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差(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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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一折騰,等官差到黎村,竟也要了倆時辰。

正午時分,白日昭然,阜城縣衙白班衙差遣了四人與一仵作前來,其實這黎村距離跟阜城相距不遠,平常至多一個時辰便能步行趕至,若是衙內馬匹得閒,便是來得越發迅疾了。

之所以來得晚,便是如今世道亂了些,關外的不太平綿延轉至往日還算太平的縣城地界,人心詭譎,常有惡行,衙差們便不夠用了。

“趙鄉役,你可彆提咱們來得晚了,我知道是人命大事,這不是你們支告的通奸殺人證據確鑿嗎?我等早來晚來也不過是提了那奸夫早晚的功夫,由得你這心急火燎三催四請的!”

趙鄉役年過三十,已繞膝倆兒,憑著這一口官府給的公家飯養著妻兒老小,怎敢跟這些橫氣的衙差們鬥嘴,聞言便用手頭的方帕急躁擦著額頭的汗水,皮糙乾紅的臉上露出討好的苦笑,朝年過二十的年輕差役嘴裡喊著:“我的差哥哥呦,小民就這點跑腿看家的本事,黎村也是個小地方,不比城裡大世麵多,一時見了殺人的事兒,一早聽聞就嚇得差點摔下炕頭了,還是媳婦撈了一把,這沒得章法還不得第一時間想著諸位哥哥來處理麼?哪成想趕上諸位事忙,也是我這張臭嘴使喚快,不知哥哥們能百忙抽空來已是恩典,這還話多,該打嘴!”

他說著煽了臉上一下,惹得本來沒好氣的李二一時沒了發火的話頭,有幾分悻悻,身邊一個麵白清瘦但眉眼沉定的英氣青年見趙鄉役還要多煽幾巴掌,便伸出手阻了一下,從一路上的寡言轉而多說了幾句。

“趙鄉役惦記相親,也怕這人命關天的事有所差池,到底是咱們衙內諸事亂,且未宣於外,他不曉得也是常事,二狗你就彆怪他了。”

諸村鄉役算是朝廷安置在十裡八鄉的看顧人,這行政知令、賦役以及大大小小的事,事關官府向下或者鄉裡向上的事務多走鄉役這一關,說來也算是官差們辦事的手眼,彈壓太過,甚為不好。

李二跟江沉白是熟稔的同差,兄弟倆好著呢,但他性子魯莽,有什麼說什麼,脾氣去的也快,當下也不氣了,順著梯子下,誇了趙鄉役兩句,又跟江沉白抱怨,“這事多如山,我那老爹還說衙差清閒,可真是糊弄我了。說來也怪,咱們這阜城在南嶺一脈九城之中不上不下的,素來太平多年,趕上今年前有滅門的大案,後有縣老爺病重而逝,朝廷調令下來,新的縣老爺還沒到就趕上陰山縣那邊水災,阻斷了官路,也不知縣老爺什麼時候才能到,我等連新老爺姓名模樣都一無所知,而各地禍事此起彼伏,我等也照應不過來,衙門裡亂糟糟的.....你說今年這不是衝撞了什麼,趕上了邪氣....”

“二狗!慎言!”

“胡說什麼!”

江沉白跟後麵的老仵作張叔都出聲製止,前者是因為觀望到前頭進了村子屋舍,覺得快到了,正問趙鄉役那受害者家在何處,好抄近路過去,這耳朵就落了一茬,等察覺到李二滿嘴咧咧想要阻止的時候,已慢了一拍。

但那張叔卻是因為走在後頭,本就沒聽仔細,後來聽到李二所言才變了臉,厲聲嗬斥。

這混蛋小子,即便不知三年前震裂朝綱的奚氏通敵叛國案跟太子歸宗之事至今影響深遠,禍患留存,甚至各地時有巫蠱之詭事,至此無人敢輕言朝廷之事,也該知縣城內人心浮動,陰詭暗藏,連先縣太爺都....他怎還如此口不擇言。

張叔年長,跟著老縣令走山過川檢屍查案,在縣府頗有威望,對小年輕是有震懾的,李二當即紅了臉,畏懼諾諾,而張叔因深怕其日後再胡說,欲再次叱其多胡言無正行時,那趙鄉役插了一句,“到了到了,就在前麵,那江家有點底子的,這屋舍蓋得蠻好,諸位看,那戶就是....”

張叔不再多言,隻是給了李二一個警告的眼神,李二暗暗朝邊上青年吐舌頭,青年哭笑不得,讓李二往前走快點,勤快些,免得被仵作再尋事責問。

李二跟趙鄉役一走,張叔就放慢速度,低聲跟江沉白道:“阿白,你素來穩重,日後看顧好這二愣子,你看他這滿嘴胡咧列,遲早惹禍上身。”

江沉白知曉李二雖滿嘴抱怨,恰是城裡縣衙的避諱,畢竟事關前縣令大人的故去與繼任者逾期未止,大事不斷,權柄亂生,衙門裡麵內鬥不小,加上那年初大案至今未破,不管哪處都縣府當差之人的痛點,內部人閒聊幾句還好,這裡卻有外人,傳開了自然不好。

“張叔您放心,我曉得的,希望那位縣大人早日抵達吧。”

兩人說話間,並沒太在意眼下這個案子,畢竟通奸殺人,還是一群人見證的人贓並獲,用不著太費心就可以結案。

真如李二說的多是來走個過場驗屍拿人的差事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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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常百姓見了衙差來,自是敬畏的,圍攏在江家門前的村民當即讓開路來,但等人進門,尤探頭觀望,吵鬨得很,還有爬牆頭看熱鬨的。

江沉白他們知曉這等通奸殺人的案子因渲染上男女之事,多為人津津樂道,如此之下,便是鄰居間的體麵也不管了,多是謠言四起,亂糟糟的容易搗亂,於是高大麵橫的李二冷著臉嗬斥了幾聲。

豁!這小大人好凶,得罪不起!

這些村民欺軟怕硬,不敢鬨騰了,吵鬨不得閒的江家宅子才算清淨了幾分。

不過柴房內的羅非白卻是在被外麵吵鬨弄醒了,醒來後,比此前的昏沉虛弱好了一些,悄然在地麵伏腰摩挲到柴房有些漏洞透光的地方,靠著牆往外查看。

正好瞧見這扈城的官差跟仵作打扮的一乾人等威風喝開人群進了院,最打眼的便是那個樣貌清秀的高個青年,眉宇間透著幾分清明銳利,對村民也不似那麼不耐威風,倒是一進院子就四處打量,似已入了狀態,為勘察現場做準備,且在詢問村人相關細節。

那老仵作一邊走,一邊搗鼓驗屍的用具,也沒閒著。

看著不是吃乾飯的,也不似帶著某些不正的目的直奔她這個嫌犯。

羅非白也隻是稍作觀察,見人都進了屋,才回身從柴房其他壁麵漏孔查看四周。

能瞧見半邊後院,以及後院後山。

此前她從北麵的陰山山崗下來,早就瞧見那座後山,這黎村既在兩山夾縫之間,另外兩側一端連著縣城,一端挨著蘆溝河,若走不了水路,或者平白繞老遠的山路,就得翻陰山走捷徑。

同理,若不走陰山過村子正麵再到江家,剩下兩條路也隻有江家後院挨著的後山了。

也不知是否留下腳印等痕跡。

不過瞧著那開路的年輕差役似乎是個練家子,步伐沉穩有力,進院後還曉得迅速觀望屋內農具擺設,有點子辦案的經驗,不像是早知案情而來盯梢

“她”這個外來人是否為目標的哨子。

可通奸殺人罪名還在......

羅非白靜下心來,開始推敲從醒來後的觀察,也低頭查看那薑婆給的花襖子之下的內衫,瞧見了不堪的褶皺。

江沉白一進屋就見到了榻上婦人屍身,還有地上零散的衣物,結合了一乾人等的口供便知曉大概了。

果然是典型的通奸殺人案,不過江沉白留意到死者跟自己同姓,且並不冠夫姓,家宅亦是城裡經營布莊的江家出資建造,田地等財資亦如是。

張叔經驗豐富,套上棉布手套,一眼觀辯榻上死者的口鼻發髻,因這裡不是屍檢的地方,隻在表麵粗粗查看後,對身邊記事的書吏道:“現場勘驗一記:死者江氏,名茶,年三十二,頸部有繩索勒痕,皮破且青紫浮腫,勒痕一道,密集且重力,脖骨未斷裂,非死後勒脖至死,似活時窒息而亡,疑似死於勒殺。其餘需等到條件齊備入初檢規程再勘驗....”

他瞥了眼地上的散亂衣物跟其他痕跡,未確定這些是因為現場如此,還是這些村民抓奸弄亂的,而這訊問之事非他之責,還得衙差來。

公門辦事,有規有矩,這是老縣太爺傳下也是養出來的習慣,雖如今衙內亂,但張叔是老人,一言一行入骨,且江沉白這小夥子也是長久跟著幾個老人一起出差的,家裡也曾有捕快是老太爺前麵的老人,是以也有了幾分章法。

江沉白先看了屋內環境,他已經問過村民這些衣物乃是原本就混亂的,他們雖闖入,但因很快發現受害者已死,驚懼之下逃了大半,倒也無人去碰觸現場之物,是以眼前一些發現可以記錄在策。

於是江沉白出聲讓小書吏記下。

“縣白班衙差江沉白,序十三號捕快,現場物證勘驗記:死者所在榻下,亂衣置於地,男女兼備,但男子衣物少許,其受害者江氏之外袍披於屏風,其餘裡衣則在地,桌椅無亂,桌上無吃食,但有一壺酒,壺內酒小半乾,酒杯傾倒,酒水流淌於桌於地,榻上有酒氣,但受害婦人江氏身上酒氣不重.....”

他說著看向張叔,婦人疑似被勒脖而殺,屋內卻沒有太多掙紮打鬥的痕跡,甚至連衣物也隻是散落並無拽扯,哪怕是婦人與奸夫兩情愜意,遇險時也該是有反抗的。

身上無酒氣,倒是有一股屍臭氣味,似乎婦人未飲酒,那酒為誰飲用?是那被當場抓住的奸夫嗎?

她可是睡眠中被人勒死的?

江沉白心思細膩,拿了酒杯跟酒壺看,且輕嗅,因不擅酒,被酒氣熏得皺眉,倒是張叔老辣,都不用湊著鼻子聞就有了論斷,“小春酒,薄得很,這一壺還剩下大半,想來這嫌犯酒量不如何。”

兩人對視一眼,還沒到江家人就得知那嫌犯一身酒氣懨懨弱如秋柳,雖這些村民滿嘴嫌惡其是“身無二兩肉無用一寸衣”的粉白小郎君,但總歸成年男子正常情況下不會羸弱如斯,要麼不堪酒力,酒性持續到次日還不抵消,要麼就是....被藥了?

但是否要驗毒,還得看了那嫌犯再說。

張叔讓一個衙差把酒壺酒杯看好。

江沉白卻疑惑一件事——疑犯的外衣可是穿走了?這裡隻有死者的衣物。

這些村民還能讓一個嫌犯把衣服穿好再關起來?

記錄到這裡,關於這位奸夫的記錄雖有一部分已經從村民那得到,但因為人關在柴房,還沒見到,暫時不記,江沉白見女屍還被棉被蓋著,這裡也沒彆人,跟仵作商量後就讓李二傳召外麵的陳生。

陳生神態萎靡,仿佛發泄一通後被痛苦所製,眼睛紅腫,身體乏力,扶著門框才緩緩走進,一進來就跪地哭嚎官府給個說法,定要斬殺那惡徒....

李二倒是同情他,為奸夫□□憤慨,而江沉白性子冷淡,也見多了悲歡離合,出聲道:“陳生,我朝定律若有人命案,屍檢初驗需遵循法規,其一,縣令大人必須在場。其二苦主家眷,鄰居,鄉役都得到場,驗屍完畢後畫押以證屍檢之公正。”

“但我阜城官府因新調任的縣令大人還未到任,案情緊急,便於我等三位差役,一位仵作,書吏到場,而你為親屬,其餘人等各傳喚一名,稍後便當場驗屍,但除你在外,其餘人於屏風外等候。”

陳生耷拉了下眼皮,似被淚水糊住了視線,有了幾分不忍,“官差大老爺,可是要解剖?我妻素來忠貞,如今恐是因我在外謀事,久未歸家,因此才糊塗與人犯下大錯,若她沒死,小民或許還會恨她入骨,但她死了,如今也算抓了這該死的歹人,還請將他明正典刑。”

“身體發膚受之父母,她尋常最愛美了,若是案子證據確鑿,可萬萬不要傷她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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