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Chapter 56*(1 / 2)

吸引定律 睡芒 5054 字 2024-03-14

(吸引定律);

如果不是關作恒父親的案子幾年前翻案了,政府為此賠償了關家幾十萬——關作恒是沒資格進司法機關工作的。

但這人好像也沒有意願進機關工作,且理由給的,郭宇菁實在無法反駁,難以再勸。

當公安,在司法機關或公安部門工作多辛苦?她自己深有體會,可為人民服務是她的職責,不能抱怨,為此她和羅航沒要小孩,她一直留在崗位上沒有挪過,父親要調她去檢察院,她也一直不願。

案子才剛破,有個屍體是兩年前的,陳義的有七年了,更早的有十年,十幾年。

也就是說,高輝在這十幾年的時間裡,連續殺害八人,並埋在此處。其掩蓋罪行的手法非常罕見,給七個受害者工工整整地造一個墓碑,挨個取了名,都姓高——

不知道這是什麼愛好。

唯一那個,沒有立墓碑,而是埋在旁邊的,法醫說是最新的:“死了兩年了,男性,一米七八,十六或十七歲。死前遭受過殘酷折磨,看他這裡,被閹割了。值得一提的是,這是唯一一具被虐待過的屍體。你看其他的,身上都有個小圖騰,這麼小一個,像不像三片葉子?”

還給人搞紋身。

真是匪夷所思。

和之前小台山案一樣,公安春節也不能休息,她問完關作恒話,吃完飯,還得回局裡上班。

“對了,”她又問,“高輝為什麼之前監視你,你還是沒有頭緒嗎?”

“不知。”

關作恒其實沒想到這案子會花這麼長的時間,才逮住高輝的罪證。

早在六七年前,他被監視後,反跟蹤找到了高輝此人,他就推測出了高輝的犯罪手法,不過不知具體埋屍地點。最初他懷疑過這個叫馬仔監視自己的高輝,和母親琴萊,或者父親關鈞有關係。

後來得到了證實,他和琴萊的確有關係。

“你要是有什麼線索,你就告訴我,案子也能快點破掉是不是?”郭宇菁的直覺告訴她,關作恒肯定知道些什麼,但不知道為什麼不肯說,“案子破掉,等我有空休息了,我帶你去小煩家裡。”

他好像有點意外,半晌道:“我的確不知道什麼線索,郭隊,如果我有頭緒,我馬上告訴你。”

“你們在這兒聊什麼呢!”周進繁霍地從外麵把陽台門推開,看一眼關作恒,又看一眼乾媽,“聊這麼半天了!聊什麼,請問我可以參與一下你們的話題嗎?”

郭宇菁掃了他一眼:“聊你們的感情。”

他噎了一下,擋在關作恒麵前道:“我們好著呢,你彆恐嚇他啊!”

“我恐嚇……”她不知道是不是要罵小煩胳膊肘外拐了。

周進繁對乾媽出櫃的事,大概有半年多了。郭宇菁挺開明,說尊重他的選擇:“既然你知道他的家庭,你有把握將他的一切了如指掌後,仍然這麼選擇,我不阻礙你們。”

其實周進繁覺得,關作恒身上是有一些秘密,並未告訴自己的,他也不在乎:“我不需要對他的一切都了如指掌,我隻知道他好,他愛我。就行了。”

這不,剛回春城沒幾天,就帶著關作恒上門來吃飯了。

但郭宇菁還有案子要忙,吃完飯就開車走了。

這個案子能到目前程度,說到底有不少的運氣成分,七個高姓墓碑,葬在高家村旁的山上。

她回去的時候,忽然想起了去年查高輝時,在他家裡看見的七個牌位。她仔細的看了,那牌位上沒有刻名字,但有一些看起來挺特殊的圖騰,隻是放在玻璃櫃子裡,點了個小香爐。

問題就在於,她查過高輝,傈僳族人。那邊是氏族文化,而他很早就獨自來春城打拚了,有幾個兄弟,還有母親,都在保山老家。

出來後,他改了名字,結過婚,但早就離婚了,有個已經成年的女兒是跟著媽媽和重組家庭在生活的。

而高輝是作為陳義一案的嫌疑人被帶回所裡問話的,獄中正在服刑的鄭剛作為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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