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好朋友(2 / 2)

科舉之市井生活 沈檀雲 5703 字 11個月前

璞玉毀在自個兒手裡,白白浪費了他的資質。

孟夫子一片苦心,上課兢兢業業,對章致拙諄諄教誨,隻恨他不聽勸,課堂上倒是聽得仔細,那筆記做得是一塌糊塗,誦讀時間更是心不在焉。

說起這,章致拙心裡也苦,這完全是他個人的讀書習慣,誰知傳著傳著他就莫名其妙成了神童,就他那個好名的性子也不可能一一到人家麵前辯白說自個兒不是神童。

就這樣為了維護這名聲,章致拙不得不更加用功。經義背熟了還不夠,層層深挖,充分理解,大綱脈絡都做了好幾份。日日都做兩首小詩,沒靈感也要硬寫,保持手感。字更是天天練,如今已很有架構了。

這一日,章致拙放學,正抱著薛定諤坐在櫃台後的小杌上低著頭看書。忽聽見一清越文雅的聲音道:“來一份杏酪。”

章致拙不由得抬起頭去,便看見一翩翩美少年。

他尚未束發,眼見隻十一二歲,穿著白布鑲黑邊道服,頭戴一細藤編就的鬥笠,又以皂絹綴簷,以避風日。

眉目清朗,如皎皎明月廣博入窗棱;略顯清高,不似紅塵凡俗人;身姿清矍,挺拔如肅肅鬆。

章致拙願稱他為“三清真人”,心下吐槽:這小孩兒也太端著了。

身後還跟著一青衣小廝,懷裡抱著一古琴,以犀角為琴軫,以蚌珠為琴徽,以白色柘絲為弦。

那少年接過沈氏遞來的杏酪將走,突然看見章致拙愣愣看著他,又瞥見他懷裡的橘色狸奴,腳步一頓。

薛定諤趴在章致拙膝上睡著了,軟軟的肚皮一起一伏。那少年對著章致拙說:“可否讓我抱抱那狸奴?”

章致拙看了看貓,又看了看少年,又抓到一隻貓奴。

他抱著貓繞過櫃台,走到少年身邊將貓遞給他。

那少年小心地接過,大氣都不敢喘,珍惜地摸了摸貓的肚皮,陽光照著貓貓,尚淺的橘色上泛起細碎的金屑,像籠了一層碎金撒花薄紗。

少年將貓咪抱在懷裡端詳片刻,依依不舍地交還,又道:“我叫顧彥汝,日後可否常來看這狸奴?”

章致拙無不可,點點頭。這才發現他比自己高了一頭有餘,決心跟狸奴搶口糧,每日喝一碗羊奶,快快長高。

顧彥

汝轉身離去,萍水相逢的倆人有了奇妙的交集。

******

橋南街孟夫子私塾

清雅的小院裡栽了幾處文竹,另置了幾方怪石,一旁則是石桌石凳,孟秀才常在此處喝茶賞月。

朗朗讀書聲此起彼伏,今日孟夫子講論語《陽貨》篇。李玨雙眼無神隻跟著師兄,念一句重複一句。

李玨餘光瞥見同桌章致拙,隻見他毫不理會師兄布置的誦讀任務,自顧自整理著筆記。

“強,實在是強!”李玨在心裡默默敬佩。章致拙剛來私塾時他是看不上眼的,一般兒童大多七八歲啟蒙,哪像他五歲便來了書院。

看來接他的父親穿著也不華麗,隻是個小商販,難怪目光短淺,家中小兒如此年幼便送來讀書,也不怕他對這浩瀚書海生了畏懼之心,從此短了誌氣。縱是那精彩絕豔之輩也難保折於科舉之途,更何況隻是個黃口小兒。

卻未曾想,之後的事令他大跌眼鏡。那小矮子不僅在夫子的教導下快速學完了三百千,現在正式學起了論語,正正經經開始做學問。

若隻是如此,便也罷了,偌大京城總能出幾個天才神童之流,也不稀罕。隻章致拙是個怪人,如此不馴。對,就是如此不馴。

雖每日夫子授課也都用心聆聽,可每到背誦時段,隻隨口念叨幾句,便開始盯著書本看,師兄夫子數次提醒也毫無用處,甚至還請了家人。仍然我行我素,惹得夫子痛惜,說他不誦讀,既是能背,又如何能養心中浩然之氣呢?

李玨心裡暗暗點頭,沒錯,雖他也不耐學這唧唧歪歪的聖人之言,可文中字句的音韻節奏莫不抑揚頓挫,讀之暢達。隻有章致拙本人不在意,按照自己的想法打算,跟夫子商討過後,一切照舊。

想到這,李玨不得不對這寒門小子升起些許敬佩,就算他讀書讀得極差,有這份堅持自我的信念便不是俗人,將來不讀書,去做旁個事兒也一樣能有所成就。

李玨想得很對,隻是他沒料到,章致拙居然是整個丙班書讀得最好的,次次抽背經義,他毫不怯場,口齒清晰,原文與注解一同背下,勢如滔滔江水,連夫子都沉浸其中。

沒天理啊,難道一個人先天的才智真能如此優越,這讓我等凡俗之輩如何有顏麵存在這世間呐。:,,,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