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夜色酒吧的二樓, 有一處地方是可以俯視整個舞池的。
外麵的人看不到裡麵,裡麵的人卻可以清楚地看到外麵。
這裡就是孫峰的辦公室。
孫峰陰著臉,看著下麵的情況, 主要目光還是放在場中背對背站著的兩個男人身上。
這樣的場景似乎並不陌生,鋼鐵叢林, 弱肉強食, 你想冒頭必然要破壞現有的秩序, 被人找麻煩, 似乎也都是家常便飯。
當年‘磊哥’就是這麼帶著韜子他們, 在那座遙遠的北方城市從一無所有的小混混, 到走出去提起名號都知道。當初沒有孫峰,孫峰是後來加入的,所以每每提到以前,他隻能在旁邊欽羨地聽著刀子和韜子描述曾經的威風, 一塊兒磚頭拍翻了十幾個人的輝煌戰績。
不是這種威風讓人得意, 而是這代表著和‘磊哥’之間的情義不同。是誰說的, 男人的最鐵友情就是一起同過窗、一起嫖過娼、一起站過崗, 一起拚過命。
後加入的他, 好像天生和另外三個隔著一道牆,一道他永遠逾越不過去的牆。他以為這牆要存在一輩子,誰知道一場事,刀子死了, 韜子進去了,磊哥‘頓悟’了, 成了建築工,而他成了夜色的老板。
世事真的很無常啊。
胡子站在旁邊,他長著一臉的絡腮胡,明明年輕不大,卻像四十往上,‘胡子’的綽號由此而來。此時他直牙酸地看著下麵的一團糟,客人都跑了,砸壞的東西都要換新,這可都是錢!
“峰哥,真不管嗎?”不同於猴子,胡子做事一向謹慎,認真說是膽小,所以不如猴子得孫峰重用。
“管什麼?那是滾石的人,是彪哥的人,就算我們不怕,但也不要去多餘惹事。這明擺著是個套,虧他主動往裡頭鑽。”
滾石也是家酒吧,而這個他指的是秦磊。孫峰的口氣充滿了嘲諷。
“英雄難過美人關嘛,電視裡不都是這麼演的。”
“先看著吧。”孫峰說。
這句話剛撂下沒多久,孫峰就坐不住了,因為不知道哪個王八犢子報了警。
*
“都給我蹲下!”
隨著一群警察的闖入,場上局麵頓時為之一頓。
有的人已經蹲下來了,有的人還站著。
金魚眼吞了一口血唾沫,堆著笑說:“警察同誌,你看我們這也沒乾什麼,彆弄得這麼嚴肅。”
“少跟我嬉皮笑臉。小金魚,是不是很久沒請你去所裡坐坐了,所以懷念裡麵了?還什麼都沒乾,什麼都沒乾,就成了這樣?!”一個三十多歲的、有點胖的警察,虎著臉說。
金魚眼抱屈:“胡警官,這事真的不賴我們,是他們先動手的。”
“現在不用你說話,給我蹲下!”見金魚眼老老實實蹲下後,胡警官才揚聲問:“誰報的警?”
角落裡,兩個女人拉拉扯扯走出來,其中一個戴著黑框眼鏡的女人,正是杜俏。
“警察同誌,是我報的警。”
“說說情況。”
杜俏推了推眼鏡說:“是這樣的,今天我跟閨蜜來酒吧玩,這個男的他非禮我,剛好被我男朋友撞見,就打了起來。他們這麼多人打我男朋友和他的朋友,幸虧我男朋友他們練過散打,不然肯定被打慘了。”
練過散打?
胡警官砸了下嘴,怪不得呢!
他們到場後,場上站著的人沒幾個,其中有兩個男人特顯眼,邊上躺了一堆人。
這是小流氓想耍狠,沒想到碰到硬茬子了。
而那邊,看似乾翻了不少人,實際上自己也挨了幾下的秦磊錯愕。他和韜子對看了一眼,散打?好吧,就散打吧。
“那他呢?”胡警官指著一身服務生打扮的韜子,這明擺著是酒吧內部的人。
“他是……”
“他是我男朋友。”朱寧娜站出來說,見胡警官懷疑地看了她一眼,她理直氣壯說:“怎麼?找個當服務生的男朋友不行?”
“怎麼不行?行,沒問題!”胡警官乾笑著說。他的態度有點怪,不過彆人隻當他不願和女人糾纏。
杜俏和朱寧娜對了個眼色,這男朋友的說法是她們商量來的,這樣說可以省很多事。不然打成這樣,至少也是個尋釁滋事、危害社會公共治安的罪名,可男朋友就可以是被尋釁滋事,被迫自衛。
“酒吧的老板呢,或者找個管事的經理來也行!”
胡警官的話音還沒落,孫峰急急帶著人走了過來。
平時鎮定自若的他,此時滿頭大汗,臉上堆著笑。
“警官您好,我就是酒吧的老板,叫我峰子就可以了。”
“峰子?你就是酒吧的老板?”胡警官睨著他,眼神戲謔地看了看四周:“你這當老板的真不經心,生意被攪黃了,地方被砸成這樣,怎麼跟沒事人似的?”
孫峰陪著笑,卻說得咬牙切齒:“這不是有事不在,下麵這群保安沒一個能頂事的,連報個警都不會,我剛接到電話就過來了。警官,我們這做小本生意的不容易,這賠償的事您可千萬幫忙上上心。”
“小本生意,老板真逗。”胡警官抬手婉拒了他的遞煙,說:“行了,等會兒酒吧要跟人一起去錄口供,既然你是老板,就跟著一起去吧。至於其他人,都帶走吧。”
跟在他身後的一群警察撲了上來,連手銬都沒用上,那夥小混混就老老實實跟著走了。
包括金魚眼。
走了幾步,金魚眼覺得有點不太對勁。
“警察同誌,怎麼不帶走他們?”他指著沒事人似的秦磊一幫人。
“帶什麼帶?人家是苦主,被你們這一群人圍著打,這麼多人打人家兩個的男朋友,你看人家傷的。”
金魚眼看了看完好無損的秦磊和韜子,再看看他那幾個或是頭破血流,或是鼻青臉腫,或是站都站不穩的兄弟。
誰打誰?這世界是怎麼了,怎麼都睜著眼說瞎話。
“當然,他們肯定也要去的,先讓他們去醫院看傷,看完傷去所裡錄個口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