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與判官的辯論 我會讓你知道,我是多麼……(2 / 2)

蘭青青自我介紹:“我是本案上訴人白素素女士的代理律師,我叫蘭青青。”

司命點了點頭:“我知道你是誰。”

他是司掌天命的神仙,想要了解一個凡人的身份,輕而易舉。

“你的那份上訴狀裡寫著,你覺得閻王對於妖狐白氏的判決,存在著……”

司命從桌案上拿起蘭青青的上訴書,念道:“存在著事實認定不清、量刑過重的情況。所以,你希望本君推翻閻王的判決,解開白氏與齊子的世糾纏,赦免白氏的血池之刑,同時對白氏提供適當的補償。對麼?”

蘭青青點頭:“沒錯。”

司命笑了:“很好。非常好。”

“既然你有這個膽量,那本君就給你一次發揮的機會。”

他伸手一指:“閻王公務繁忙,所以,本君傳來了判官,叫他與你對峙。你二人儘可在本君麵前辯論白素素之是非因果,最後的結果,由本君裁定。如果你說服了我,那麼,我不僅可以赦免白素素,還可以保她百年後得道飛升。但,如果你沒有說服我,那麼,白氏不僅依然要下血池地獄,連你這個攀誣閻王的大膽凡人,也要一起下獄,如何,你同意嗎?”

蘭青青清了清嗓子,開始發言:“不,我不同意。即使我方辯護不成功,我也不願下血池地獄。”

“哦,為什麼?”

司命不以為忤,反而有些驚奇:“要知道,允許你與判官辯論,就已經是本君法外開恩了。你得到了如許恩典,居然不願意承擔與之對應的代價嗎?”

“這正是我第一個想向您申明的觀點。”

蘭青青說:“罪責刑,應當是相適應的。”

司命挑了挑眉,表示自己正在洗耳恭聽。

“請問,人間門國度設置監獄,冥界設置十八層地獄,用意何在?”

“意在懲治罪人,教化萬民。”

司命下意識地回答。

蘭青青滿意地笑了。

看來,這位仙君,也具有一些樸素的法律意識。

“沒錯,法律具有教育功能。而它之所以能夠教育人,是因為它將‘過錯’與‘懲罰’聯係在了一起。人犯錯,所以會有懲罰。犯了小錯,就會得到小懲罰。犯了大錯,就會得到大懲罰。人人畏懼懲罰,所以不敢犯錯。如此,才能教化萬民。”

“如果犯了小錯就得到大懲罰,那犯了大錯的人,又該如何懲罰他?”

“如果我隻不過是質疑了閻王的判決,就要下血池地獄,永世不得超生,那麼,將來如果有人殺進閻王殿裡,揪著閻王的胡子要他勾銷生死簿,仙君又將如何懲罰此人?”

司命笑了:“根據以往的經驗,我們應該會在天庭給他封個官當。”

蘭青青也笑了,她感覺到司命的態度有些鬆動,於是趁熱打鐵:“可見,您其實也不知道該如何懲治此人了。因為最嚴酷的刑罰,已經被在小錯上用儘了。等到要懲治犯了大錯的人,卻發現沒有更嚴酷的刑罰可以用。”

“這樣一來,民眾得到了什麼教育呢?哦,原來小錯和大錯會得到一樣的懲罰。那麼,隻要犯了一丁點小錯,就不如一錯再錯下去,橫豎得到的懲罰是一樣的。”

“濫用酷刑,不會讓民眾連小錯也不敢犯,隻會讓民眾犯了小錯之後,不思改正,而是向著罪惡的深淵墮落下去。”

“因此,我覺得,即使我輸了案子,也不必下血池地獄。因為我所犯之錯太小了,配不上如此殘酷的刑罰。”

司命定定地看著她許久,終於說:“你這凡人,油嘴滑舌,可我卻覺得你說的有些道理。算了,如果你輸了案子,就罰你回人間門之後,將月俸祿……三月薪水折成紙錢,燒給閻王,如何?”

蘭青青滿意地笑了:“這個懲罰倒是很適當,我接受。”

其實輸了案子就罰三個月薪水也有些重了,但隻要司命接受了她的要求,那就說明他是“可說服”的,這是一件好事。

“那麼,你們的辯論,正式開始吧。判官與……與蘭青青發言之時,不許齊子與白氏插嘴。叫你們說時,才許說話。”

司命的目光掃過大殿,最終落在了鳳君身上:“而其餘無關緊要人等,從始至終,不許發言。”

又想了想:“除非判官與蘭青青要你說話。”

無關緊要人等鳳君:……

好的,他不說話。

辯論之時,蘭青青更習慣做後發的一方,等對方將觀點闡述完,再從中找出漏洞攻擊。

於是,她先請判官發言:“我已不敬閻王,不敢再不敬判官。您先請。”

司命笑了一聲,不知是覺得她對判官的尊敬很戳笑點,還是看出了她的打算。

判官於是來到大殿正中,先對著司命行了禮,想了想,也對著蘭青青拱了拱手:“仙君在上,小人冥府判官。數百年前,閻王審訊白素素時,小人曾為記錄。將白素素打入輪回的判詞,也是小人親手書寫。”

“小人鬥膽以為,閻王對白素素的判決,並無不妥。”

“白素素乃修道之妖狐。妖狐修道,本該身持戒律,以期正果。可她卻因口腹之欲,造孽殺生,殺死兩隻母雞,此其罪一。”

“哀哀父母,生我劬勞。父母誕育之恩,乃是人間門第一大恩。因此,孝道乃是人間門第一大道。白素素偷食二雞,氣死齊母,使齊子不得全其孝道,有傷天倫,罪孽深重,此其罪二。”

“白素素不服天命約束,誆騙凡人救出自己的孩子,險些至凡人於死地,此其罪。”

“有此罪,小人認為,白素素下血池地獄,罪有應得。”

言畢,又向司命作了個揖:“仙君,小人說完了。”

司命點了點頭:“蘭青青,該你了。”

蘭青青走到判官身邊。

既然判官拋出了個論點,那自己將它們一一反駁就好了。

“判官先生,”她微笑著說:“不知您聽沒聽說過兩個判例……兩個典故。”

“其一為,商湯網開一麵。其二為,佛祖割肉飼鷹。”

判官點頭:“我當然聽過。”

聽過就好。

蘭青青從獬豸那裡了解到,天庭和地府不承認人間門的法典,但卻承認人間賢人的某些作為。

比如商湯,司命並不認可他所訂立的商朝法典,但卻認可他作為“賢人”所流傳下的一些典故。

很樸素的海洋法係,很樸素的判例法精神。

“商湯見人捕鳥,張網四麵,心中不忍,於是網開一麵,給了生靈一條生路。可是,你有沒有想過,商湯為什麼不將四麵網都放開呢?這樣,不就沒有任何一個生靈會被網捕住了嗎?”

判官一愣,沒想到她會這樣說。

“這是因為,生靈需要一條生路逃離,而做網捕鳥的人也需要抓住鳥來謀生。”

“佛祖見到一隻鷹正在捕獵鴿子,不忍鴿子被殺,於是救下鴿子,將自己的肉割下來喂鷹。他為什麼不對鷹說,你應當去修行,去餐風飲露,以期修成正果呢?”

“因為他知道,鴿子是鷹的食物,鷹捕殺鴿子,是天性。天性不可違。”

“即使是商湯、佛祖,都沒有去阻止那些為了生計不得不殺生的人和動物。閻王又為什麼要為了一隻狐狸吃雞而去懲罰她呢?”

“可、可是……”

判官磕磕絆絆地說:“可是白素素在修行呀,如果她造孽殺生的話,就不能成仙了……”

“她成仙了嗎?”

“沒、沒有。”

這不就得了。

白素素都沒成仙,為什麼要遵守仙人的職業規範。

判官也沉默了。

對哦!

他好像被說服了。

白素素是狐狸,狐狸就是要吃雞的,天性如此。

你說吃雞就不能成仙,但成不成仙都是人家自己的事,和你閻王有什麼關係?

他痛快地認輸:“蘭律師說的對,狐狸吃雞是天性,白素素無罪。”

司命點了點頭:“好,妖狐白氏三罪中的第一罪已被駁回,接下來是第二罪。她氣死齊母,有傷天倫,蘭青青,這你要怎麼為她解釋?難道你也要搬出什麼佛祖先賢的話,說氣死齊母也是狐狸的天性不成?”

蘭青青笑了:“仙君,關於這一罪,我不會為白素素解釋。因為我覺得,這一罪充其量隻能算誣告。白素素,不該為齊母之死負責。”

司命有些驚訝:“哦?可是,齊母的確是因為吃不到雞,所以才氣死的。何以白素素竟與此無關呢?”

“因為偷雞與齊母氣死之間門,並不存在被廣泛認可的因果關係。”

她解釋道:“因為齊母並不是因為知道‘雞被狐狸偷走了’,所以才氣死的。她是因為覺得‘兒子不肯給她吃雞’,所以才氣死的。齊母在生命的最後,覺得兒子並不孝順,自己生養了個白眼狼,所以才氣得一命嗚呼。她並不真的確定雞是被狐狸偷走的,因為她根本沒有下床看過遭了狐狸的雞窩。”

“可是,如果狐狸沒有偷雞,齊母就會順順利利地吃到雞湯,這樣她就不可能死。”

判官忍不住反駁。

“這個時候,我就不得不引用一個閻王本人的判例了。”

蘭青青笑道。

她這三天和獬豸在知識的海洋中不是白遨遊的,她掌握了許多閻王本人做過的判決。

想要反駁一個人,最有力的方法,不是用彆人的言語反駁他,而是用他自己的言語反駁他。

“七百年前,有兩個枉死的孤魂來到閻王殿。”

蘭青青說:“他們是一對兄弟,死因是,呃,互相毆打致死。而他們之所以會互相毆打,是因為,他們在山上砍柴時,無意間發現了一壇黃金。將黃金搬回家後,因為分贓不均,互相爭鬥,最後同歸於儘。”

“當時他們來到閻王殿,向閻王哭訴,說他們死得很冤。人性禁不起考驗,如果不是因為那壇黃金,他們本可以是一輩子手足情深的好兄弟。是那壇黃金,讓他們起了爭執,害了他們的性命。他們要那個將黃金放在山上的人為他們的死亡負責。判官先生,當時閻王是如何判決的?”

判官:……

他想起來了。

他苦笑道:“閻王說,若你們是一對有情有義的兄弟,即使有再多的黃金擺在你們麵前,你們也不會爭鬥,而是會互相推讓,最後平分黃金。你們之所以會互殺而死,乃是因為平日裡就有嫌隙,一壇黃金,隻是放大了你們的惡念。黃金何辜?放黃金的人何辜?”

蘭青青滿意地笑了。

“沒錯,”她指向齊國棟:“如果當初的齊子與母親的確是一對母慈子孝的母子,母親想喝雞湯,就算家裡的雞被狐狸偷了,兒子也會想彆的辦法滿足母親的願望。就算兒子最終沒有弄到雞湯,母親也會體諒兒子的辛苦,更加疼愛他。齊母之所以會氣死,是因為,齊子平日並不真的孝順母親,而齊母也並不真的認為齊子孝順自己。否則,一碗雞湯的事兒,何至於氣死呢?”

“齊母之死,死因是齊子的不孝和她對齊子的懷疑。狐狸偷雞,隻是放大了兩人的嫌隙。狐狸何辜?”

她滿意地看向判官。

怎麼樣?你要反駁閻王爺自己的判例嗎?

判官:……

判官抓耳撓腮半天,真的想不出什麼法子能反駁她。

要說她強詞奪理,可那詞、那理,都是閻王自己說的。

他一介判官,要是在司命仙君麵前駁斥閻王的話,傳回冥界,叫閻王聽到了,他還要不要混了?

思來想去,他隻能接著作揖:“蘭律師,小人服了。齊母之死,乃是因齊子不孝,狐狸何辜,狐狸何辜!”

司命點頭:“好。既然判官認了,那麼,妖狐白氏罪之二,免。”

聽到這裡,白素素大鬆一口氣,身子一軟,幾乎當場癱倒在地。

免!免!聽到了嗎,仙君說免!

她兩眼含淚,幾乎奪眶而出。

糾纏了她世,耗儘了她數百年的時光的大罪,得免了!

她從此,再也不用被輪回劫難操縱著,一次又一次地愛上一個根本不愛的人,一次又一次地為了這個不愛的人撕心裂肺!

她的時光,她的生命,她的心,她的愛,她的命運——終於又回到自己的手中了!

她終於自由了!

她感到眼淚要從腮邊流下了,連忙抬手擦拭。

不,她不要哭。大喜的日子,她不哭!從今往後,她都要笑著。即使是下血池地獄,也要笑著去。

因為她是自由的。

她滿含感激地看向蘭青青,無聲地說:謝謝你,蘭律師……

謝謝你,讓我脫罪。

謝謝你,讓我得免。

蘭青青不知道白素素此時百轉千回的心情,因為她正在麵臨最後的考驗。

那就是,白素素之罪,為了救下兩個孩子,誆騙她一介凡人攪合進她和齊國棟的三世孽緣裡,險些喪命這件事。

“這可不是什麼狐狸吃雞的天性,也不是與白素素全無因果關係。”

司命說:“白素素,可是明知可能會傷害到你這個凡人,依舊請你去救了她的孩子。她為此下血池地獄,可並不冤枉。”

蘭青青微微一笑:“仙君,你有沒有聽說過,楊清恪公斬黑魚的傳說?”

司命點頭:“當然聽說過。”

楊清恪,數百年前某位達官顯貴。

在他還是個孩子的時候,某天,一位龍虎山天師派人來到他家,說久慕他神童的才名,想請他相見。

楊家家貧,楊清恪聽說有這麼個賺出場費的機會,立刻就同意了。

到天師家裡白吃白喝好幾天後,天師給他穿上一身新衣服,背上一柄劍,帶他來到鄱陽湖,接著一把把他扔進了湖裡。

原來,鄱陽湖有黑魚精作祟,而楊清恪生有根氣——說白了,命格奇貴——於是天師想要借他的氣運斬殺黑魚精。

果然,過了不久,楊清恪一手提著黑魚頭,立在浪潮之上,連衣服都沒濕。

“龍虎山是人間門名山,龍虎山天師想必也是正統修道之人,總不會做傷天害理之事吧?”

那楊清恪後來還當了大官,也不像是命格有傷的樣子。

蘭青青說:“天師那黑魚精沒辦法,於是借楊清恪的命格斬殺黑魚精。白素素拿那妖道沒辦法,於是借我的命格救下她的孩子。兩者又有什麼不同?”

鳳君也說了,她命格奇貴,不會被惡人所傷。

“人各有命,她那兩個孩子本來就是要死的。”

判官說。

蘭青青笑了:“人各有命,難道芸芸眾生不是各有命格?白素素的孩子是該死的,難道被黑魚精作祟害死的人命,不是該死的嗎?若他們不該死,天命怎麼會讓他們死呢?”

“天師見黑魚精殺人,於是斬殺黑魚精,救下應該被黑魚精殺死的人,這是逆天改命。白素素不忍自己孩子死去,於是請我救下孩子,也是逆天改命。兩者有何不同?”

“可是、可是……”

判官急了:“白素素隻是一介狐妖,怎麼能和天師相提並論?”

“人妖有彆,有的事情,人做得,妖就做不得!”

蘭青青深吸一口氣。

好,終於說到點子上了。

“你說人妖有彆。”她的目光越過判官,直直地落在司命的身上。

“我卻要說,在法律的麵前,人與妖,都是平等的。”

“平等地受約束,平等地受利益,犯了錯,也要平等地受懲罰。”

“白素素,並不因其生而為妖,就要背負與生俱來的罪孽。”

“來駁斥我吧,用你們的觀點駁斥我。”

“我會一一反駁回去,讓你們知道,你們的觀點是多麼的錯誤,而我的觀點,又是多麼的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