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氏再顧不上把薑佛桑送道觀一事,至少暫時顧不上。
眼下解決扈家的親事才最要緊。
她想過登門謝罪,也想過賠以重金。
然扈家管事是個水潑不進的人,深諳四兩撥千斤之道。
他直接言明了,此來京陵隻為迎娶薑家七娘子,彆的一概做不了主。且這樁婚事已在天子麵前過了明路,天子親允了的,哪有反悔的道理?
駱氏實在是無法可想了。
隻是她能認命,佛茵能認命嗎?
一想到她那嬌生慣養的女兒,要嫁去那麼偏遠的地方,此後不知何年何月才能見上一回,她就痛斷了肝腸。
回到府中,撲倒榻上,免不了又是一場痛哭。
薑法韺卻一派淡定,還反過來安慰自己的妻夫人:“我看這門親事就甚好,扈家手握雄兵,家風也算良正,阿妙嫁過去,必不會受欺。”
駱氏抬起頭,紅腫的雙目死死剜著他:“你還有臉說,都是你乾的好事!”
薑法韺理虧:“我那也是想為咱薑家尋個靠山……”
宣和南渡,人相食,百官流亡者十之八九。那時節,越是高門越容易成為匪徒亂兵和流亡者的靶子。
手握大量部曲的大士族尚且能夠自保,他們薑家祖輩雖貴卻清,僅蓄了些家兵,中途還被衝散,分作幾處。
他帶著一些族人和零星幾個家兵就遭遇了強人劫掠,幸得時任婺郡太守的扈成梁出手搭救。
滴水之恩當湧泉以報,何況是活命大恩?隻是當時財物儘失,實在謝無可謝。他納頭便要行大禮,扈成梁製止後看向他懷中女娃,半開玩笑道,不若結個兒女親家。
承了人家的情,命都是人救下的,焉有不應之理?
於是二人交換了信物,扈成梁還專門撥了一隊人馬,護送他們南下。
駱氏每每想起就恨得要提刀殺人!
隻怪隊伍被衝散之時自己和君姑在一處,不然她說什麼也要製止。
薑法韺斜覷她:“你當時可不是這麼個說法。咱們碰麵時,你聽說後還甚是高興,直誇夫主英明。”
“我……”駱氏哽住。
說到底,當時正處於戰亂,朝不保夕,扈家重兵在握,在那個有槍便是草頭王的年代,這當然是門好親。
可如今時過境遷,世態已經安穩了,世家的傲氣也回來了,未免就有些瞧不上這樁親了。
這其實也不能怪她。
士庶天隔、良賤對立,世情即是如此。最嚴厲時,車服異製,甚至連共坐都不能,更勿庸說通婚。
再窮困潦倒的士族也不會選擇與寒門結親。
幾年前,潁川陳氏後人陳廷宗,因家貧無以度日,其寡母便想結交強援,恰巧郡中一個資產巨萬的土豪想把女兒嫁給他,雙方可謂一拍即合。
然這種與庶族通婚的行徑卻遭到了其他士族的強烈鄙視與排擠,指責其“苟安異壤,輒婚非類”!最終這門婚事也不了了之。
更有那已經越級婚配成功者,被人一狀告到天子跟前,結果小夫妻被勒令和離,雙方家族均遭到免官禁錮地懲處,理由是唯利是圖、蔑祖辱親、玷辱士族。
可見士庶不通婚的規矩已深入時人骨髓。身處其中,駱氏亦不能免俗。
昔日薑家風光時,自有薑家的傲氣,縱然與皇族婚配都不屑,更沒必要為了鞏固家族而諂媚權貴。
與眾多世家一樣,兒女婚事上,首要條件便是門第相配——同為士族便可。
至於那些操賤業發家的寒門豪富,以及出身微賤的小官小吏,便是看也不會看上一眼。
扈家如今雖勢大,可立家不過三代,和這樣的人結親,是要遭人笑柄的!
況且佛茵又是個倔性的,成日在那鬨死鬨活,還能當真逼死她不成?
駱氏為此心焦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