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生命、財產,此二者安,則天下人心安。”官家說著,又問秦王,“何為法?”
“法當如水,一曰公正,從高處流往低處,地勢越低,法越是當如影隨形;二曰公正,如水勢,不可阻擋,不能阻攔,否則便是洪水滔天。”
秦王的聲音還帶著稚嫩,此時,牽著牛,將韁繩搭在肩膀上往前拽著。
官家又回頭去問公主,“丹宸以為,何為法?”
公主說,“兒臣近日讀《春秋》,有這麼一句話,‘立法貴嚴,而責人貴寬’。這話,自然是對的!但何為‘寬’,卻優待商榷。南宋之時,動輒大赦天下,兒臣以為,此‘寬’非真‘寬’,此‘仁’非真‘仁’。我娘常說,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有罪,懲處乃手段,而非目的。治罪,說到底是救人也是救罪犯自己。兒臣以為,將未知錯之人放出去,那就是對天下人犯罪。此為大不仁!若真要寬仁,為何不取消‘淩遲’、‘梟首’、‘戮屍’……甚至於‘刺字’這樣的刑罰呢?”
怎麼死不是死?為什麼連死都要花樣百出?何必呢?此為仁義否?
她就說,“連杖責、鞭撻這樣的刑罰也該一並去掉。囚禁、勞作、足夠了。”
一如這些跟著種地的大人們,就問他們晚上躺下之後,是不是覺得如同被石碾碾過一遍。
因此,“兒臣以為,珍視每個人活著的權利,凡死刑數審之後需得禦筆欽定,凡其他刑罰,羈押服刑期間,不該遭受體罰甚至於虐待。”
這不是把自大宋以來的大部分律法都給否了嗎?
而且,皇後在參政就罷了,公主現在動輒言事,是何意呀?
一壟地耕完,四爺一擺手:解散。
今兒的活乾完了,都回去洗漱吃飯去吧。
燦兒往地頭一坐,從鞋子裡往出倒土,那腳丫子翹的高高的,嚇的人都繞著她走。她自顧自的看了看雙腳,穿著襪子呢,又不是赤著腳,大驚小怪什麼呀?
四爺扶著桐桐走了,沒管他閨女。
“爹,等等我呀。”
“你等你了,自己回去梳洗去。”
桐桐覺得是真好了,真不用扶。
“扶著吧!”四爺攬著桐桐走的極慢,“司法之變,意義深遠。”
明白!大宋的司法就不能說,一個時代的小說以及演繹來的故事,多少能反映出一個時代的特征。就像是水滸,所謂的梁山好漢,這裡麵折射出的最多的其實就是大宋的司法情況。
想那一個包拯,做官清查積案真就是短短的一個時間段。但民間給杜撰出多少包青天的故事?來回的演繹,反應出的何嘗不是民眾的期待。
反正桐桐沒事就翻看大宋的律法,可迄今為止,她都不算把大宋的律法看完了。
為何呢?因為大宋是‘度時立法,適實變法’。什麼意思呢?就是隨時都能增加一些律法條文,如果覺得需要,我又隨時能更改律法條文。
每個帝王一登基,就必然要立法。出一套自己的法律!
那之前的帝王所立的法律要不要遵守呢?要的!但是後世的官員得把律法翻遍了,才能找到對應的。
如果出現自相矛盾的情況怎麼辦呢?
那就隨官員吧,他們覺得要按照哪個量刑就按照哪個量刑。
便是劉太後在朝的那些年,也有她自己的律法。
立法頻繁、法典繁多、密而為累,有法卻搜檢困難。其中前後矛盾,內容混亂者眾,到最後有法等同於無法,到處有漏洞可鑽的結果就是——司法腐|敗。
於是,這個時期的話本裡,經常是罪犯殺人之後逃了,逃了之後通緝了,通緝了又如何呢?用真名真姓真籍貫,還能堂而皇之的成為什麼都統、教頭,再要麼就是衙門的差役。罪犯換個地方就成了執法之人,荒誕到了這個地步,卻被大家習以為常。
新朝一立,四爺先拿司法開刀。
沒彆的,抬頭不見青天,天下便不安。
小老百姓,不會管誰當皇帝的。他們隻要有飯吃,隻要受了欺負有地方說理,那就能過的很安穩。田地分了,那剩下的就是良善不被欺。
法——在田地之後,第一個被拿了出來。
今兒這田間地頭,四爺跟三個孩子的奏對,這會子隻怕已經傳出去了。
就是得傳出去,得傳給天下人知道。先叫百姓心中有期待,才能穩定人心。
於是,很多人敏銳的感覺到了,這位公主真的不一樣。
丹宸一去女學,就被圍觀了。
她沒有隱瞞身份,很自然的坐到了甲班。這裡是考校得了甲等的人,大部分年紀都比較大一些,在十五六歲、十六七歲那麼大吧。
高滔滔就看公主的裝扮,半舊的衣裳,並不如何繁複。頭上用絲帶挽發,也無名貴珠寶。臉上素淨白嫩,未見一絲妝容。身上有荷包兩枚,並不見瓔珞環佩。翻動書頁的手上並未留長長的指甲,一雙手修長瑩潤,指甲未曾著色。倒是手腕上有一條紅色的繩結,編的極好,嵌著兩塊指甲蓋大小的東西,不像是玉石,倒像是石頭。
她看見了,但她沒問。
倒是坐在後麵的範觀音笑吟吟的上前,先問了:“公主所佩為何玉?小女不曾見過。”
丹宸看了她一眼,又看了一眼手腕,“戴習慣了而已,不值什麼。”其實,其中一塊是黨項巫師所贈,一塊是女真薩滿所贈。
她不能叫人知道她佩戴了什麼,要不然必然是趨之若鶩。那就很不必了!黨項有黨項的習俗,女真有女真的信仰,各自守著各自的習俗和信仰就罷了。
自己佩戴,那是重視!可若是人人效仿,這絕不是好事。,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