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母係氏族與女性力量2(2 / 2)

就算不能進產房,在門口盯著,也好過隔著老遠最後隻等到女兒的死訊。

從天幕放出這一幅畫麵後,真正心疼女兒的父母便上了心,各種盯著,不管丈夫有沒有彆的心思,在嚴苛盯防之下,也隻能讓接生婆好好接生。

至於原本就不在意的,也會擔心天幕裡的那種厲鬼索命的情況。萬一女兒或者兒媳慘死,怨恨上自己變成鬼回來索命怎麼辦?

產婦的性命總算被人重視,不再隻是擔心孩子,可以為了孩子犧牲母親。哪怕隻是小小的轉變,對於身處最脆弱時刻的孕婦,可能就是一線之隔的生機。

【所以“七出”廣為流傳,因為這是對男子有益的。 ”三不去”普遍沒有聽說過,男子不願意執行,那也不過是一句空談。】

“這樣還不如和離。”劉娥深深一歎。

天幕說過,宋朝靖康之恥之後對女子約束更大,想必也不讓改嫁了,還不如她把改嫁寫入大宋法律。

>

【秦朝時期產生了我國最早的婚姻登記製度,建立婚姻必須經過官府備案登記,而且秦朝經官府登記的婚姻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雖然秦朝曆史短暫,記錄較少,好在出土了睡虎地秦簡,讓我們得以從一位名叫“喜”的小吏陪葬的竹簡中得以知道完整的秦律。】

【我們一直稱讚秦朝的工匠精神,無論是陪葬品還是大工程質量都很棒,秦律同樣如此,十分完善。雖然在當時因為百姓受教育程度不高,六國人也沒有歸心,秦律並沒有得到完全的應用。但是從漢承秦製後繼續應用秦法持續了四百年時間就可以知道,質量的確不錯,劉邦也要誇一聲好用。】

虛假的秦二世:胡亥。

真正的秦二世:劉邦。

劉邦翹著腿笑嘻嘻: "朕也不是顛覆始皇帝的江山,朕這是繼承,明顯胡亥沒那個本事,還不如朕上。”

呂雉慢悠悠: “天幕在此,說不定始皇帝也能聽到,不如你讓天幕幫你把這句話轉達給始皇帝?"

劉邦: “咳咳不用了不用了,朕不喜歡張揚,不喜歡。”

【秦律中對成婚年齡有了規定,以身高為限製,男子的標準是身高六尺五寸,舉行“冠禮”,加冠後就可以結婚了。女子成年標準身高是六尺二寸,達到標準後就可以嫁人了。】

【忍不住有個大膽的想法:假如我一輩子都很矮,都達不到六尺二寸,豈不是可以終身不嫁了?還有這好事!】

嬴政:???後世女子還喜歡終身不嫁?這是什麼古怪想法?

男人不懂,但是女孩子懂。

不少少女待嫁閨中,每日被父母催促本就心煩,聽到這話瞬間眼睛一亮。對啊,還有這好事?她是不是不長高就好了?

【哦可惜,看到下文,民間執行的並不嚴格,秦簡中就有女子“小未盈六尺而為人妻”。可惜了,怎麼不嚴格點貫徹呢,可惜了。】

荊咕很遺憾,少女們也很遺憾。如果真得可以終身不嫁就好了啊!

聽說嫁人後生不出兒子要被休,不孝順公婆要被休,公婆不喜歡也要被休……被休了之後回娘家還會被人說閒話。

既然各種不滿意,為什麼不直接不嫁人呢?

【在我國古代,普遍是男尊女卑,妻子處於夫權的統治之

下,秦律也有相關規定,比如結婚後的家庭財產,包括妻的陪嫁均由丈夫支配。隻有“夫有罪,妻先告”的情況下才不會被沒收陪嫁;

而且丈夫如果犯罪處以流刑,妻子也要跟隨丈夫去流放地共同生活共同吃苦。但是如果妻子犯罪服刑,她的所有陪嫁——無論是奴隸仆人還是嫁妝財產,都要歸丈夫所有。】

【但秦的法律也有前進的一麵,比如保護妻子的人身不受丈夫侵犯,丈夫毆打妻子屬於違法行為。如果打成重傷,丈夫會麵臨酷刑。而且秦法對夫妻雙方的忠誠有同等要求,無論是誰通奸,雙方都被認為是犯罪。】

【秦朝結婚需要官府登記,離婚同樣也是,否則會構成棄妻不書,雙方均要懲罰。】嬴政不斷點頭。

不錯,就是這樣,夫妻雙方都忠誠,才能家庭穩定,對孩子也好。無論是誰不老實,自己跑路或者養男寵再生幾個私生子什麼的,孩子是最倒黴的。

沒錯,說得就是他的渣爹和渣娘,還有那個臭不要臉的渣男寵,還敢酒後自稱是他“假父”,實在該死!

想到這裡,嬴政冷漠地端起一杯酒,一飲而儘。

不過,現在都已經死了,隻有他坐在這裡,還有機會看到後世的評價,終究還是他笑到最後。

【但是法律保護丈夫有棄妻的權利,可以片麵離婚,妻子卻不享有。再婚權也僅僅適用於男方,尤其是有兒子的婦女,哪怕丈夫死去也依然保持著與死鬼丈夫的婚姻關係,也就意味著不能再婚。】

【挺疑惑的,帶孩子的單身母親生活壓力也比不帶孩子的女性更大,現代把養孩子叫做養四腳吞金獸,意思很明顯,養孩子就是不斷地花錢。還不允許再婚,那官府幫忙給錢給寡婦養孩子嗎?

要知道寡婦為了照顧孩子,哪怕是參與社會勞動也要更辛苦時間更短,這條法律明顯是沒有照顧過孩子的男人寫得。】

秦始皇會稽刻石雲“飾省宣儀,有子而嫁,倍死不貞。”,就是鼓勵有子的婦女不要再改嫁的。

不過吧,那時剛統一天下沒多久,六國都不服秦,六國之人對這條法律完全無視,該改嫁還是改嫁,秦朝短短幾十年,女性在改嫁上並沒有受到太多壓製,屬於民不舉官不究,原屬於六國的官吏也沒有那麼嚴格的追究責任,有過孩子的寡婦還更受歡迎。

秦始皇還很討厭贅婿,尤其討厭婚後還去富貴人家當

小白臉的男人,同樣是在會稽石刻雲: “夫為寄豭,殺之無罪”。

——嗯,可以從中明顯地看出,陰暗的童年需要一生治愈,秦始皇立法和約束天下人婚姻時,有很明確的童年陰影。

但除此之外,秦始皇也知道人口凋零需要恢複,除了在征兵攻打南越時把贅婿也算上,日常也沒多過分的約束男女婚姻,秦朝女性更多的是與男性一樣,飽受階級壓迫,勞役和戰亂之苦。

【漢朝開始獨尊儒術後,注重綱常禮教,婚姻立法有了濃厚的倫理色彩。比如儒家重視倫理綱常,包括妻妾的地位明確,在漢朝娶妻納妾如果禮製不符合規定, “亂妻妾位”屬於明確的犯罪,所以如果在漢朝來一個寵妾滅妻,那是要蹲大牢的。】

【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開始注重門第家世,現在我們知道的許多魏晉時期名門公子有名的才女都是大家族彼此聯姻。】

謝道韞想起自己聯姻的丈夫,就有些無奈。王凝之是名門公子不假,但著實是個廢物!

兩人婚後關係不睦,也或許從一開始就不合適,隻是兩個家族隻想到了利益,從來沒人考慮兩人的感情。

在宗族製的大家長權力下,被犧牲的不止是女性。

每一個弱者,都得為家族奉獻自己。隻是女性地位更卑微,處於壓迫鏈的底端,尤其是沒能生兒子、甚至完全沒有生育的女性,那在大家族眼裡簡直是毫無作用,屬於底層中的底層。

【有一點請大家注意,我國其實嚴格來說,不屬於一夫多妻製度,是屬於一夫一妻多妾製度。哪怕對皇帝來說也是如此,隻有皇後屬於妻,其餘的妾,在存在奴隸買賣的時代是可以被妻主發賣的。】

【比如大家可能沒想到的唐朝。唐朝還存在奴籍製度,有“良人”和“賤人”之分,法律明確規定“良賤不婚”, “奴婢賤人,律比畜產”,屬於“賤人”的部曲、奴婢可以被買賣,妾屬於奴婢。】

無論是古代還是現代,一夫多妻製度依然存在。一夫多妻製與一夫一妻多妾製最大的區彆就是妻妾們的地位,比如一夫多妻製的國家在法律和教義裡是明確規定四個妻子都是妻子,丈夫要一碗水端平,不能偏心於誰。

清朝在入關以前實行眾“福晉”製度,眾福晉地位平等,也屬於一夫多妻製度。在入關後受到漢人影響,福晉之間開始區分正福晉和側福晉,權力沒有漢人的妻妾差距那

麼大,但是在法律上是已經有了妻妾之分。

【隋唐時期封建社會發展進入繁榮階段,市民生活更加開放包容,女性在婚姻製度中地位有所提高,締結婚姻的形勢要求有所提高,開始出現婚書、聘財,但同時也有著嚴格的階層製度。

《唐律疏議·戶婚下》規定: “人各有偶,色類須同,良賤既殊,何以配合”,也就是說良賤不得通婚,一律要“當色為婚”, “當色相養”,不得違犯。】

【大唐民風開放,婚姻製度也相對自由。 《唐律·戶婚》還第一次規定,子女未征得家長同意已經建立婚姻關係的,法律予以認可,隻有未成年不遵從長者算違律。這條法律已經有了自由婚配的雛形。】

【此外, 《唐律》還有了三種離婚規定,一是協議離婚,雙方感情不和自願和離;二是夫方強製離婚,也就是休妻,七出之罪和三不去;三就是強製離婚。

這一條指的是夫妻凡有“義絕”和“違律結婚”。而“義絕”包括夫對妻族、妻對夫族的毆殺罪、奸殺罪和謀害罪。一經官府判決情況屬實,會強製離婚,並處罰不肯離異者。】

但是這一條也是相對的。

丈夫毆打妻子,打骨折才可以強製離婚,判刑時也比照凡人減等處刑;

妻子毆打丈夫,隻要動手了就可以強製離婚,判刑時比照凡人加等處刑。

【《唐律》裡還可以看出我國古代是一夫一妻多妾製度而不是一夫多妻製,就是因為它有重婚罪。男子娶二妻或者女子嫁二夫都屬於重婚罪,會強製離婚並且判處流刑,男子流放一年,女子流放三年。】

【在唐代以前,尊卑並不分明,包括皇帝的後宮都有出身不高的。但是從唐代開始,有了明確的尊卑不婚,良賤不婚。】

【《唐律》對違時嫁娶也有處罰,這一點主要是指服喪期間。尊親喪和國喪不允許嫁娶是普遍的,但是有個特彆的是夫喪不允許嫁娶,也就是女子在丈夫喪期不得改嫁。

這一方麵說明唐朝允許女子再嫁,沒有後世重到扭曲的貞節觀念,另一方麵也同樣說明男女依然是不平等的,比如男子就沒有妻喪期間不許再娶的規定。】

唐朝有關公主改嫁的非常多,但是民間改嫁,其實到唐朝安史之亂之後同樣有了很大限製。

亂世之中,女人是最容易被劫掠遭殃的,但是男人們不反

思自己無能,通常要把自己的無能歸罪於女人,責罵女人不為自己守節。

【兩宋時期婚姻製度沿襲唐朝,但是宋朝科技相關更為發達,對近親婚姻已經有所限製,規定五服以內禁止通婚。】

【這對於生育來說是一個重大的進步,雖然依然還有局限。】

【我們知道,現在法律規定直係親屬三代以內不得通婚,就是為了預防近親結婚導致的各種疾病。我前麵也提到過,起初姓氏是母係氏族專有,通婚也是從母親這邊論,但是當姓氏被父係壟斷,通婚也隻把父係這邊計算進去,於是問題就大了。】

【你以為母係氏族時代按母係限製是出於權力嗎?當然是因為那時人們已經發現了問題,近親婚育會導致孩子更容易畸形和早夭。】

【到了父係社會,又隻計算父係這邊的五服,甚至為了親上加親經常是和母係這邊的親屬聯姻,所以越是大家族反而越容易出現近親婚育問題。】

“畸形!”“早天!”一個個詞彙讓李世民和長孫皇後心驚膽戰。

他們看著朝廷裡炸開鍋的大臣們,心裡滿是擔憂。

正是因為大唐階級森嚴,良賤不婚,大臣們依然喜歡世家聯姻,也導致大唐近親結婚的家庭更多。

隋唐經常連在一起,不僅僅是唐承隋製,還因為從皇帝到大臣,許多都還是隋朝世家繼承過來的。

連身為皇室的李家都是如此,自己也是隋朝世家,更何況其他大臣。

“難怪……”當下有老臣似乎想起了自己家裡的事,花白的胡須顫抖著喃喃念了一聲,不顧形象的當庭哭了出來,即使他什麼都不說,大家也猜到了。

“之前天幕上那些被當做是旱鮁兒的孩子,是畸形兒吧,一定是近親結婚。”長孫皇後一想起無辜被打的孕婦和孩子就是一陣心痛,第一次主動提議, “陛下,不如讓民間好好統計一下吧。”

事關下一代,李世民非常讚成,立刻吩咐: "戶部統計一下,因為近親結婚導致新生兒有疾病的家庭有多少。”

戶部官員立刻領命而去,比李世民還急。

他們自己家中,可都有不少孩子早夭,本以為在這個年代誰家不死幾個嬰幼兒,誰知道原來不是正常的,是可以避免的!

這一刻,不僅僅是大唐,每個朝代都急了。

先不管有沒有立刻相信立刻改變,既然天幕提了,先讓官吏去民間統計一下,等結果出現,大家就能看到真相。

原本對於天幕專門講女子許多本就看不起女子的帝王絲毫不在意,當荊咕說到近親結婚,事關自己的後代,他們終於急了。

想不到,原來掠奪女子冠姓權、忽視母係,還有這樣的風險!

【同時由於商品經濟的發展,社會觀念的進步,北宋時期有了許多能擁有獨立財產權的職業女性,女性在婚姻生活中擁有了一定的離婚權。】

【元朝將遊牧民族的習慣帶入中原後,在古代首次規定結婚必須要求婚書,並且具有法律效力——隋唐時期的婚書是禮儀上的,不是法律上的,這二者有本質區彆。】

【明朝時期沿用唐宋婚姻製度,清朝入關後對婚姻法年齡有所規定:男滿十六,女滿十四為法定結婚年齡,同時,家長主婚權在清朝正式在法律上得到確認。】

在漢唐時期,女子還擁有主動婚姻權,男女青年也可以因為情投意合去官府登記結婚,這些個人戀愛結婚還是能得到認可的。漢唐官府在盛世時期也明確支持自由戀愛,還會主持許多類似相親的活動,在活動上男女彼此看上,也是提高婚育率的一項舉措。

但是當家長主婚權徹底在法律上得到確認,便意味著自由婚姻徹底消失。再加上明清時期對女子束縛到不能出門,那才是真正的盲婚啞嫁。

——華夏古人並不是現代想得,所有的婚姻都隻能父母做主,也不是所有的婚姻裡都沒有愛情。古人同樣也追求浪漫愛情,追求夫妻情深,從各朝代流行的民歌、民俗就可以看出,百姓並不是那麼墨守成規,一向渴望美好的婚姻。

隻是距離我們最近的明清給了現代人對古代人最大的刻板印象。

【縱觀華夏整個封建社會的曆史,婚姻製度無論是從形式上還是內容是,處處都是維護夫權和男性家長權力,所以不難理解為什麼男人一邊花天酒地一邊還想娶妻,對他來說,娶妻是屬於增加一筆額外財產。對宗族來說,娶妻生子都是大事,因為都是在擴大宗族的人口和勢力。】

整體來說,我國古代婚姻製度是以儒家思想中的宗法思想為主導,受小農經濟發展緩慢的製約。當女性被圈禁在家中,創造的經濟價值相對較小,社會價值作用甚微後,地位會更低。

宗法製以嫡長子繼承製

度為核心,是封建社會發展的基礎。

從宗族家庭層麵而言,封建社會中有著嚴格的宗族等級和勢力分擔。無論是處於祭祀祖先、延續宗族,還是擴大宗族勢力,婚姻製度都是維係社會穩定的重要工具。

【你可以看到,古代婚姻重視儀式和程序,重視身份和結果,娶妻生子對於整個家族都是很重要的大事,女性能不能生育、能不能生出兒子,也是決定了女性日後在宗族身份地位的重要因素。

也可以說,當女性因為生出兒子得到優待,這並不是母係、也不是女.權,相反,這是父係權力的體現。】

【因為你給予了父係想要的兒子,父係賦予你部分權力,讓你能幫助他們更好地維持這個製度,

維持大家族的穩定。

這也是大家經常可以看到為什麼生了兒子的女性總喜歡壓迫沒有生育或者沒有生出兒子的女性的原因,她得到權力就是因為“父係”,因為男子,她在壓迫女性的時候,其實是屬於父係陣營。】

多年媳婦熬成婆,婆婆又開始壓榨媳婦,逼迫媳婦生兒子。

這樣一個死循環,總有人說女性就是嫉妒,就是小心眼,所以嫉妒搶走自己兒子的媳婦、嫉妒比自己更年輕更美貌的媳婦,嫉妒自己沒有得到優待媳婦得到了寵愛,嫉妒自己辛苦養大的好兒子對一個外人比對自己更好。

但是,婆媳的倫理綱常,同樣帶有階級屬性,是屬於古代約束兒媳的“孝道”和“婦道”裡。

“孝順舅姑”在女四書多次提及, "舅姑"指的就是公婆,幾乎是古代出嫁婦女必須做到的,帶著強烈的階級屬性,這同樣是父係給與女性的要求。

【我們常說,女人何苦為難女人。】

【很可惜,在父係大家長製度裡,就是需要扶持女性來管理、控製女人。當她們壓榨女性的時候,她們不是女人,而有另一個名字:

父係代言人。】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