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話時,他並未去看陳瀅,滿是皺紋的臉上亦無表情,眼神淡然,好似在對著空氣發問。
陳瀅往前踏了一步,語聲平緩:“辯護之辯,為辯解、辯白、辨析之意,意在舉證列據,公示於眾;辯護之護,則為保護、庇護之意,意為保護、庇護無罪之人,為他們洗清冤屈,還真相於天下。”
“哦?”曹子廉當即挑起了眉,根本沒有給陳瀅喘息之機,飛快詰問:“陳大姑娘這意思是,本官等冤枉了紫綺?”
不待陳瀅回話,他驀地麵色一寒,冷冷道:“陳大姑娘,此處乃是三司會審之公堂,一介平民女子、一句輕輕巧巧的冤屈,就妄想著翻案麼?”
他拿起厚厚的卷宗,向案上一拍,“砰”一聲,傳出沉悶聲響:“據案卷載,至少有五人供稱親眼瞧見紫綺手拿染血尖刀,渾身浴血、昏倒在地,而她的腳旁就是喬小弟的屍體。”
說到“喬小弟”三字時,他特意加重了語氣,神情益發莫測:“此外,西廂周九娘臥房中,搜出一枚玉兔耳墜,後經查實,正為紫綺所有。還有,永信侯府等各府仆役供稱,案發當晚,他們親眼看見有一女子,鬼鬼祟祟去了案發地,過後他們俱皆指認,那女子正是紫綺。”
他放下卷宗,將身子靠向椅背,冰冷的視線掃向陳瀅:“人證、物證俱在,殺人動機本官就不說了,想陳大姑娘心中有數。本官且問你,這般鐵證之下,你還是堅持認為,紫綺是冤枉的麼?”
陳瀅抬眸直視著他。
這位曹大人,來者不善。
與其說他認定紫綺有罪,倒不如說,他是在以一種曲折的方式,力證陳劭的罪名。
周九娘與喬小弟被殺,可以說是仇殺(李氏指使),也可以說是滅口(陳劭指使)。
這其間有著極為微妙的差彆,略錯一步,案子就會從普通殺人案,變為謀逆殺人案。
曹子廉所指,顯是後者。
“曹大人所列證據確實充分。但是,這些證詞與證供,並無一樣表明,是紫綺動手殺了人。”
陳瀅神態安靜,語聲亦然:“沒有人親眼看見紫綺殺人,所有人的證詞加在一處,隻能表明紫綺確實去了西客院兒,也確實暈倒在了死屍旁。可是,這也並不代表人就是她殺的,畢竟無人親睹。民女以為,有很大可能這是旁人犯案,而紫綺不過是替罪羊罷了。”
“狡辯。”曹子廉冷哼一聲,身上氣勢收了收,“就算無人親見,陳大姑娘亦不能斷言人犯無罪,此言輕率太過。”
言罷,忽爾現出無奈:“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果是聖人之言。”
陳瀅所言確實有狡辯之嫌,他這話並非無理。再者說,這是在古代法庭,男子性彆上的優勢很明顯。
陳瀅也知道,若依據表麵證據推斷,即便是在現代,紫綺也是本案重大嫌疑人。
但是,現代有dna技術、有指紋鑒定、有細致入微的痕檢、有精密的法醫屍體檢查等等,這些技術,可以最大程度還原案件真相,為查明案情提供依據。
而有了這些依據,陳瀅相信,紫綺身上的嫌疑肯定會被洗脫。
而在古代,這卻是不可能的。
所以,她隻能“狡辯”。
“民女所言,並非空口白話,還請幾位大人允許民女舉證並演示。”她道。
一切言語都比不過證據來得可信。
陳瀅望向徐元魯,並沒再去管曹子廉。
雖說是三司會審,其實也有主次之分,今日以徐元魯為首,陳瀅自是向他提出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