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才是母親所生,母親愛的隻有她自己生的、她投入了感情的孩子,這個孩子的折磨,才是最致命的,所以丈夫之不孝,到了人神共憤的程度,他應該償死,大雍朝不能開此縱容不孝的先例。
至於兒媳婦,那是彆人家的女兒,母親再恨她,也是有限的。對於母親而言,致命的從來都是來自她親生兒子的折磨,令她絕望自殺的也是她的親生兒子。
而且根據“夫唱婦隨”的原則,這位妻子,隻能算作是“從犯”,倒是不必償死,但仍算不孝,仍需流放。
湛兮提及此案,不是要譏諷柳寬起什麼的,確確實實是想要誇一下對方。
湛兮覺得他這個案子判得好!
至少,在主觀意願規劃“孝道”的責任與義務上,這個案子就判得好!
柳寬起自己是個大孝子,對自己的要求高,對普天之下的男同胞的要求也高,“孝道”的責任與義務在他這裡,更多規劃到了男人的身上。
比起後世那些男人對妻子動輒理直氣壯地要求“我父母生我養我,你要好好孝順他們”的,可笑至極的“孝順外包”現象,柳寬起對這個案子的判決就在無形之中遏製這種風氣,要求男人自己要孝順父母,歸罪不孝之時,男人罪責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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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兮笑道:“我沒有什麼指教,我是當真要誇讚柳大人的,您這個案子判得好。”
“願聞其詳。”
鑒慧也做出洗耳恭聽的模樣。
湛兮說:“一則,柳大人在改此案判決時,未從‘孝子’當如何,而案中的丈夫未能如何,所以當斬;柳大人是從‘母親’對誰的期許更重,誰給予她的打擊更致命的角度出發的……”
“這就說明,柳大人您終於跳出了自己的現實中的角色,學會了站在‘死者’的角度看問題。”
是啊,站在死者的角度看問題。理解她的委屈,為她沉冤昭雪……這很難嗎?為什麼有些掌管刑法之人,卻永遠做不到?
他們總是站在罪犯的角度看問題……這是受害者活該論的擁護者麼?
此話於柳寬起而言,不啻於當頭棒喝,柳寬起醍醐灌頂,虛心又向湛兮行禮:“聽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柳某受教了。”
“二則,柳大人此次審判,想必能給予天下男女敲響警鐘,尤其是針對男兒,這正符合大雍以孝治國的理念。”
也許那一位母親,並不如柳寬起他所想的那般恩怨分明且理智,所以對兒子的失望更大,兒子給她帶來的絕望也更大,因此,兒子才成為她自殺的根本原因。
也許這位母親,是一個內心極其重視男子的糊塗人,她或許心裡麵更怨恨她的兒媳婦,也許她生前還胡攪蠻纏地覺得是兒媳婦帶壞了自己的兒子,尋思也是因為受不了被兒子和兒媳折磨的苦……
但那又如何呢?在此案上,死者真正怨恨的是誰,其實並不那麼重要。
重要的是此案的審判會對後續大環境,造成的那些肉眼所看不見的影響。
湛兮要這個影響更約束男子,以正風氣,而不是加重對女子的枷鎖。
如此,與柳寬起也能算作是殊途同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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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湛兮來找鑒慧必然是有什麼事情的,柳寬起也沒有多留。
鄭重謝過湛兮的兩次指教後,柳寬起便肅穆著臉離去了,將空間留給兩人。
“方丈可知我要問什麼?”
鑒慧抬眸看了看窗外的日光和嬌鳴的鳥兒,笑道:“莫須知道一些。”
湛兮頷首,看來這家夥確實是學到了些什麼的,他順著問:“那麼,答案是什麼?”
“大凶。”
湛兮:“……”果真如此,他的靈感強悍而敏銳,確實不會出錯。
但是……但是那哪怕是大凶之行,姚鵬舉也必須去。
“可有破解之法?”
“明月照積雪,朔風隨客至。”
冬日,夜晚,明月千裡,有人會在寒風凜冽中不請自來。
那人就是破解之法。
“我知道了,多謝方丈指點。”
湛兮離開了鑒慧的院子,帶著聞獅醒到慈恩寺供奉往生牌的地方。
他知道大伯母在此處供奉了阿翁、大伯還有大哥夫妻的往生牌,既然來了,那便去燒柱香。
入殿之時,湛兮卻意外遇見了今日早晨才派人給他送禮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