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4 章(1 / 2)

第24章

姬時記性很好,記得這對燕家姐弟姐姐叫燕春,弟弟叫燕夏,都是燕大的兒女,取名方式明顯是跟著雨燕君燕秋來的,兩人上麵還有個姐姐,是姬時親手燒死的。

燕二有個兒子,也是和都尉邱宜的女兒定親的那個,因為縱奴行凶,當街打死過人,剛才被姬時一起踹進火堆手動火化了。

燕三是無後的,她倒是納了不少男子在後宅,但一直也沒能生下孩子,這和她自己的想法有關。

鳥雀小族繁衍並不困難,但燕三偏偏就想撞運氣,納的都是有著猛禽羽翼的男子,一般來說女兒血脈隨母,兒子血脈隨父,但也有些例外。燕三不肯接受自己生的是雨燕蛋,都給砸了,隻盼著得個猛禽蛋,所以到死都沒能如願。

燕大是雨燕君燕秋的母親,她的一雙兒女自然也是雨燕君的弟弟妹妹,姬時盯著兩人看了一會兒,腦子想了不下十種安置辦法,最後還是對饒清搖搖頭,“我不想把這兩個孩子帶回西鳳宮,如果把他們送到雨燕君那裡,也就是讓他們換了個地方過富貴生活。”

這對被燕家殘害過的百姓來說是很不公平的。

饒清隻道:“留在初南郡,他們活不下去。”

這點姬時也明白,她想了想,對燕春和燕夏說道:“我會把你們送進皇都的育慈院裡,和普通的孤兒一樣,或者你們有彆的想去的地方,也都可以和我商量。”

燕春看到姬時盯著她看,抱著頭發出無意義的尖叫,就在這時,饒清翻開案卷記錄,忽然麵露疑色,對姬時道:“殿下,燕家這位小娘子還有件未了公案。”

姬時的視線投向饒清,饒清翻開案卷,皺眉道:“去歲有一名老人上堂報案,稱他的孫女衛小二在燕家失蹤,他的老妻去燕家尋人,被打瘸了腿扔出來,而衛小二正是燕春的兩名伴讀之一。”

燕春臉色一白,她身側的燕夏呆滯地動了動眼睛,向後癱坐下來。

姬時回憶饒清判案時提到的人名,開口道:“姓衛,燕大曾派人殺害一對衛姓老夫妻,可是同案之人?”

饒清點點頭,有兩三個被判苦役的燕家護院聽了兩人的話,立即開口道:“衛小二不小心打碎了春小娘子的花瓶,春小娘子氣不過,讓人把花瓶碎片給衛小二喂下肚去,那小妮子活活痛死了,後來她家人來找,老太爺說斬草要除根,讓大娘子弄個死無對證。”

所以饒清這裡隻有報案而沒有下文,因為這一家子都已經不在了。

姬時原本對待孩子的平靜神情又冷了下來,她把燕春抓了出來,捏著腦袋按在火堆旁。

燕春年紀小,直麵熊熊烈火,嚇得褲子都尿濕了,先前仇恨的眼神也變為驚恐,她拚命地蹬腿掙紮,腦子嗡嗡的一時都不知道要狡辯,下意識地大聲叫喊,“衛小二是死契,她是奴隸!殺奴不犯法!她家人是我阿娘殺的!我沒有動手……”

她不過是吩咐了人去這麼做而已啊!她隻是說了一句話,就要被活活燒死了嗎?

姬時看著燕春

在死亡麵前什麼都交代乾淨了,鳳眼裡倒映火光,她微微歎了一口氣,手下稍稍用力。燕春腦袋一歪,確認她沒有呼吸之後,姬時把她投進了火裡,這一點小動作無人發覺。

燕春還隻是個孩子,她也許心智未熟就過早地被教會了惡毒,但大錯已經鑄成,唯有以血還血。她能給這個孩子最後的一點溫柔,就是讓她死得痛快些。

饒清等到燕春死透了,才裝模作樣地提醒,“殿下,殺奴的確不犯法。”

姬時瞥了饒清一眼,“那就算她犯我的法。”

饒清不說話了,她隻覺得今日暢快無比,為了這場血案得清,她就算是不做官了,乃至事後要下大牢被陛下問責,也覺得值當了。

處決燕春之後,隻剩下燕夏了,這位年紀不大的小公子的確沒有人命在身,從燕家的仆役到護院都沒有開口,初南郡的百姓也沒有再舉證,畢竟燕夏隻是個養在深宅裡的小公子。

處理完案子,姬時在無數初南郡百姓的簇擁下來到了都尉府,都尉邱宜還被綁著,姬時讓士卒們都回去,把邱宜拎在手裡,和燕夏一起,左右手各拎一個,就準備回返西鳳宮了。

饒清決定留下來,燕家的家財都是搜刮而來,她想散去燕家家財,來彌補百姓損失,這不是一兩天就能完成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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