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靜之抿了抿嘴唇:“不瞞你們說,當初我跟老付……我家裡是不太讚同的。”
付宏斌從農村一步步走出來,考上了警校,畢業後,進入公安係統。而顧靜之從小在蓮城長大,父親退休前是重點中學校長,母親是名特級教師。
不論是原生家庭,還是成長的環境,兩個人都有著天壤之彆。
他們的相識頗有些戲劇性,顧靜之大三那年,有一天坐公交車回學校,半路上錢包被偷了,她發現就馬上下車去派出所報案,當時接待她的就是付宏斌。
錢包裡有多少錢,顧靜之記不清也不在意。她一再強調錢包裡麵有借書證,補辦手續挺麻煩的,如果找不回來,最近幾天她就去不了圖書館。
付宏斌看她愁眉苦臉的樣子,居然有種想笑的感覺。不是幸災樂禍,單純地覺得這個姑娘挺有趣。
她是中途下車報案,離學校還有好幾站的距離,錢包丟了,她不想想該怎麼回學校,反而在為能不能進圖書館發愁。
於是付宏斌就問她,還有沒有錢坐車,回學校後有沒有錢吃飯。
顧靜之這才意識到這個問題,不過她倒也沒太在意,說自己可以在這兒等著他去把小偷抓回來。在她的想像中,逮著小偷就相當中找回錢包。
那個年代還沒有行車記錄儀,公交車上更不可能安監控。顧靜之發現錢包丟了的時候,周圍並沒有人,確切地說,她都不知道自己的錢包是在哪站被偷走的,隻記得上車的時候錢包還在。
如果換成彆人,也許做完筆錄,留下聯係方式也就把人打發走了。
可付宏斌沒有,他給姑娘倒了杯水,耐心跟她解釋這個小偷在哪站下車都不清楚,找起來不是件容易事兒。又拿出兩百塊錢和幾個硬幣,讓她先回學校,等有消息第一時間通知她。
開始顧靜之不肯收,付宏斌說下次來的時候還就行,她這才收下錢,再三道謝,離開了派出所。
顧靜之回學校後,跟同寢室的舍友說了這事兒。舍友都說一個小小的錢包,不用指望能找回來。她自己想想也是,遂不再抱什麼希望。
但警察借給她的錢不能不還,她打算周末回家跟父母要了生活費,再送去派出所。
誰知還沒到周末,付宏斌把電話打到了她的寢室,告訴她錢包找到了,可惜裡麵隻有證件,沒有錢,讓她抽時間過去取。
顧靜之家裡雖不是大富大貴,但也從來都是衣食無憂,她對錢沒有太多的概念,覺得隻要證件找回來比什麼都強。
可那幾天她課多,實在沒有時間去派出所,如實跟付宏斌說了,問他可不可以過幾天再去。
付宏斌一點兒都沒猶豫,就說下班給她送學校去。
又是借錢,又是特意跑一趟送錢包,顧靜之過意不去,晚上見了麵,把錢還了,還非要請付宏斌吃飯。
付宏斌沒拒絕,跟她去了學校附近的餐館。
吃完飯,顧靜之叫服務員結賬,結果被告知付宏斌已經趁著去衛生間的工夫付過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