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成周沒想到了了居然這麼厲害,他告訴方藝博:“她比你小,以後就是你的表妹了,你這當哥哥的,要多多照顧她,不要這麼小家子氣。”
方藝博差點一口涼氣抽死過去,這時始終沉默不語的黎深放下筷子起身,黎成周皺眉:“不要做出如此沒有家教的行為。”
黎深諷刺道:“很抱歉,畢竟我有媽生沒媽養,不知道家教兩個字怎麼寫。”
方藝博隻覺四周溫度將至冰點,他捏著筷子吃也不敢吃,恨不得鑽進桌子底下隔絕這父子倆的針鋒相對。
樓下父子劍拔弩張,氣氛僵硬,樓上的母女倆雖然也稱不上其樂融融,但總體更加溫馨,彼此能說得上話。
陶晴好怕了了誤會,就把自己跟黎成周的事仔細講了一遍。
她回城後,因為流產後身體虛弱,在家足足病了兩個月才下床,後來進入首都大學讀書,由於成績優異,畢業後留校返聘,期間經由陶家二老介紹,認識了黎成周,但陶晴好短時間內沒想過再婚,她人雖然回來了,心裡卻還掛念著留在鄉下農村的女兒。
汪家雖然說不至於打罵虐待女孩,但要說對女孩多好,也不見得,她想過回去看看,卻又沒有勇氣。
“……媽媽真的怕了,囡囡,我下鄉的時候才十幾歲,什麼都不懂,那時候覺得回城無望,因為你姥姥姥爺他們是知識分子,成分不好,我在農村過得也艱難,乾再多的話都拿不到足夠工分,村裡還有些人……”
陶晴好彆過臉,悄悄用手指擦去眼淚,“你爸那會兒跟我說,他不嫌棄我成分不好,願意娶我,這樣的話我至少不用再被人欺負了。我想了很久,答應跟他結婚,我那時就想……彆那麼累,彆那麼苦,彆再被人用那種異樣的眼神看著……我真以為我再也回不來了,我當時已經認命了。”
尤其是當她生下女兒後,對於新生命的喜悅,陶晴好更多的,其實是一種她自己都說不清楚的灰敗塵埃落定的絕望,都有孩子了,她這輩子就注定了,她跑不了了,她就得家裡地頭來回轉,永遠留在汪家,當一名農村婦女。
並不是歧視農村,更不是嫌棄農村婦女,而是她不甘於那樣的生活,她不喜歡下地,她討厭插秧時卷起褲腿赤腳踩在泥水裡,一腳一個坑的黏膩冰涼,她害怕貼在皮膚上吸血的螞蟥——她喜歡鋼琴,喜歡讀書,想要與父母團聚。
她在鄉下連個能說話的知心人都沒有,沒人理解她,沒人願意聽她傾訴,汪老三對她的確很好,可那不是陶晴好想要的。
她按部就班認了命,像其餘很多知青一樣嫁人生子,但她始終有些不甘心,她不想一輩子困在鄉下寸步難行!
“我不敢回去,我也不想回去,我要是回去了,你爸他肯定不讓我走,還有你,我走的時候,你奶說,我要是敢走,就再也不是你媽——”
陶晴好說到這裡,已是泣不成聲,汪香留也不禁流下淚來,了了安靜地聽著,沒有說話。
汪老太知道留不住這個心比天高的兒媳,她一直認為陶晴好不安分,遲早得跑,可她沒想到,陶晴好不僅跑了,居然還把肚子裡的孩子給打了!
那孩子都足月了,眼睛是眼睛嘴巴是嘴巴的,是個男娃啊!汪老太恨死陶晴好了,她敢走就彆再回來!
而陶晴好在打掉第二個孩子時,隻有短暫的猶豫與不舍,更多的,是如釋重負的輕鬆。
她迫切想要逃離通頭村,與那貧窮破舊,總是有著數不儘瑣事的汪家,她沒有辦法為了女兒留下。
“是媽媽對不起你,囡囡,是媽媽對不起你——”
汪香留流著淚水對了了說:“我能理解她,了了,我能理解,我在葉向陽家時,也有這種感覺,但我不敢跑,我也沒勇氣跑,我怕我爹被人指點,我怕人家背後說汪家教不好閨女,我還怕我跑了,以後再也沒人要了……如果我也有逃走的勇氣,不需要媽媽保護,我也能憑借求生本能自己活下去。”
在首都的這一年多,汪香留見識了太多太多,隻要能跑,隻要沒被鐵鏈鎖住雙腳,到哪裡不能活呢?外麵的世界的確會有壞人,也有惡意,可留在原地,難道就很安全很幸福?
陶晴好哭得不能自已,這些年,她沒有跟任何人說過心裡話,因為她其實也清楚,她根本不是大眾意義上的好媽媽或者是好妻子,她自私到隻想自己過得好,哪怕是親生的孩子也能割舍。
“我不敢回去,你姥姥,她因為我嫁給你爸一直很不滿,她覺得這段經曆是我的恥辱,所以也不許我回去,我就求著他們按照我給的地址寄錢寄東西給你,直到後來我開始工作,才有膽量給你寫信。”
“囡囡,你應該怨我恨我,因為我不是個好媽媽,我,我——”
“沒關係。”
了了的語氣沒有喜怒,陶晴好則一愣,淚珠從她臉頰滑過滴落,了了看著她,又重複了一遍:“沒關係。”
她不覺得陶晴好這樣做有什麼不好,原因很簡單,“我姓汪。”
陶晴好怔怔流淚,了了一直覺得人類女性很奇怪,她們的孩子不隨她們姓,但最被人類稱頌與追捧的是母愛,占有冠姓權的父親卻毫無存在感。
一切的根本出在“婚姻”,最初的統治者們建立婚姻製度,令每一個男人都可以通過婚姻獲得後代,在這個過程中,女人作為擁有生育能力的主體被刻意忽視與抹滅,與此同時,卻又要求她們必須為丈夫孩子奉獻終生。
汪香留眼睛通紅,其實很簡單,她怨恨母親勝過父親,無非是因為她知道陶晴好愛她。
從出生到八歲,她得到了陶晴好全部的關懷與愛意,所以才無法麵對母親放棄自己選擇回城的事實,如果真的要恨,她更應該恨與她同姓的父親,難道不是這樣嗎?
“但我有一件事不明白。”
陶晴好吸了吸鼻子:“嗯?”
“你說你開始工作後,給我寫了信。”
陶晴好點頭:“是的,因為你姥姥姥爺不同意我帶你回來,我自己……也不敢就這樣回去,所以直到我開始工作,經濟獨立,才開始寫信,我想問你,想不想我,願不願意跟我一起生活。”
了了問:“你每次都寫嗎?”
陶晴好又點頭:“嗯。”
了了想起兩人初相認時,陶晴好那副很忐忑很不安的模樣,好像她早已知道女兒不會原諒她,當了了表示自己對她並無恨意時,她甚至沒有感到輕鬆,而是更加悲傷。
“……我給你的回信,你收到了嗎?”
這一回,陶晴好花了好一番功夫,才勉強點頭。
事實上,了了聽汪老太跟汪老三說過,趙春梅也在嘲諷她時笑話過,說你媽走了,連一句話都沒捎回來,她不要你了!
而陶晴好寄回來的東西都被汪老三扣住,大部分送到汪老太手中分給了汪家的寶貝男娃,少部分錢則留在汪老三手裡買酒,汪香留一得不到母親的音訊,二拿不到母親寄來的東西,想當然便認為自己已經被拋棄和遺忘。
現在了了不大明白,這信,汪老三到底是收到了還是沒收到。
想到這裡,她告訴陶晴好:“我沒有見過你的信。”
說著,又補充一句,“一封也沒有。”
陶晴好直接傻眼,她寄了六年的信,女兒居然一封沒有收到?
她結結巴巴道:“可,可我收到過你的回信……”
說話間,她起身就往樓下走,了了跟在她身後,看陶晴好衝進二樓書房,從抽屜裡拿出了一遝收拾齊整,被裹得嚴嚴實實的信封,那些都是了了的回信,她急切地拿過來給了了看:“你看,你看,這都是你的回信,雖然你一年隻給我寫兩三封,但、但我確實是收到了,而且這就是你的字跡——”
了了接過信封拆開一看,裡頭歪歪扭扭的,還真比較像小孩的字,但她確實沒寫過回信,不僅她沒寫過,汪香留也沒寫過。
“我哪有寫什麼回信?”汪香留震驚了,“我連媽寄來的信都沒看到過,怎麼會給她寫回信?我連她住在哪裡都不知道!”
陶晴好給女兒的信裡,不敢附上地址,怕汪家人找來,所以留了電話號碼,而地址寫的則是娘家。
每次的回信,都由陶家二老幫忙收取,然後通知她,交給她。
母女倆分隔十年,一個以為媽媽不要自己,一個以為女兒怨恨自己,結果陰差陽錯,還真就錯過這麼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