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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秋葵在做夢。
是的。她知道的。她在做夢。
因為她很清楚的記得,自己上一秒猶在荒誕虛無的世界裡,在敞亮的、安靜的、纖塵不染的研究所裡。
下一秒,她被打回現實。
那些逝去的潮濕的腐爛的現實。
2011年,她十二歲,第一次被弟弟搶走狗時,也曾天真地帶著滿腔委屈去找叔叔阿姨。
“……那是我的小狗。”
她哽咽著、斷斷續續地說:“是我在車站撿到的,我幫它洗了澡……用我自己存的零花錢,在劉叔叔的店裡洗的,沒有用家裡的熱水,也沒有把家裡弄臟。”
“我替它起名字,我喂它吃飯,給它梳毛、剪指甲、擦耳朵,每天都有帶它到公園玩。我們睡在一起,它陪我洗碗、洗衣服、寫作業,它認識我,聽到我的聲音就會叫。所以它應該是我的小狗,就算是弟弟,也不可以一直搶我的東西。”
“反正這一次不能。”
她說得好決絕,大人都聽笑了。
阿姨說:“好了好了彆哭了,不就是一隻狗嗎?反正弟弟也是養在家裡嘛,誰的都一樣。”
叔叔說:“秋葵,這樣說就是你的錯了。我們都是一家人,你跟小寶是姐弟倆,什麼你的、我的,哪能分得這麼清楚?為一條狗就劃分得這樣清楚,長大以後隨便出點矛盾,豈不是要跟我們所有人都斷絕關係?那可是恩將仇報。”
“行了,她才多大,哪裡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阿姨嗔怪著,兩根手指捏著紙巾一角,輕輕擦去她的眼淚,又說:“秋葵,阿姨知道小寶確實有點調皮。但是小孩都這樣,看到新玩具就抱著不肯放,你越搶他越喜歡,要是你不搶,他反而很快就膩了,到時候再還給你也一樣的,對不對?”
“還有,你畢竟是姐姐。”
“姐姐是大孩子,弟弟是小孩子,大孩子本來就該讓著小孩子,這跟叔叔讓著你的道理是一樣的。再說你以前也在作文本裡寫了呀,不管以後發生什麼事都絕對不會欺負弟弟,保證好好愛護弟弟,有沒有這回事?”
“叔叔阿姨當時看到那些話可感動了,都覺得你是個聽話又乖巧的好孩子,所以你現在一定也不會讓我們失望的對嗎?這樣吧,你為剛才推弟弟的行為道歉,然後這事就過去了,好不好?”
——她在提醒她曾經許下的承諾,理應無條件向弟弟讓步。
“道完歉還是一家人。”
叔叔坐在昏黃的燈泡下,抬指碾滅煙蒂。
他說:“你也知道我們家裡的條件,小寶出生的時候不好,這些年來沒過上什麼好日子。你就不一樣了,好歹過了幾年日子,什麼公主裙、水晶發卡、洋娃娃,哪個短過你?後來廠子倒了,欠著幾十萬的債,我跟你阿姨實在走投無路了,差點半夜起來灌農藥!那陣子是什麼撐著我們活下來?不就是小寶嗎?”
“當年我去廟裡給小寶算八字,人家師父都說了,小寶是來救我們家的,他就是我的寶貝兒子!不管我日子過得多窮多差,你出去看看外麵哪個敢欺負我王成楚的兒子?誰敢動他一根毫毛我都跟他拚命!也就是你年紀小,你阿姨又攔著,我才不想多說,你自己心裡知道就好。”
——他在強調她曾經領受的恩惠,暗示她知恩圖報。
時過經年,以旁觀者的身份,林秋葵一眼看破成年人必備的體麵話術。
無論他們不經意的眼神流轉,唇角微撇抑或眉梢輕抬,背後秘而不宣的用意,她都明白,都能看懂。
可惜這是23歲的她。
14歲的她還太稚嫩,完全不理解事情是如何演變成弟弟搶了她的狗,她卻要向弟弟道歉。
她想重新梳理整件事的邏輯,抬起頭,不期然以兩隻紅紅的眼睛,掉進另外兩雙成年的眼睛裡。
他們眼裡有對她的譴責和期盼,那些情緒藏得不是很好,簡直鮮明得快要像洪水一樣傾瀉出來。她愣愣地看了幾秒鐘,總算看懂了。
她回過身,低頭對弟弟說:“對不起。”
弟弟得意地朝她做鬼臉,隨即扭頭抱小狗走進客廳。
“好了,事情都解決了。”阿姨拍板定案:“秋葵回房間去吧。”
“……嗯。”
她轉身踏上通往閣樓的階梯,一步,兩步,走到第步時忍不住回了頭。
窗外夕陽朦朧,自玻璃往客廳地板映出虛幻的橙色光芒。
美滿的全家福下,小小的沙發前,她看到阿姨用手肘撞了撞叔叔。
叔叔認命起身,從廚房上鎖的櫃子裡拿出一個魚罐頭。
“汪汪!”
小狗熱烈搖晃起尾巴,繞著新主人一圈一圈地轉。
這個家最最珍貴的寶貝笑了,一邊握拳捶小狗的頭,一邊隨隨便便把魚肉撥到地上,把地板弄得很臟。
不過叔叔阿姨沒生氣,他們也笑了,眼底有且僅有濃濃的寵溺。
她看著這一幕恍然大悟,原來不僅小狗是他們的,燈光也是。
在幸福完美的氛圍外,隻有林秋葵和林秋葵的影子不屬於這個家。
有過第一次的經曆,再來第二次,林秋葵便表現得淡然許多。
當弟弟似真似假地抱怨小狗不夠威風,大狗好像又太能吃太費錢時,她頭也不回:“喜歡就送你了,我房間裡還有張200塊錢的寵物店會員卡,本來打算買狗糧用的,想要你就拿走。”
“謝謝老姐!”
弟弟心滿意足地退場,林秋葵也就停下假裝忙碌的手。
沒什麼大不了的。
她對自己說,偏愛親生孩子是世間所有父母的天性,同理喜歡罐頭超過廉價便捷的狗糧,大約也是狗的天性。
沒有什麼好難過的,更沒必要小雞肚腸地記掛抱怨。
畢竟人活著不能事事如意,像她這種情況,隻要不貪心,彆敏感,就能解決百分之八十的困擾。
她一直這樣奉勸自己,所以被搶走小狗沒關係,不能上大學沒關係,車禍來臨時被阿姨反射性推出去也沒關係。
反正她活下來了,在一本裡。
還得到一隻新的小狗。
祁越。
他可能是她有生以來遇到過最難相處又最好哄的‘流浪狗’,第一次出現在教學樓底下時又臟又冷漠,活像石頭縫裡蹦出來的□□拽狗。
第二次入鏡無人機,第次是他躲在食堂發起偷襲,強行綁架無辜路過的女大學生當活地圖。
那會兒他還不愛說話,不愛撒嬌,成天用手銬鎖著她,動不動威脅她,恐嚇她,開車技術爛得令人發指還不許人說。
不過後來好多了,養著養著就熟了。
從稱呼她為‘東西’升級到‘人’。
從不屑問名字必要時一口一個喂,到餓了渴了困了無聊了,有事沒事都喊幾聲林秋葵。
從把她丟在怪物堆裡不管死活,到偶爾想起人質的存亡的問題,再到無論如何都要保障她的安全。
祁越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變得越來越粘人,越來越溫順。
他漸漸報備起行程,每晚出門前必有一句:“林秋葵,打架去了。”
漸漸一天到晚喜歡挨著她,跟著她,像沒有安全感的小狗一樣圍著她打轉。
頭疼就說:“頭疼。”
要吃魚就說:“我要吃魚。”
打完架把手伸出來:“臟了,林秋葵,幫我擦掉。”
說了不要自由又很生氣地咬她:“反正你就是得管我。”
“看我。”
“看著我。”
這話是他經常說的。
還有對應的還有:“我愛你,真的愛你,最愛你。”
“所以你也得愛我,一直一直,都特彆愛我。”
提起祁越,林秋葵總能想起很多很多。
例如他濕漉漉的頭發,彎曲的脊骨,狹長的眼眸。
想起每次她說過來,他便義無反顧地朝她拋來。
她讓他低頭,他便乖乖低下彆人麵前再傲慢不過的卷毛腦袋。
記憶裡,祁越有時在笑,有時炸毛,更多時候亂發脾氣或者擺出不耐煩的臉色,兩隻眼睛危險地眯起來。
他沒有酒窩。
他有虎牙。
他的左食指右側生長著一粒小小地痣。
他喜歡吃肉,不喜歡果蔬,不喜歡絕大多數帶刺帶骨頭的食物。
不排斥辣椒,可是不能過度辛辣,否則很容易引發急性蕁麻疹對所有皮毛過敏……
有關祁越的一樁樁一項項儘數浮現,迅速組成一幅幅生動鮮亮的畫。
就好像他從頭到尾都在偷看,準備看看他的企鵝究竟有多了解他,是不是真的有那麼愛他。
幼稚。
林秋葵輕輕地笑了,可是當她真的伸出手時,他的影像忽然破碎,宛若一場大夢迎來幻滅。
知道這時候她才反應極慢地想起一件事,想起那個致使自己墜入夢境的原因。
——祁越死了。
就在她的麵前。
他被熊熊的火光吞沒,他們說他死了。
但是這怎麼可能呢?
不可能的。
他是祁越啊。
祁越接受過軍事訓練,反殺過訓誡所所長,解決過全國第一隻d級以及c級異種,甚至經曆過無邊無際的獸潮、險惡至極的光海基地。
無論條件多麼惡劣,多麼險象環生,他從未失敗過,從未真正倒下。所以他絕對、絕對不會死在異種手裡才對,更何況隻是一顆區區的異種擬心臟。
那一定是夢,林秋葵想。
也許是她最近做了太多夢,真真假假混淆難辨,以至於誤把最最荒唐的那個當成現實。
沒關係。隻要醒來就好了。
隻要能夠醒過來……
“林秋葵。”
一片迷蒙的大霧中,一道再熟悉不過的聲音兀然響起,“要是我死了,你也會哭麼?”
……是祁越!他問過這個問題!
“祁越!”林秋葵登時睜眼四望,“你在哪?”
祁越不肯回答,固執地問:“要是我死了,你會不會哭?”
“彆玩了!”林秋葵居然聽到自己聲音中隱隱的顫音?
“不要再玩了。”她說:“你出來,我看不到你。”
祁越不說話。
懷疑他沒有聽清,或者在鬨情緒,林秋葵提高音量喊第二遍:“出來,祁越!”
話音剛落,她望見重重迷霧的深處,似乎隱約勾勒出一抹瘦削的輪廓。
“祁越!”
“我看到你了,祁越!”
她朝他走去。
他朝反方向跑。
因此她也不得不立刻奔跑起來,邊跑邊問:“祁越,你跑什麼?你為什麼跑?”
祁越還是不說話。
他一直跑。
她就隻能一直追。
清涼的微風拂過麵龐,明明已經用儘全力在追逐。可他們之間的距離非但沒能縮短,反而越變越長,長得好像一條銀河,永遠都無法逾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