春單留了嫁妝銀子,咱們也給妍春準備的厚厚的嫁妝,可是也沒道理去救濟窮人家吧?”
【隻有蠢死的女人才會用嫁妝去養活夫家呢。】
“俗!真俗!俗不可耐!”賈政甩甩袖子走了。
王氏半點也不著急:【走就走了,反正是孝期裡,他走也隻能走到書房去。無所謂!】
早二十年,她可不敢有這樣和自家夫君懟起來的底氣,如今還不是因為她的子女俱是有出息的?隻要不再犯當年馬道婆那個那麼嚴重的錯,國公夫人之位王氏是穩穩的,什麼趙氏周氏的,這些年都老實得和鵪鶉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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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則再不願意,王氏也不能帶著孝就替女兒張羅婚事,便隻能對著黛玉殷切叮囑,一定要給寶玉他最疼愛的妹妹找一個好人家。
當然,王氏的親女兒和記在名下的女兒——元春與探春兩個,都沒能逃開被親媽/嫡母囑咐無數遍替小妹留意好夫家人選的洗腦攻擊。
但是元春與探春,一個寡居多年不交際,一個身份有限接觸高門大戶少,最終這事兒最靠譜的人選還是黛玉。
若隻是因為王氏,黛玉是怎麼都不願接這個燙手差事的,不過她和妍春卻是難得地投緣,平素也多虧得這唯一還未出閣的小姑子多加從中調和,才叫她和婆母王氏之間的關係逐漸和緩的,所以這個差事,她最終還是心甘情願地應下,並且找妍春好好聊了聊。
寶玉於此也費心不少,還同黛玉商量,是不是也該替大兒子相看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