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時光轉瞬即逝,能使旅者返回故鄉,也能讓迷茫的靈魂找到暫時的停靠地點。
被楚玉拒絕後,宋承瑾從煙嵐山出來,朝著西南方向前行。
在這期間,他獨自一人在南疆不斷地徘徊、以及反省。
甚至還習慣了本地人奇怪的口音。
“小哥,你是外頭來的修士吧?”
一名帶著銀飾的青年熱情地招呼道:“要不要住店?三晚上隻要一塊靈石。”
“不必。”
宋承瑾渾渾噩噩,脫口而出:“話雖如此,等我真的住店了,你們肯定要收物品寄存費、送菜上門的服務費、恐怕連一杯水都要再收額外的靈石。”
掌櫃:……
他臉上的笑險些掛不住。
該死的,本來看這外地人裝扮不凡,還以為是頭好宰的肥羊,沒料到是個懂行的。
“不住就快滾。”
他沒好氣地將宋承瑾趕走:“彆耽誤我們做生意。”
宋承瑾滾了,又沒完全滾。
“你們這樣是不對的。”
他折返回來:“倘若有囊中羞澀之人特意找便宜的旅店住下,你們也要逼他們花靈石麼?”
“嘁,哪來的狗拿耗子的東西。”
掌櫃嗤笑,叫出幾個五大三粗的壯實男子:“你們看見沒,這位中原來的爺要教咱們做事哩。”
打手們發出一陣哄笑。
他們穿著南疆特有的銀衣,因多年的風吹日曬而膚色偏黑,又因常用馭蠱之術,露出來的皮膚上長著一塊塊黑色印跡,仿佛有活物寄居在身體表皮之中,甚是猙獰。
“今天心情好,就不見血了。”
掌櫃的指揮那幾個壯漢:“讓那小白臉給咱哥幾個磕頭陪不是,再把身上的靈石都交出來,就饒他一條狗命。”
打手們一擁而上,有的掏出馴化好的靈蛇,有的召喚出各種各樣的傀儡,還有的偷偷躲在暗處,試圖神不知鬼不覺將蠱蟲放置在對方身上。
宋承瑾仍然頭腦昏沉,可還沒失去基礎的戰鬥本能。
他拔出劍,隨著一陣眼花繚亂的刀光,五個打手東倒西歪躺在街道上,帶著驚恐而又不可置信的表情。
“大俠饒命啊!”
掌櫃嚇得麵如土色。
中原人大都自視甚高,視這裡為尚未開化的蠻夷之地,故此,跑到南疆的中原人,基本上都是在外麵實在混不下去的——但凡有些門路,他們都不會來。
原本以為這小白臉也是廢物之一,誰曾想竟是個能打的。
掌櫃腸子都悔青了,他在小縣城當地頭蛇當慣了,還是頭一次遇到這種硬茬子。
求饒也沒有用,宋承瑾終是懲戒了黑店老板。
不願深想自己為何這麼做,他抹去劍上的血,繼續失魂落魄地踏上旅途。
離開黑店的第七日,他與幾位故人擦肩而過。
這些人組成了一
個小分隊,足足有十幾位修士,他們穿著華麗,衣衫都是由上好的絲綢做的,袖口與衣襟處用金線細細繡著祥紋。
為首的是個二十來歲的青年,頭戴玉冠,一身的俊朗瀟灑。
他們同樣注意到了表情空洞的宋承瑾。
起初麵麵相覷,直到要向相反方向走時,才忍不住叫住對方。
“道友請留步!”
青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你長得……好像在下的一位故友。”
“哦,是金兄啊。”
先前發生的種種,加上劍修少女毫不留情的話語,讓宋承瑾一直處在恍惚狀態,無暇思考自己在江陵世家的眼中,早已是個死人。
“還有小儀也在,好久不見。”
金家人:!!!
相似的聲音,熟悉的態度,明顯就是宋家小少爺沒錯。
“承瑾哥,你還活著?”
金妙儀驚呼。
她便是先前被宋老太太看好的金家三小姐。
在宋家消亡之前,金家確實也存了幾分讓兩個小輩先接觸接觸的意思——奈何天有不測風雲,慘案發生後,金家人一直以為:宋家小少爺也一樣死了。
金妙儀是個聰明的大家閨秀,知曉宋承瑾銷聲匿跡這麼久,其中,定有難以言說的秘密和苦痛過往。
“我和二哥今年都結了丹,祖父讓我們來南疆外圍曆練。”
三小姐沒有繼續追問,反而主動自報家門:“真沒想到,會在這裡遇到承瑾哥。”
宋承瑾迷蒙地看她一眼。
金妙儀比記憶中長高了些,身後還跟著自己曾經的好兄弟:金家二少爺。
宋承瑾的腦子清醒了些,沒來由想起曾經的歲月。
——那是段沒有負擔,沒有壓力,最大的煩心事便是跑出去玩會不會被爹娘數落,意氣飛揚,而又不知天高地厚的流年。
奈何往事如煙,曾經的種種,早已消散在那個火光衝天的夜晚。
再回首,已然雲遮斷歸途。
按照古早男頻不成文的定律:主角身旁出沒的女子,外貌自是不必多言。
若是從前,宋承瑾定會與金家二少敘敘舊,順帶著也和金妙儀攀談兩句,禮尚往來地關心她的近況,再看看能否讓金家提供些幫助。
但如今……他隻默默彆過眼。
好像楚姑娘說得,確有幾分道理呢。
宋承瑾苦笑。
死在幾年前那場大火裡的,除了家人的性命,還有他無憂無慮的少年時光。
他原本早就該長大的,是他自己一直在拒絕成長,一直想找到某種捷徑,想以最小的代價、完成最大的目的。
……
實在是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