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派出所嗎,這裡發生命案了,請快點過來。”
某小鎮民宿內。
房東神色慌張的撥通了報警電話。
沒過多久,一輛警車停在了民宿門口。
“誰報的警?”
“是我,我是這家民宿的老板,有個房客死在了房間內。”
民宿老板哭喪著臉說道。
此時的他,又氣又無奈。
民宿發生這樣的事,就成了凶宅,以後肯定就沒法做生意了。
鬨不好,他還要擔責任。
“帶路,去案發現場看看。”
“好,這邊走。”
民宿老板心驚膽戰的帶著警察,一路來到死者的房間。
很快,案發現場就拉起了警戒線。
“死者女,年齡約40歲左右,身中十八刀,刀刀致命,穿著淩亂,身前疑是遭到過侵犯。”
經過初步勘察,警察大致了解了死者的基本情況。
“她是什麼時候入住你們民宿的?”
“十天前。”
見警察問自己,民宿老板不敢有任何隱瞞。
警察又問道:“她在入住的時候,有沒有出示過身份證明?”
“這……”
“老實交代,否則對你沒好處。”
見民宿老板吞吞吐吐,警察嚴厲警告道。
“我說……她當時來住店時,我問過她有沒有身份證明,但她說沒有,後來……”
停頓了一下,民宿老板心虛的望著警察,小聲道:“後來她多給了我一百塊錢,我……我一時貪心,所以沒登記身份證明,就讓她入住了。”
“我保證……我絕對是第一次乾這種事。”
民宿老板又補充了一句,替自己狡辯。
因為政策是不允許這樣的,特彆是外來人口,住店一定要登記身份證明,派出所不定期會來抽查。
民宿老板這種行為,輕則罰款,重則要拘留教育。
警察聽後,也是重重哼了一聲:“她當時來住店的時候,是一個人沒,有沒有帶行李?”
“一個人。”
民宿老板很肯定的說。
“她來的時候就帶了一個箱子,雖然看她穿著很普通,但兜裡錢卻不少,當時付房費的時候,我親眼看到的。”
“所以你就起了貪戀,加害了她?”
問話的警察眯眼盯著名宿老板,冷冷的問道。
“啊……我加害她?”
“同誌,你可不能冤枉好人啊,我雖然愛占點小便宜,可我也乾不出殺人放火的勾當啊!”
民宿老板嚇得都要哭了。
“嗬嗬,跟你開個玩笑,彆太緊張。”
警察拍了拍民宿老板的肩膀,輕笑道。
民宿老板如釋重負,額頭上滿是汗水。
“有什麼發現沒?”
“頭兒,在死者箱子裡發現幾件新衣服,還有一張商城發票,上麵地址是王府井百貨大樓。”
“京都來的?”
領頭的警察瞬間猜出死者的來處。
“嗯,應該是的,除了衣服以外,並沒有發現錢財,這很可能是一起入室搶劫殺人案。”
“你分析的有道理。”
領頭的警察看向民宿老板,問道:“最近幾天,你們店裡有沒有發現可疑的人?”
“我想想啊……”
民宿老板努力回憶。
過了大概一分鐘,他才搖了搖頭,“好像沒有,最近店裡生意不景氣,這段時間的客人非常少,沒發現有可疑的人。”
“那你就跟我們走一趟吧!”
“啊??這是什麼意思啊?”
“協助調查,說清楚了自然會放你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