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婉道:“他來過了?”
“看來是走岔道,聽說……”
顏神佑話到一半,卻聽得外麵鼓響,阿婉奇道:“這是怎麼了?怎麼會有鼓響?”這是一件很稀奇的事情,以民風之純樸,昔年甘令之努力,歸義這塊地方,已經很久沒聽過衙門前的鼓響起來了。
兩人對視一眼,顏神佑道:“去看看?”
阿婉新奇地道:“這是有案子了?我往常隻聽說過,從來沒聽到過呢。”
顏神佑道:“我也沒聽到過。”
兩人一同前去,卻見外麵已經聚了好些個人,都是來看稀奇的。顏神佑拉著阿婉,直接去見顏肅之。顏肅之道:“這世上怎麼可能沒有案子呢?不過官府不樂小民生事,小民畏於進衙門。我巡察的時候,一不坐在衙裡,又或者命人下去搜羅時,什麼事情就都來了。”
顏神佑道:“那得什麼樣的事兒,才能叫他們敢跑州府裡來呢?”
顏肅之道:“看了狀子不就知道了?”
沒有訴狀。
就光禿禿一個人來的。
顏神佑在屏風後頭一看,是個十六、七歲的姑娘,一身土布衣服已有些破爛了,雖然麵黃肌瘦的,但是看起來五官底子挺不錯。一臉的倉皇之色,讓人看起來很是同情。
沒有狀紙?顏肅之也不在乎,當場叫人給現補了一個。沒有訟師,朝廷不喜歡民間鬥訟,為防小民迷上告狀,敗壞了純樸的民風,訟師是禁止出現的,捉到了要打板子的。
聽這小姑娘自稱姓陳,排行老大,縣中富戶家的奴婢以五十貫的“聘禮”向她父母提親,她爭辯不得,又聽聞這富戶家的兒子考到了郡府做個書吏,恐郡縣不敢管,她就直接跑到州府裡來了。道是因事涉父母,不想鬨大,寧願以死明誌的。然而下麵還有兩個妹妹,她要死了,怕妹妹們受苦。既然使君曾巡察全州,為百姓作主,她就拚著一口氣來告這麼一回狀。
顏神佑目瞪口呆,出得起五十貫來娶媳婦的奴婢家,真是臥槽了啊!以昂州之窮,多少平民百姓家都出不起這個價的。
顏肅之聽完了,便不好發還給原籍去審,命何三去拿相關人等過來問訊。
何三還沒走出州府,就遇到陳大娘的父母並陳大娘告的那戶人家的奴婢一氣跑到州府裡來了。發現陳大娘不見了,兩家都著慌,很不欲事情鬨大。誰知陳大娘走得早,他們追來得遲,緊趕慢趕,還是晚了。縮在府門旁邊就想攔下女兒,豈料女兒已經進去了,何三出來了,見他們縮在一旁,眼睛四下打量,不像個好人,順手就將人揪了過來。
陳大娘的父母嚇個半死,隻說自己是來找女兒的,女兒偷跑了出來。何三做慣了小吏的人,順口一問姓什麼,女孩子長什麼樣兒,讓手下人幫忙找。這沒見過什麼世麵的兩口子就說了。何三一聽,這描述怎麼這麼耳熟?!
好開心,不用跑這一趟腿了,將人一拿,送進府裡了。
阿婉正在問顏神佑:“也有身份不相當而結為婚姻的麼?”
顏神佑嚴肅道:“有,不過是違法的。看這姑娘自己也不樂意,少不得要為她做主了。”
阿婉道:“那……如果士庶結為婚姻,也會被拆開嗎?”
顏神佑道:“這個麼,好些個人根本就不會士庶通婚的。不過也有人這麼做,其實,無論士庶,都是良民呢,國法倒不管的。”
阿婉小小出了一口氣,顏神佑眉毛一挑,忽然覺得有什麼事情要壞。外麵又叫嚷了起來,卻是陳大娘的父母見到了被領出去安置,等待開庭的女兒,當場扭打了起來。
陳大娘隻是哭:“阿爹阿娘休要怕他們家,我已經上告與使君了,他們並不敢怎麼樣的。不用這般裝與人看了。”
她父母罵得更狠了,說的還是土話,顏神佑在歸義住了這麼久,愣是沒弄懂四周方言,死活沒聽懂。顏肅之也聽得一頭霧水,一拍桌子:“吵什麼吵?!都關起來!”將一家幾口送到一處,自己卻叫來盧慎當個翻譯,跑去聽壁腳。顏神佑不肯錯過這場熱鬨,也跟阿婉組團去偷聽。
這個翻譯請得不錯,還帶整理功能的,很快就整理出了故事梗概來。不外是家裡生了三個女兒之後才得了一個兒子,寶貝一樣的,為了供養全家——尤其是寶貝蛋,大姐到二十了還沒能出嫁,因為嫁了就不能幫家裡乾活了,其他兩個女兒也在勞作補貼家用,要供這弟弟讀書。
事情到這裡隻能說是一個家庭的奮鬥史。不幸的是這弟弟讀了幾天書,到了差不多該說親的年紀了,他就看上了縣城裡一戶小康人家的女兒。父母覺得兒子讀過了書,自然不好娶村姑,為兒子提親。對方見他家條件也不太好,自然是不肯讓女兒來吃苦的。可父母愛子女,必要令其如願,糾纏得實在煩人。女家便提出了條件,要有宅有田。宅不能是草房,田也不可能是薄田。十天之內拿不出來,就彆再有臉說要娶個好媳婦兒了,隨便哪裡推拉個燒火丫頭您就對付著過吧。
那就買宅買田吧!
可是沒錢。
陳大娘的能乾是出了名的,縣中富強家有個管事,他的兒子下鄉收賬時就看上了陳大娘。陳家父母便打起來了這賣女兒給兒子籌聘禮的主意。五十貫錢,陳大娘就是一輩子不嫁,在家裡拚命乾活,也不過能攢下這麼多錢來——她也得吃喝呀。這五十貫就是淨賺的了。
可陳大娘偏偏是個有見識的人,為家裡乾活她認了,哪怕要賣了她,她都認了。但是讓她“嫁”給個奴婢人家,她是死活也不肯的。蓋因小時候親眼見過豪強鞭死奴婢,奴婢連告都不能告。陳大娘先是上了一回吊,讓人發現了,然後才跑了出來的。
父母一見五十貫跑了,跟對方也沒辦法交差,對方也怕事情鬨大,跟了過來。
顏神佑猜,這上吊也是故意讓人發現的。可是能逼得一個姑娘上吊,這父母真的還是親生的嗎?這跟當年給盧慎告密,搞得兩家家破人亡的那位小娘子還不一樣,這個可是真沒有對不起父母的地方。
裡麵還在罵,盧慎翻譯得臉都氣歪了:“她父母說:過去也是穿新衣戴金銀,不用下田,是為她好!臥槽!這是父母嗎?這不是畜牲嗎?”作為一個正統讀書人,哪怕他做了反賊忘了忠君,有些倫理道德都是不會忘的。比如,色類當婚。否則便是自甘下賤。這做父母的為了錢,居然連臉都不要了,這是難以容忍的。
裡麵陳大娘大聲說了什麼,顏神佑眼巴巴地看著盧慎,盧慎麵露敬佩之色,道:“她說,寧願餓死,也不跟奴才過一輩子。父母要將她發賣了,那是過不下去,她做奴婢便做了,要是發嫁,她是死也不肯的。”
顏神佑深吸一口氣,拉著阿婉走了。
阿婉也聽懂了,隻是憤怒:“這父母好偏的心!”
顏神佑道:“這姑娘是個有骨氣的人。那對父母,也隻是披了張人皮的狗罷了,誰給骨頭就衝誰搖尾巴。等著吧,沒什麼好果子吃的。”
“真的?”
“諸與奴娶良人女為妻者,徒一年半;女家,減一等。離之。其奴自娶者,亦如之。主知情者,杖一百;因而上籍為婢者,流三千裡。”2
“那他們成不了了?”
“對。”
阿婉開心了,蹦蹦跳跳了起來,一回頭,見顏神佑站著不動:“阿壽姐,怎麼了?”
“可她還是她父母的女兒呀,回去可怎麼辦呢?”
阿婉怔住了,半晌,抓著顏神佑的袖子,焦急地問道:“那——有沒有什麼能夠幫得到她的?!”
顏神佑道:“容我想想。”這樣寧願吃糠咽菜也不吃高級狗糧的人,是得幫。
作者有話要說:12《唐律疏議》191:諸與奴娶良人女為妻者,徒一年半;女家,減一等。離之。其奴自娶者,亦如之。主知情者,杖一百;因而上籍為婢者,流三千裡。
疏議曰:人各有耦,色類須同。良賤既殊,何宜配合。與奴娶良人女為妻者,徒一年半;女家減一等,合徒一年。仍離之。謂主得徒坐,奴不合科。其奴自娶者,亦得徒一年半。主不知情者,無罪;主若知情,杖一百;因而上籍為婢者,流三千裡。若有為奴娶客女為妻者,律雖無文,即須比例科斷,名例律:“稱部曲者,客女同。”鬥訟律:“部曲毆良人,加凡人一等,奴婢又加一等。其良人毆部曲,減凡人一等,奴婢又減一等。即部曲、奴婢相毆傷殺者,各依部曲與良人相毆傷殺法。”注雲:“餘條良人、部曲、奴婢私相犯,本條無正文者,並準此。”奴娶良人徒一年半,即娶客女減一等,合徒一年。主知情者,杖九十;因而上籍為婢者,徒三年。其所生男女,依戶令:“不知情者,從良;知情者,從賤。”
即妄以奴婢為良人,而與良人為夫妻者,徒二年。奴婢自妄者,亦同。各還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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