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雜亂證據(2 / 2)

穿回古代搞刑偵 曆青染 13398 字 9個月前

庭淵問乳娘:“在發現屍體前一刻鐘你在做什麼?”

乳娘道:“我去準備祭品了,馬上就是我表姐和表姐夫的忌日,公子是要去祭拜他們的,等我回到院子一進門就看到公子滿身是血地倒在地上。”

“可有人能為你做證?”

乳娘點頭:“廚房裡的廚娘都能為我作證。”

多數凶殺案都是身邊親近的人犯案,既已排除凶手是從後門進入院中作案,庭淵隻能從小公子身邊最親近的人開始查起。

庭淵看向管事的:“你當時在哪裡,在做什麼?”

管事的說道:“我當時在糧倉裡檢查昨日收上來的糧食,很多人都能為我作證,後來聽見叫聲,與大家一起從糧倉裡出來。”

這二人都沒有作案時間,都有人證,可以暫時排除嫌疑。

在庭淵的記憶裡,管事的確實沒比他們早到多久,當時門口已經圍了很多人,而這管事的站在最外麵,攔住他們的去路,顯然是到的比較晚。

“去把門口那兩個護院叫過來。”

管事的麻溜差人去喊人。

不一會兒那兩個護院就上來了。

便是他二人在莊門處攔住庭淵與伯景鬱的去路,不準他二人進莊。

庭淵問二人:“在聽到公子乳娘叫聲之前,你二人可記得有誰進出過莊子?”

“無人。”

兩人都是這麼回答。

若真無人進出,那凶手必然就在莊內。

“有沒有可能凶手趁亂跑了?”管事的問。

庭淵:“那你莊子上可查出少了誰?人數都清點了嗎?”

管事的回:“已經點過了,長住在莊子上的人都在,一個沒少,除了在外監工的旁支子嗣外,並未少人。”

“你們有五千多畝田地,應當雇用不少農工為你們收割稻穀,那這些農工平日裡住在哪裡?”

管事的道:“農工都住在田舍,他們都是短期工,隻負責割稻穀打稻穀,稻穀都是莊子上的人去田裡收回來統一在莊子內晾曬。農工沒有特殊情況不能直接入莊子。”

“確定沒少人?”

管事的點頭:“確定沒少,莊內每一個人我都認識,一個不少都在這裡。”

“你確定?”庭淵問他:“你不是派人去通知旁支的人了?那這些人你確定他們都有不在場證明?”

管事的愣了:“這……”

他有些悔不當初,“當時我就沒想到這一點,點了幾個跑腿利索的,讓他們去喊人。”

庭淵對這管事的也是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好,最開始他問這管事的莊上有幾個出口,他說隻有一個,結果發現耳房有後門,現在他問人是不是齊了,他又派出去的那些人給忘記了。

“你嘴裡還有一句話是我能信的嗎?”

庭淵與伯景鬱對視一眼,覺得是指望不上這管事的了。

他走到大家夥麵前,清了清嗓子,問道:“近期可有人見過大公子蘭招出現在莊子附近或者是莊子上?”

截至目前,蘭招同時與兩名死者有關,他有著很大的嫌疑。

“沒有。”

“你見過嗎?”

“大公子不是被趕出去了嗎?”

……

經過大家一番激烈的討論後,統一給出了一個答案,那就是沒有人在近期見過公子蘭招。

庭淵又道:“聽到公子乳娘的喊叫聲前一刻鐘左右非獨身一人的站到左邊,獨身沒有人證的站在右邊。”

這樣能夠快速地分出來,誰有人證,誰沒有人證,起碼能夠做一個初步的篩查。

伯景鬱來到庭淵身邊,小聲說:“可若是有人作偽證呢?”

“證據是需要核對的,隻是暫時把那些有人證的排除,先集中調查沒有人證的。”

伯景鬱感到十分困惑,這個案子查到現在一直繞不開大小公子和表姑娘之間的情感糾葛,庭淵隻是隨口為了一句,便不再深入調查了,他不能理解,“不應該先從大公子查起嗎?他既與表姑娘有關,又與小公子有關,是兩個案件死者的共同點,三人之間又有糾紛,他才是最有嫌疑的人。”

“你說的不錯,可是他們剛才已經說了,沒有人在短期時間內見到過公子蘭招。”

“那也不能就此把他的嫌疑就排除了,也許有人說謊呢?”

“我並沒有把他的嫌疑排除,他仍舊是本案非常重要的嫌疑人,隻是目前公子蘭招不在此處,那就要先排除處在莊子上的人是否是凶手。”

查案是需要分清主次和輕重緩急的,現下在這個莊子上真正意義上算清白的也就隻有四個人,他與伯景鬱,為他們趕車的兩個侍衛,其他的人都有嫌疑。

在人手不夠的情況下,放著放下這些人不調查,跑去調查公子蘭招,連蘭招在哪裡都不知道,怎麼查?

庭淵給他解釋自己的行為:“我們當下要做的不是抓住凶手,而是要在衙門的人來之前,先把嫌疑人梳理清楚,給他們找出調查的方向,若真等到衙門的人來接管現場,能夠更快查清真相,這些人都排除了嫌疑,公子蘭招自然就是最可疑的,他若是提供不了不在場證明,那麼自然就是頭號嫌疑人,何必在此時舍近求遠?”

或許在其他事情上庭淵都不如伯景鬱,但在案件偵破這件事上,庭淵所使用的方法都是無數的前輩經曆過無數次試錯,曆經數代人用數以萬計的案件累計起來總結出的破案經驗。

破案靠的從來都不是直覺,而是證據。

不能因為幾人之間的情感糾葛,便直接將公子蘭招認定為凶手,破案不能被情緒主導而放棄理智。

目前兩個案子無論是作案手法,案件性質,犯罪時空,犯罪目標都不相同,甚至可以說是南轅北轍,並不滿足並案調查的條件,也就不能確認為係列案件或者是連環凶殺案,同一個地方短期內發生兩起案件是會存在偶然性的。

“你已經被情緒主導了,這兩起案件並沒有直接證據能夠表明是同一凶手所為,以現有的證據,他二人互為對方的凶案中的頭號嫌疑人,無論他們之間有著怎樣的糾葛,在此刻他二人的案件仍為獨立凶殺。”

單以公子蘭玉被殺一案現有的證據來看,凶手最大的可能是在眼前這些人之中,而非公子蘭招。

伯景鬱:“可根據蘭玉的乳娘和這位管事的證詞,蘭玉為人和善,從不與人起衝突,在莊子內沒有與人結仇。”

庭淵搖頭:“這隻是他們的一麵之詞,或是他們眼裡的公子蘭玉,他們真的時刻都在蘭玉身邊嗎?真的能清楚每個人在想什麼嗎?換個思路公子蘭招為什麼要在大白天眾目睽睽之下來殺公子蘭玉?”

若他真的想要來殺公子蘭玉,那麼是不是應該提前謀劃好,而不是現場反映出來的那般憤怒。

至少公子蘭招要在大白天殺公子蘭玉並不容易,他若是激情殺人怎麼進莊子的?又是怎麼避開莊內這麼多人的?若是有人與他裡應外合就與現場激情殺人的手法相悖,行為邏輯上是說不通的。

他的問題一下便把伯景鬱問住了,伯景鬱想了很久都沒有想出答案。

在二人爭論該不該現在查公子蘭招時,莊內的仆人已經分成兩邊站好了。

隻有幾個人在案發時是獨身,沒有人能夠證明。

庭淵問:“你幾人當時都在做什麼?”

站在最前麵的仆人說道:“我是莊子裡負責給各院劈柴的,當時我正在劈柴。”

這時另一邊互相之間有證據的人一個說道:“雖然我沒有親眼看到他劈柴,但是我聽見了劈柴的聲音。”

站在他身邊的那個人也說,“我也聽見了,我們兩個都是負責打掃院子,當時我們就在打掃院子外麵的落葉,如果他從院子裡出來,我們肯定能看見。”

庭淵點了個頭,“那你站他們那一頭去吧。”

間接證人也算證人。

另一個看著年紀比較大的阿公說道:“我當時在後山給菜澆水。”

旁邊的女仆站了出來,“阿公挑水去後山時我看到了,還與他打了招呼。”

“我也能為阿公證明。”

……

隨著沒有不在場證明的幾個人逐漸說出自己當時在做什麼後,都有人能夠為他做間接的證明,到最後一個人都不剩。

伯景鬱看向庭淵,意思好像是在說:看吧,我就說凶手是公子蘭招。

庭淵:“你們可想清楚了,確定自己沒有為旁人作偽證,如果查到後期發現你們的證據是假的,作偽證的人是要一起連坐的,如果現在有人反悔站出來,我可以既往不咎。”

他二人雖是以官府的名義在查案,可終究不算官府的人,迷途知返對調查方向還沒有造成太大的影響時,是可以從寬處理甚至不處理的。

沒有人站出來。

伯景鬱:“現在可以調查公子蘭招了嗎?”

所有人都有不在場證明,他們都不是凶手,那麼就隻剩下公子蘭招了。

庭淵點頭:“當然可以,不過要等官府過來之後讓他們去找公子蘭招。”

他們就四個人,上哪裡去找公子蘭招?

再者,眼前這些人,隻是初步排除了嫌疑,並未徹底洗清嫌疑。

並非所有案件的凶手都是擺在明麵上的。

庭淵轉身又進了公子蘭玉的房間,伯景鬱不明緣由,也跟著進去了。

問他:“你心中還有什麼疑惑嗎?”

“我心中滿是疑惑。”

凶手的殺人動機至今都還沒理清楚,目前也無法確定誰會是公子蘭玉死亡的受益者,本家已經沒有血脈能夠繼承家業,公子蘭招被族譜除名,旁支的人都有機會成為受益者。

已有的證據根本無法串聯起來,原以為隻是一個簡簡單單的凶殺案,誰料這背後卻如此複雜。

所有的人表達出來的思想都是在說公子蘭招是凶手,可證據卻不曾指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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