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1 章 消失的子彈1(2 / 2)

許天想看看田元凱是怎麼確定這人是嫌疑人的。

小李卻在一旁說:“摩托車都不要了,肯定是去外地了。”

“是啊,彆說兩年前,就是現在,摩托車對普通人家也是個大物件。”

許天邊說邊翻筆錄:“不過田元凱就是因為這輛摩托車才發現了嫌疑人,車上又留下了彈痕,要想逃命肯定不能再騎這輛摩托了。”

嫌疑人騎摩托跟蹤過市裡的幾名個體戶,專門在他們關店要去銀行存錢時,搶他們的包,導致這些個體戶人人自危,甚至想雇傭保鏢。

許天知道90年代飛車黨猖獗,沒想到兩年前就有了,卷宗記錄十分詳儘,還寫著寧越對此案的分析,他說能買得起摩托車的基本都是個體戶。

而個體戶肯定對自身這個群體的經營規律和存錢習慣了如指掌,可他們

排查了所有個體戶,找遍了整個豫北市,也沒找到受害人所說的黑色摩托車,結果最後讓田元凱在公路邊偶遇了。

許天猜道:“這人不會是鄰市來的吧,開摩托過來,作案後馬上逃離,路上又沒監控,肯定找不到人啊。”

小李不解地問:“路上沒什麼?”

許天忙道:“哦,我是說沒那麼多交警布控,你想啊,咱們辦案很多時候還得騎自行車,他騎著摩托肯定來去自如。”

“也對!”小李對這案子興趣不大,他放下手裡的案卷,又翻起箱子裡的,一樣樣往外擺。

許天接著看證物名單和那些照片,這些證物都保存在法醫處,現在他們的工作就是把這兩樣檔案核對一下。

既然寧越想查的就是田元凱,那這宗案子肯定要上心了。

旁邊的小李卻驚訝地朝她招手:“小許,你快看,這案子的卷宗這麼多,還有這麼多證詞,怪不得兩箱子!原來大部分都是這一宗案件的。”

剛去水房打水的劉姐正好回來,聽見他一驚一乍,忙伸頭過來看,她歎口氣:“唉,這姑娘老慘了,你們當時還沒來局裡,不過應該也聽說過吧,當時事鬨挺大的,就是市郊小丈村的殺父弑母案。”

許天沒有原主記憶還真不知道,小李是上完大專分配過來的,不是本地人,更沒聽說過。

許天見劉姐一臉唏噓,忙拿起案卷看起來,她一翻開案卷就看到了田元凱的簽名,顯然這案子也是他主辦的。

小丈村孫春苗,在八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殺死父母雙親,並分屍拋於村內,被捕後她控訴父母控製她賣|淫,還供出了不少嫖客。

孫春苗應該早就在搜集證據,她清楚敘述了整個過程,從八三年跟她母親在火車站附近的民營小旅館打工開始,一共兩年時間,她斷斷續續被父母強迫賣|淫。

期間還生過兩個孩子,第一個賣了,第二個因為是兒子,她爸媽要當孫春苗弟弟養著,這才回老家小丈村。

孫父準備把孫母和便宜兒子留在村裡,他領著孫春苗接著外出‘打工’,孫春苗不想再過這種日子,也不想讓孩子被這樣的父母養大,把父母灌醉,殺害分屍。

等警察到的時候,她正抱著孩子喂奶。

看照片上,這姑娘臉上還帶著血,眼神呆滯地抱著一個小繈褓。

看筆錄,這姑娘跟瘋了一樣傻笑,說原來這麼簡單,早該動手的,還說麻煩把孩子送進孤兒院,不要交給小丈村的人養。

之後的筆錄裡,孫春苗說她是獨生女,原本父母也很寶貝她,因為跟青梅竹馬的同村人婚事沒談成,還被準婆婆說早就失了身,村裡傳出了惡心的流言,父母才對她變了臉,把她帶出去打工。

她父母都好吃懶做,火車站附近什麼人都有,做生意的、出公差的,個個不差錢,看著人家下館子住賓館,他們卻隻能打掃衛生,甚至幫著擦鞋,不由眼熱,又見有女人在做這種皮肉生意,孫父孫母就開始勸說孫春苗‘下海’。

孫春苗不樂意,他們就尋死覓活!還說她反正已經不是大姑娘了。

小李看到這裡都要氣瘋了,“這他媽的是什麼父母,自己女兒被婆家欺負,被村裡人造謠,不該替她做主嗎?居然把她帶出去賣?”

劉姐歎道:“唉,就是說啊,這姑娘太可憐了。”

許天也氣得不輕,雖然當警察總會遇到奇葩,可這也太突破下限了。

她沉吟道:“也許孫春苗根本不是他們親生的,這姑娘如果活到現在應該是二十四歲,她是六三年出生的,那個年代很少有獨生子女,而且村裡重男輕女嚴重,如果她父母都能生,怎麼可能隻有一個女兒?”

小李被她這個分析角度驚呆:“不是親生的也不能這麼糟踐啊!等等,你說她如果活著?她死了嗎?我還以為她在監獄呢!不對,不管是死刑還是無期,隻要判決下來,這些案卷應該在法院才對啊。”

許天看得快,已經翻到後邊了,她歎口氣:“孫春苗死在看守所裡,是自殺!”!,找書加書可加qq群887805068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