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官,無過就是有功,有功等於有過。
真難啊。
程丹若一思索著,一繼續行走。
但不到一刻鐘,她就想回去了。
畜牲的體味,的汗味,各式各的灰塵味,還有無處不在的排泄物的味道,在烈日下烘烤挑戰嗅覺極限的詭異氣味。
哪怕她為了防曬,蒙著一層皂紗衣,此時也有點堅持不住。
“回去吧。”程丹若決定不委屈自己了。
中午,天氣熱,吃了湯綻梅。
這是去年的梅花保存下,留到今年夏天吃,梅花新綻放在湯水裡,還能保留著幽幽的清雅之香。
再加上湯水裡的梅花狀的片,似能消暑。
吃過午飯,小憩片刻,醒的時候,謝玄英進和她說:“金光夫了。”
程丹若敏銳道:“怎麼了?”
“請我們晚上去塞外赴宴。”他一臉凝。
她頷首:“猜到了。”
雲金桑布上次說,下次再請她喝酒,她就有預感,也許有一場宴會在等。
“去嗎?”她單刀直入。
“當然,豈可墮了我朝威名。”謝玄英歎口氣,看向程丹若。
她才睡醒,發髻鬆垮垮地墜下,溫脈脈,叫他忍不住坐到床沿,輕輕摸著她的臉孔:“怎麼偏叫你也去?”
程丹若道:“又不是我一去。”
話是這麼說,但謝玄英明知道宴無好宴,如忍,抬頭看看陽,試探道:“天這麼熱,容易中暑氣。”
程丹若知道他在想什麼,卻道:“你很清楚,於公我要去,於私我也要去。”
謝玄英嘗不知,隻不過再多理智,也抵不過擔罷了。
他有點煩躁:“給我端碗酸梅湯。”
瑪瑙識趣地奉上冰冰的酸梅湯,讓他冷靜一下。
程丹若則開箱籠,臨時換衣服。既然赴宴,就不能隨便穿了,哪怕不像京城的宴席那麼扮,也得收拾一二,體現上國的氣度。
等到她梳完頭,換好衣裙,謝玄英也冷靜了。
他找一狹長的匣子,取一短劍,約成小臂長。劍鞘是明豔的紅色,魚皮所製,劍柄鎏金,鑲嵌多色寶石,華麗而明豔。
“這你帶上。”他解開她腰間的荷包,隨手丟桌上,反而拿了玉帶,短劍配在她的腰際,“他們最多解我的兵刃,不會解你的。”
程丹若沒有拒絕,冰冷的金屬帶給她莫大的安全感:“你帶嗎?”
“帶。”謝玄英拿匣中的佩刀,同是鎏金錯銀的造型,刀鞘是黑色的,刀刃偏窄,顯得輕巧敏捷,美觀度遠勝普通長刀。
“這是?”
他道:“繡春刀。不實,嚇嚇他們。”
她:“……這會不會誇張?”
“不會。”謝玄英道,“看著吧,他們肯定會嚇唬我們。”
又擔地看向她。
程丹若謹慎地求證:“怎麼嚇我們?總不會讓我們生吃羊肉吧?”
謝玄英認真道:“我也不知道,隻能靜觀其變。”
程丹若想想,也不敢小覷,誰知道是不是鴻門宴,便吩咐丫鬟:“拿些點,再煮一壺牛乳給我們。一會兒我們走了,煮點綠豆湯,涼牛乳也放著。”
她轉頭,和謝玄英說:“如有不好,回吐。”
他反而安慰起她:“不至於,隻要他們還想繼續開互市,就不會與我們為難,最多給下馬威罷了。”
程丹若點點頭,裡卻想,我是怕他們衛生習慣不好,吃了腹瀉啊。
她倒罷了,有金手指的藥能吃,他腸胃弱,這才剛好沒多久,再一次,怎麼折騰得起。
集市即結束的時候,程丹若與謝玄英騎馬,一道去往塞外的帳篷。
在城牆上看不覺得,進入一望無際的草原,天地就變得無比遼闊。一座座氈包像是小山,錯落有致地遍布開,它們看起相似,卻不相同,各有其獨特的裝飾物,似乎暗示著他們不同部族的身份。
路上,謝玄英簡單說了一下韃靼的況。
就好像瓦剌與韃靼同屬於北元,卻是不同的部族,韃靼的內部也分為各不同部落。不同的部落之間,有不同的信仰,因此為便於辨認,常以他們的信仰稱呼其部族。
如今的韃靼王,屬於高山部,他們崇拜的就是草原上的神山,所以,金光夫所在的帳篷上,頂部有一層又一層的彩色幡布,就如同山一層次分明。
但雲金桑布本源於黃金部落,當然,這不是意味著他們信仰黃金,而是崇拜成吉思汗的血脈,他們這一支是成吉思汗的後裔,被稱為黃金血脈。
不過,他們也確實喜愛金屬黃金,以佩戴黃金飾物為傲。
除了這兩大部落,還有崇拜猛獅、雄鷹和狼的,或多或少都能在氈包的裝飾物上分辨一二。
不過,草原部族沒有清晰的部族之分,小部族遇到災難,就會投奔大部族,大部族內鬥,可能會分裂為數小部落。
所以,一部族可能有不同信仰,兩部族也可能是同一信仰。
“這次值得注意的,隻有四部落。”謝玄英豎起手指,“高山、黃金、猛獅、雄鷹,其他都是小部族。”
程丹若:“各自的首領你見過嗎?”
他道:“韃靼王本應該不會,可能的是他的大兒子宮布,黃金部族那邊,自從雲金桑布嫁給韃靼王,她本就是首領,兩部族密不可分,才能壓服其他部落。
“其他兩,他們的首領通常也能部落名稱呼,猛獅部叫阿爾斯楞,雄鷹叫布日固德。”
她努力記住這兩拗口的蒙古名字。
“到了。”謝玄英勒馬,眺望前方的大帳。
此時,陽已經沉入地平線,雲層疏淡,天空依舊明亮。
微風吹過草坡,茂密的牧草像海浪一,泛連綿不斷的碧光。
大帳門口,羅列著數挽弓帶刀的壯漢,其中一體型壯碩的漢子,慢吞吞的舉起了手裡的弓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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