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昶允也怕自己背後嚼舌根汙蔑了唐岫, 趕緊擺手:“害,沒有沒有,全是我瞎猜的, 她現在不找著喜歡的了嗎,你可彆誤會了。”
“為什麼這麼猜?”宋修筠臉上的表情更不好看, 追問。
他拉下臉時還真有點威懾力,唐昶允隻得解釋:“她上星期不是回來了麼,問我你怎麼一直沒談戀愛,我還以為她打聽這些是對你有意思呢。”
宋修筠這才回憶起上周末他們下棋的時候提到的事, 意識到事情似乎是從這裡開始變得不對勁的,問他:“你再說一遍,你那個時候怎麼回答的?”
“我還能怎麼答啊, 你高中女同學給你寫情書被你拒絕,大學老師給你介紹了好幾個對象也被你拒絕,出去相親人家覺得很滿意你還拒絕……不就這些嗎。”唐昶允咳嗽了聲, 後知後覺他好像給人挖了個坑。
“……”宋修筠這下明白了, 估計就是因為他跟唐岫扯了這些,唐岫覺得他腦子不開竅,談戀愛的時候就完全不把他考慮在內了,簡直被氣笑,“我可真是謝謝您。”
唐昶允還是第一次聽出他話裡帶火, 看著他這反應一琢磨,已經明白過來:“誒唷, 還怪起我來了, 這不是你自個兒乾出來的事兒啊?我看我晚上那道開水燙白菜得多擱點醋,要不怕你嘴酸,嘗不出味兒來。”
他這話說得不客氣, 宋修筠隻能板起臉睨他。
可惜偏碰上唐昶允這麼個促狹鬼,衝他一擠眼,道:“怎麼著?你跟我孫女處了兩個月處出感情來了?唐岫這丫頭我最了解,要不給你支兩招?跟那個練體育的小男生比起來,我肯定更看好你啊。”
這下好了,全天下除了唐岫各個都知道了。
宋修筠冷哼:“不用。”
程煊熠才是個十八歲的小孩,對付他都要各路兵馬齊出動的話,他還真是臉都不要了。
他說“不用”,意思就是不否認喜歡唐岫,不用他幫忙而已。唐昶允早就想讓他做自家孫女婿,嘴都快咧開花了:“行,那我這老頭子就等著吃你的喜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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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歲酒吃著麻煩,孩子要擺上桌抓周,眾人便起哄讓宋修筠出一樣物件,說他現在在A大做講師,以後要升上去做教授,身上的東西帶墨水,孩子抓到了以後就是文曲星。
他推辭不了,隻好摘下手表,那個才一周歲的小孩便吃準了似的,一手抓手表,一手抓他的衣角,留著口水“嘰裡咕嚕”個不停。
“堂叔,叫堂叔。”大人們教小孩說話。
但她才一歲,這兩個字無論如何是說不清楚的,隻是流口水。
宋修筠隻能僵著後背任她拽自己的襯衫,微微蹙眉睨著她。
這場景一下子讓他想到很久很久以前,似乎也有大人在起哄,教小孩喊他的名字。
當時那個小孩比這個聰明點,還真能喊出一點音節。
“宋宋……”
宋修筠一下子想起來了,是唐岫喊的,當時她才一點點大,坐在寶寶椅上舉著飯勺,所以後來家裡人都開玩笑地喊她“頌頌”,還讓宋婉清認她做乾孫女。
想不到一晃眼她就一十歲了,他還真是夠老的,居然看著她長大。
正出著神,小孩的媽媽幫他把衣服解救出來,有人開口對他說:“修筠這麼招小孩子喜歡,也老大不小了,抓緊時間門找個女朋友吧……”
後麵的話他忘了,總歸是催婚催生,說得像是隻要他有了女朋友,孩子就會立馬從天上掉下來似的。還說什麼他一個姑姑給他算過了,生肖屬豬的今年紅鸞星動,感情運好,過了這個村就沒這個店了。
酒席吃了很久,八點多的時候,宋修筠借口自己明天早上還有課,總算從飯桌上脫出身。開車回家的路上,抬手解開襯衫的兩粒扣子,長歎了一口氣,覺得自己鬆快下來。
到知春花苑是晚上九點半,他們一周隻有四天能見麵,她還把周日整個下午的時間門都用來陪男朋友,剩下能見到她的時間門更少。
好在開門進來時,唐岫在家,穿著睡衣,還給莫奈洗了個澡,正用梳子給小狗梳毛,一人一狗都軟乎乎的。
抬頭看見他,她點頭對他打了個招呼,嘴角弧度很小地彎起來。宋修筠明明沒有喝酒,她也隻是禮貌地笑笑,卻一瞬間門覺得目眩,低聲說了句:“我回來了。”
莫奈一骨碌從唐岫腿上爬起來,“嗷嗷”衝他叫了兩聲,似乎在責怪晚飯怎麼不是他來喂。
宋修筠彎了彎唇,走近,俯身在小狗腦袋上揉了揉。
儘管唐岫吹完頭發後,頭頂新長出來的碎發就根根翹起來,隨著她的動作神氣地晃悠,比莫奈還要可愛得多。
時間門已經不早,唐岫也不想一直以睡衣示人,把小狗從膝蓋上抱下來,示意他:“那我先回房間門了,晚安。”
“嗯。”宋修筠點點頭。
不知道是不是錯覺,她下午約完會回來,對他的態度似乎冷淡不少。
真讓人心寒啊。
好在莫奈還是有良心的,沒跟她回房間門,在他腿邊繞了兩圈後,伸腿一趴,扒拉住他的褲腳,想讓他抱。
宋修筠彎腰把它抱起來,低頭在她頭頂上親了一下,抬步回書房。
明天上課要用的課件還沒拷,宋修筠翻PPT的功夫,莫奈就坐在他腿上,伸爪玩辦公桌上的鋼筆。
他偶爾一垂眼,發現自己果然不喜歡小孩子,小狗比小孩可愛多了。
等明天上課要用的資料準備完,宋修筠關了電腦,正想把莫奈抱到遞上去,就看她正抱著鋼筆當磨牙棒啃,還好筆杆是金屬的,隻咬出了淺淺的牙印,沒讓她把墨水咬出來。
宋修筠把筆從莫奈嘴裡拿出來,教育她:“看到東西不能亂咬,吃到墨水小狗會中毒的。”
莫奈似乎聽懂了,再把鋼筆還給她時,隻護在懷裡,沒再動嘴。
“真聰明,拿去玩吧,彆再用牙咬就行了。”宋修筠把她放下去,輕拍了拍她的腦袋。
莫奈便屁顛屁顛地叼著鋼筆出門去了。
宋修筠知道她接下來會乾什麼,小狗平時有囤積玩具的習慣,會把家裡各個地方的玩具都叼進她的小窩裡,然後趴在上麵睡覺,跟守財奴似的。
她的窩在唐岫的房間門。
他承認自己的行為讓人不齒,但他就是想再見見她。
果然,幾分鐘後,唐岫敲響書房的門,探頭進來:“……莫奈把你的鋼筆給偷走了,我來還給你。”
她回房間門後解開了頭發,柔軟地散亂在領口,宋修筠的喉結輕滑。
某隻無辜小狗剛才把筆叼進窩的時候被唐岫發現了,看清鋼筆上的品牌名字和她咬出的牙印後,沒好氣地拍了一下莫奈的屁股:“寶寶,這是萬寶龍,你一咬幾千塊沒了,能給你吃幾個月的罐頭了。”
教訓完小狗,她便賠禮道歉來了,把鋼筆放到他桌上,把有牙印的那一麵轉到光下,一邊開口:“筆被莫奈咬壞了,對不起啊,我過幾天賠給你。”
“不用,”宋修筠看著她,笑了一下,“本來隻是支普通的筆,被她咬過之後還特彆一些。”
唐岫不太敢看他的笑,抿了抿唇:“可是壞了就是壞了,我會再還你一支的。”
“唐岫。”宋修筠突然開口喊她的名字。
“嗯?”她心頭微驚,眨了眨眼。
“我是不是之前對你做過什麼,所以你這麼怕我?”這個問題宋修筠很早之前就想問了,隻是之前一直不知道為什麼,為什麼會在意她怕不怕他。
“沒有啊……”他突然這麼提,唐岫緊了緊喉嚨,“你對我一直很好。”
“可是我總覺得你怕我,隻是咬壞了一支筆都要道歉。”宋修筠示意手裡的筆,視線直勾勾地看著她,瞳仁的顏色在燈下微淺,琥珀似的,像含了蠱。
“我……”唐岫語塞,並不是很想回答這個問題,但又不得不回答,“可能是因為從小就覺得你很厲害吧……成績好,博學多聞,讀了張嶽教授的直博,發了很多厲害的論文,還在三星堆工作……”
他厲害到讓人望而生畏。
“這樣啊……”宋修筠輕喃,她這個理由讓人傷腦筋,彆的地方他要是做的不好,都可以改,這方麵實在木已成舟。
他出神的空檔,唐岫不再久留,說了句“晚安”,便飛快地轉身離開。
雖然她說的這些話也沒什麼,但總歸是屬於她的心事,還要當著他的麵一板一眼地回答給他聽,也太讓人難堪了。
宋修筠總是能這麼坦然地去戳她的痛腳,像在玩蝸牛似的,稍微探出一點觸角,就要被他毫不留情地戳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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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
下午放學之前,唐岫怕宋修筠要來接她,提前給他發了消息:
【我晚上不回來吃飯了】
他今天似乎剛好在看手機消息,回得很快:
【又要跟男朋友吃晚飯嗎?】
唐岫不自覺咬唇,雖然談戀愛的事他早就知道了,然而聽他這樣若無其事地問起有關程煊熠的事,還是讓人有點恍惚。
除了跟程煊熠撞個正著的那天晚上,他其餘的時間門都表現得很坦然,和之前沒什麼不同,對她有男朋友這件事接受得很好。
以至於她在那個晚上,偷偷冒出來的“他會不會在吃醋”的想法不攻自破,那一絲見不得光的、酸澀的竊喜,也轉眼就被他收回。
所以果然……答應程煊熠沒有錯,搬家這個想法也是正確的,畢竟他本來也不可能喜歡上自己。
唐岫的眼睫落了落,在手機上回了個【嗯】字。
可能是今天太冷了,從教室裡出來,被風一吹,她竟然難受得有點想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