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這個並不圓滿的故事的開端, 發生在遠比一千年更加遙遠的過往時間。
那時尼羅河畔的蘆葦蕩還繁密蔥蔥,高高建起的宮殿恢弘聳立,身披白袍的祭司在神廟前層層相連的石柱間穿行。
神明的雕塑手持權杖,將太陽的光輝揮灑入人間,也在庇護未來的神子逐步成長。
故事的主角之一, 就是這個受到眾神護佑, 注定要在成年後鑄就一生偉業的神子。
當然,在最初之時, 未來的神子還沒有得到神的光輝, 隻不過是一個年輕的王子而已。
他是法老的孩子,在兄長先後夭折之後,便是法老膝下最年長的王子。
幾歲時, 王子就與父親前往軍營。
十二歲時, 王子已能駕駛戰車指揮軍隊。
之後未過多久,戰敗的俘虜被王子親自押送回都城。
浩浩蕩蕩的車隊駛入城池,如同氣勢驚人的長龍。
車隊之首, 騎在戰馬上的少年傲然而自信,眼中閃耀著的色彩耀眼奪目,正如太陽的光芒。
——如果不是遇到了那個人。
他就會延續這一條看不見的早已鋪就之路,慢慢長大。
他會越發成熟,越發睿智勇猛, 完成從王子到王者的蛻變。
法老的王位將交由他繼承, 肥沃土地上的富饒國家將被他統治, 走向前所未有強盛之路……
雖然, 就結果而言,原定的路線和最終的現實,倒是並沒有太大的區彆。
差異出現在王子還沒有成為法老的少年時期,也隻與少年時、青年時的他有過接觸。
但在“差異”最終被強行修複,險些偏離的路線重回正軌之後。
那個即使是全知全能的神明也無法預料到的男人,依然影響了他的少年時期,青年時期,乃至於生命終結的老年時期。
因為勇敢之名傳遍全國,十二歲的王子得到子民們的崇敬和愛戴,又因為身份尤其尊貴,沒有他想要而得不到的,更沒有他想做而做不到的。
過了一年,也就是王子十三歲的時候。
在符合這個年齡的意氣風發的影響下,褐發金眼的少年天不怕地不怕,回到王都沒多久,就看上了父王剛得到不久的神駿。
神駿無人能馴服,光是將它抓獲,便花費了極為龐大的人力物力。
王子不信邪,一定要將神駿馴服。
然而,他果然還是高估了自己,不僅沒能把神駿馴服,還被不羈的野馬拖著狂奔出了王城,闖入平民們彙聚的市集,險些因自己的莽撞讓無數人喪命。
在那個時代背景下,平民的性命算不上什麼,就算真的引發流血的意外,法老之子也不會因此受到哪怕半點指責。
可是,誰也不會想到,竟有人在如此緊急之時,隻用了一隻手就將野馬放倒,救下了——
……啊,說起來可能會惹王子生氣。
但,那人救的的確不是也處在危險中的王子,而是差一點就被馬蹄踐踏的平民孩子。
沒錯。
尊貴的王子殿下就在這裡,這人居然隻顧著冷淡地教訓平民小孩兒,看都不看王子一眼。
最過分的是,他居然任由王子殿下呆了呆,跳著腳衝上來——然後,相當敷衍地伸手,屈指。
再然後。
剛衝到男人麵前激昂宣戰的王子殿下,平生第一次被人彈腦殼彈飛,啪嘰一聲摔了個四腳朝天,灰頭土臉。
——太驚人了。
——簡直不敢置信!
這就是王子當時的心理活動,論起震撼的程度,一點兒也不誇張。
也不奇怪。
麵對皇族還不埋首屈膝的平民已知範圍內根本不存在,更何況,這個大膽的家夥來曆不明,隻看出是個相貌外表不似此地之人的外族人。
王子的注意被完全吸引了。
不過,意外地不是“你好大的膽子”這樣的吸引。
說來奇怪,被冒犯之類的尋常王子應當最是在乎的事情,他在一眼越過在空中揚起的塵埃,看到伸手將駿馬按住的旅人時,半分都沒有想起來。
他首先看到了旅人隻稍微顯露了些毫的強大,內心受到的最初的震撼就來源於此。
其後,他又看到了旅人從遍布風塵的長袍下滑落的銀發,再往上,與他相似的黃金瞳赫然映入眼中。
難以捉摸。
在很長一段時間內,王子都想不清楚,自己為什麼不但沒怎麼生氣,還對明明讓他受辱的外族人耿耿於懷,久久不忘。
王子似乎是覺得,自己都沒能馴服的神駿被外族人一手擺平,而且,他好像還被當做飛揚跋扈不顧平民生死的囂張王子了,怎麼都不能服氣。
所以,為了維護自己的驕傲和尊嚴,一定要打敗那個囂張的男人才行。
——嗯!邏輯還有什麼身份地位差距都不用管了,反正就是要這麼做!
他的運氣也是很好,不愧是被神眷顧的少年。
才發下決心,隱約有點糾結要怎麼正當地去挑戰人,王子就忽然聽說,自己可敬的父王給自己忽悠……不,找來了一個厲害的老師。
“老師”從相當遙遠的地方而來,原本隻是路過此地,卻受到了法老極為熱情的款待。
因重情難卻,那人方才留下來,可卻隻答應教導法老之子兩年,時限一到,便會毫不猶豫地離去。
不必說就知道,法老之子新晉的老師,正是那日把他無視得徹徹底底的外族人。
王子對這個新來的老師,既滿意又不滿意。
滿意主要體現在藏在心裡的某個目的直接得到滿足,外來的男人還很強,姑且——好吧,的確有資格做他的老師,受未來法老的敬重。
而不滿意的地方,基本全在那個男人身上。
雖然成了法老之子的老師,男人還是和驚鴻一瞥的初見時一般冷淡,對王子愛答不理,大有要把兩年之期混過去的架勢。
等等。
這怎麼行?
這怎麼可以?!
王子心裡又無法保持平靜了。
他不服,也不能忍受“老師”一直當他不存在。
“既然你答應了父王,成為了我【】的老師,我會敬重你如父,那麼,你也要拿出實力,把你擁有的知識和技巧教給我!”
這麼不服氣地說著,王子開始了自己屢戰屢敗、再敗再戰的對老師的挑戰。
他認真起來,不再將自己視作高高在上的皇位繼承人,而單單是一個要讓老師真正意義上把自己看在眼裡的倔強少年。
他每天都要挑戰他的老師。
早上挑戰一次,被不耐煩地掀翻/摁倒/扔飛,不管被收拾得再慘,下午就立即重整旗鼓,重新再來。
每天都是這樣,風雨無阻,沒有一次間斷。
如果說,王子是一個集頑強精神、堅韌毅力與死纏爛打等等於一體的厚臉皮王子。
那麼,王子的老師就是一個從頭到腳都寫滿了嫌棄麻煩、不重要的東西最好都離他遠點兒的不負責老師。
若不是有一點自己的私心,風塵仆仆的男人才不會浪費時間浪費精力留下來,被牛皮糖似的小鬼糾纏。
男人的某些顯著特點,沒過多久就被較起真來的王子探析得一清二楚了。
比如,男人喜歡高的地方,愛好就是躺在高處曬著太陽睡覺。
每當王子滿王城轉圈找人未果時,不用猶豫,徑直掉頭去皇宮內最高的宮殿下邊喊人,絕對能把男人一臉煩躁地吵起來。
還比如,男人的又一愛好是酒,簡直嗜酒如命。
王子一度懷疑,男人實際上是為了他父王許諾的罕見美酒才留下來的。
也不限於價值千金的好酒,普通的烈酒,亦或是後來王子同另兩個夥伴一起胡亂釀出來的糟糕果酒,男人都會喝。
每當他喝酒時,周身的冰霜仿佛會有些許消融,麵龐也會變得柔和幾分。
王子僥幸見過幾次,所以那猶如冰雪退卻、春天到來的美景,他永遠也忘不了。
唔,還有——還有的細節太多了。
就算王子想要挨著挨著一個個說,一時半會兒也說不完。
那就再說一個。再說一個最重要的吧。
男人說自己來自遙遠的遠方,卻從未提過那個“遠方”是何處,又有怎樣的光景。
有一段時間王子很想打探,那時他經由鍥而不舍地挑戰(糾纏),終於得到了老師的一點認可。
可做出這個打算,話到了嘴邊,王子愣了愣,不知怎麼又閉上嘴,權當做什麼都沒有發現。
可能是因為,某些時候,自男人身上不經意間顯露出的孤獨太過觸人心弦。
他是個淡漠的,冰冷的,事不關己便不會插手的男人。任誰來看,都會這麼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