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督察仔細看了一遍地圖,這條街道在中環附近,但是附近並沒有山。如果對方殺了田督察,最好的辦法就是將人扔進下水道。
下水道每隔一段時間才會清理,潘督察打電話到渠務署請求他們到下水道檢查。
電話那頭答應後,潘督察就將電話掛了。
“在沒找到田督察之前,我們先把劫匪案的卷宗重溫一遍。務必找到他們的下落。”
潘督察去總部調銅鑼灣銀行搶劫案的卷宗。
秦知微則是把中環地圖貼到白板上,仔細觀察街道。
潘督察拿著卷宗回來。大家先查看卷宗。
1995年2月6日,銅鑼灣的百德新街彙豐銀行發生三劫匪搶銀行的案子。三名劫匪進去後,殺害一男一女兩名普通市民,兩名客人受傷。因為當時沈鋒督察在附近,很快趕到,到三名劫匪展開槍戰,但他人少,一人不敵三人,受了槍傷。後來負責巡邏的張頌恩趕到,打中劫匪的胳膊。三人上了麵包車,逃之夭夭。
據銀行彙報,劫匪總共搶走1200萬現金。
受傷其中一人正是秦知微。眾人看向秦知微。
她點頭,“對!那天我去銀行取錢,但是倒地後磕破腦袋,我失憶了。所以那天發生的事,我什麼都想不起來。”
潘督察看向大家,“這兩名劫匪窮凶極惡,為了逃生,他們不惜解決一切麻煩。”
這個案子當時交由重案A組負責,他們查到其中一位凶手的信息,並發布通緝令,去年查母子被殺案時,他們在平頂山找到一具屍骨,經過DNA檢測是那名劫匪的屍骨。而凶手很有可能是另外兩名劫匪。
理由也很簡單,因為三名劫匪裡,他是唯一一個被警方刊登照片通緝的人。而另外兩名劫匪隻有DNA和指紋,並沒有照片。
想通過DNA和指紋來找他們的下落太難了,秦知微提出可以在中環金店蹲守,“他們殺害田督察估計就是為了不讓計劃暴露。他們可能很快就會動手了。”
潘督察突然想到他們這些天排查田督察失蹤案,會不會已經被對方看在眼裡。
“我們暫時還沒找到田督察的下落。如果我們找到田督察的下落,他們估計會加快動作。”秦知微似乎知道他所想,“他們蹲守半個月,不會輕易放棄。全香江金店最多的地方就在中環。他們舍不得即將到手的肥肉。”
潘督察仔細一想也對。那些人都是亡命徒,不可能這麼快就放棄。
他們還在腹誹時,電話響了,是渠務署打電話過來,說是發現了一具屍骨。
阿河等警員已經赤紅著雙眼,圍過來聽電話裡的聲音。
潘督察讓他們稍等,隨後打電話給法證,然後一行人趕到發現屍骨的地方。
法證和組員們下去搜索線索,秦知微在上麵等候。
待屍骨全部被弄上來,因為地下汙水的關係,屍骨已經看不出麵部表情。
法證需要根據牙齒
裡的牙髓來驗DNA。
不過法醫初步判斷(),死者大概在34歲至36歲之間。男性?()?[(),右腿大腿曾中過槍,平時沒什麼問題,但是劇烈運動會疼。
聽到這個判斷,阿河已經痛哭出聲,“是田督察!他右腿確實中過槍,就在三年前追捕犯人時留下的。”
除此之外,其他組員還認出死者身上的衣服,雖然顏色已經被汙染,但是款式和扣子卻是跟田督察失蹤前穿的衣服一致。
法醫和法證將證據帶回去調查。
潘督察等人離開現場,回到O記。
組員們紅著眼睛,為田督察的死難過。畢竟是跟了這麼多的上司,再加上田督察待人親切,也不為難下屬。真的是特彆好的領導。
大家哭過後,阿河站起來,衝大家道,“我們一定要把殺害田督察的凶手抓住。告慰田督察在天之靈。”
其他組員齊齊應是。而後看向潘督察,請他吩咐。
潘督察點頭,“本來田督察的案子應該交由重案組,但現在情況不同了。”他看向白板,“凶手很有可能是那兩名劫匪。O記這邊可以將這案子拿過來。我們需要在金店四周蹲守。”
“我們可以化成金店的店員?!”阿河提出意見。
潘督察卻覺得不行,“這兩名劫匪小心謹慎,一旦發現店員換了,很有可能縮回去。再說了,我們也不知道他們什麼時候才會實施搶劫。”
這招不行,組員們也沒了主意,看向秦知微。
秦知微這邊已經想到一個好辦法,“他們至少踩點半個月。如果想加快他們的速度,我覺得可以把田督察死的消息在報紙上公布,然後尋找目擊證人,劫匪看到,一定會心慌。會加快搶劫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