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完杯子,暫時就沒什麼事情了,水琅拿起筷子乾飯了。
芹菜肉絲蓋在米飯上,挑起一筷子塞到嘴巴裡,芹菜混合米飯的清甜,咬起來“嘎滋嘎滋”脆,還有肉絲拌在其中,頓時解了餓了一下午的饞。
糖醋小排,水琅不像大嫂專門挑最好的肋排吃,夾到什麼吃什麼,因為除了喜歡吃肉,外麵包裹著的酸酸甜甜的醬汁,她更喜歡吃。
一碗醃篤鮮放在旁邊,一大塊蹄髈瘦肉掛著充滿膠原蛋白的皮,一塊燉地軟爛的鹹肉依偎在旁邊,兩塊百葉結,好幾根最最最鮮嫩,也是筍上最好的筍尖尖,澆入奶白色的湯,撲麵而來清甜鹹香。
水琅拿起調羹,先舀了一勺湯喝了,眉頭頓時高高挑起,“好喝!”
太好喝了!
醃篤鮮,以前都是在滬菜館裡,本地星級酒店裡吃到這道菜,從來沒嘗到過直接把燉鍋一起端上來的味道,這是活了兩輩子,喝過最為濃鬱好喝到無可取代的味道,那種無可取代的東西,是“家”味,
筍尖嫩得輕輕一咬就斷了,像是豆腐一般,但是吃起來卻不是豆腐的軟滑,而是清脆,一嘗就知道放筍的時間絕佳,火候不老也不生,筍同樣是最好時節摘下來的。
金巧芝拿著大湯勺,舀了三下都沒撈著一根筍尖尖,這麼多人在場,她又不能站起來去翻著鍋子找,隻能不甘心放下勺子,再一看水琅嘴裡吃著,碗裡還有好些筍尖,頓時氣不打一處來,但又隻能在心裡罵一罵。
窮酸樣!鄉下人!
怎麼跟這樣吃起來沒出息的人做了妯娌!
舅媽想吃,沒有管那麼多,站起身瞄準了筍尖,一勺子舀到兩三塊,放到碗裡,這讓大嫂見了更氣了,轉而在心裡罵起了舅媽。
沒素質,啥樣子!
到底是棚戶區出來的人,根子裡就是鄉下人,過再好的日子,都改不了素質!
這一家子媳婦,除了她,就沒一個好的!
舅媽盛好了湯,剛拿起調羹,突然想到了什麼,又放下了,將小碗端到周卉麵前,“小卉,我特地盛了好幾根筍尖尖,你吃。”
這一舉動把正在認真吃芹菜的周卉嚇了一跳,“舅媽,你吃,我不吃。”
“現在不吃,等下再吃。”舅媽笑著把碗放下, “碗是沒用過的,乾淨的,你不要嫌棄。”
周卉誠惶誠恐,說不出話來,不曉得舅媽又要耍什麼陰謀陽謀。
昨天早上也是這樣,硬是要把小阿毛的雞蛋給三丫吃,三丫才剛撥了雞蛋殼,就鬨起來了。
這一碗湯,她是無論如何也不敢吃的。
“外婆,你牙齒不好,你來吃。”
外婆麵前已經有了周光赫盛的湯,但是剛才把這一幕都看在了眼裡,更清楚兒子兒媳婦在想什麼,沒有拒絕,接了過來,“老了,吃不動啥麼,隻能多喝喝湯了。 ”
舅媽臉色不但沒快,反而熱情又孝順道:“媽,趕明兒趁著現在春筍季節,我多燒幾次醃篤鮮給你吃。”
“大阿姐,我記得媽以前講,你最喜歡吃的菜,就是糖醋小排。”金巧芝挑了半天的肋排都塞到自己嘴巴裡,這會兒又挑了一塊,想起來放進周卉碗裡,“明天早上我讓複興去菜市場排隊,多買幾根肋排,燒把你吃,我記得你還喜歡蟹殼黃,明天也讓複興去買剛出爐的點心。”
不等周卉反應,周複興忙道:“明早天一亮我就去排隊,就是你以前最喜歡吃的王家沙,現在都關門了,隻有到國營商店裡買。”
“雖然關門了,但我估計師傅是到商店裡上班了,味道差不多,蔥油的,黑洋酥的,都還是很好吃。”金巧芝一臉恰到好處討好的笑,“對了,阿姐沒下鄉之前,常常吃喬家柵的湯圓,你不要忘記買一點湯圓回來,酒釀也不要忘記。”
周複興笑道:“這哪能會忘記,明天統統買好,燒把大阿姐吃。”
周卉要不是腿沒了,早已經惶恐地坐不住了。
不說她,三個丫頭本來是站在媽媽旁邊吃飯的,看到大舅和大舅媽剛才笑眯眯的熱情樣子,都跑到了小舅舅後麵,離得遠遠的。
一家子戲精。
水琅一碗飯吃乾淨了,湯也喝乾淨了,其他人被大哥大嫂弄的倒胃口,她是一點沒影響。
“新娘子,碰一杯?”
“是呀,還沒跟嫂子喝一杯呢。”
周光赫的兩個發小,端著酒杯遞向水琅,看著兩個人“不懷好意”的眼神,旁邊的新郎正好也消失了,想到白天他還要給她量尺寸,一點沒有保持距離的默契。
雖然剛才沒讓她喝酒,但這會兒正好消失,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不懷好意。
不管是不是瞎猜多想,水琅都不會上當,自己麵前茶杯裡的水喝完了,拿起旁邊空位上八成滿的水杯,看著是沒動過,舉向兩個發小,“我就以水代酒了。”
兩人愣了愣,對視一眼,其中一個道:“那你得喝完。”
“對,沒錯,你得乾了。”另一個一臉做出最大讓步的表情,“我們也乾了。”
乾就乾了,正好她口渴了。
水琅端起杯子,就大口喝下去,剛咽下去兩大口,臉“轟”地燒了起來,耳朵,整個頭,嗓子,都像是一瞬間被點燃了,火辣又滾燙!
“你怎麼喝酒了?”
周光赫端著一盤生煎包從後廚房走進來,正好看到水琅喝酒的樣子,連忙將盤子放到桌子上,奪下水琅手裡的酒杯,一看杯子裡僅剩淺淺能蓋住杯底的酒了,頓時一驚,“你喝了一大杯茅台?!”
水琅五官都被辣得皺在一起,眼淚跟著火辣辣的,壓根說不了話。
一桌子人的心思,都因為這一亂子而停下來,目光聚集在水琅身上。
宋阿婆急道:“快喝水!”
周光赫端著溫水杯放到水琅嘴巴前,一隻手捧著她的後腦,急中有序往她嘴裡倒水。
水琅幾乎被他攬在懷裡,察覺到周身熱氣散不去,立馬推開他的手臂。
這狗男人,果然不懷好意,果然想趁人之危。
誰會往茶杯裡倒酒?
那兩個發小就是他的幫手!
再一想到自己的酒後怪癖,臉色急得更紅更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