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抗辯事由 她被一個凡人嚇破膽了……(1 / 2)

聽完朱三娘的話, 蘭青青大為驚奇。

不是驚奇於她居然要用自己說過的話駁斥自己,而是驚奇於——

“我居然都有狂熱粉絲了?”

“白素素的案子在你們妖界傳播得有那麼廣嗎?”

“那是當然。”

朱三娘點頭:“你現在在我們妖界,可謂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誰不知道有個膽大包天的凡人, 為了一介狐妖, 居然上了天庭,找司命仙君伸冤?數千年來, 沒有一個人肯為妖怪做到這個地步。”

最重要的是, 她還成功了。

“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要認識你。若非你是帝星之女, 又與鳳凰過從甚密, 恐怕早已被那些大妖們生吞活剝了吧。”

蘭青青有些奇怪:“我明明幫了一個妖怪,為什麼卻有妖怪想要害我?”

“當然是因為, 他們是壞人。”

朱三娘理所當然地說:“你不會以為, 所有的妖怪都和那隻狐狸一樣, 不僅沒有自保之力,還傻得可愛吧?”

了解了白素素的遭遇後,朱三娘覺得, 她之所以會那麼慘, 歸根結底,還是因為太弱, 又太蠢的緣故。

因為弱小, 所以才會被凡人攀誣,送入地府,被閻王糊裡糊塗地,當作安撫一個凡人的犧牲品。

因為愚蠢,所以才會乖乖地受那三世劫難,每一世, 都被那凡人害得鮮血淋漓,卻還忍不住愛他。

若是此事落到她朱三娘的頭上,她一開始,就不會讓齊氏孝子的魂魄有機會囫圇個兒地下地府。

不是想告我嗎?那就用毒汁把你的魂魄浸透,讓你眼不能見、口不能言,到了閻王殿前,也說不出一句伸冤的話。

就算那齊子僥幸將她告了,她也要在閻王殿前鬨上一場,叫閻王明白,孝子難纏,她更難纏。想把她賞給孝子,好叫他息事寧人?做夢!

若是閻王真的不懼她鬨,也命她隨那孝子三世輪回,那在這三世輪回裡,就彆怪她用法術將那孝子當作豬狗一樣對待,如此三世。

再退一萬步,就算她真像白素素那樣,在三世輪回裡吃儘了啞巴虧,最後還為了救孩子被判下血池地獄,她也不會像白素素那樣坐以待斃,等什麼凡人來救自己。

大不了,她就把齊國棟和那些來拘押自己的鬼差都殺了,從此遠走高飛。

隻要不被抓到,過個幾百年風平浪靜了,又是一條好漢。

明明有這麼多條路可以走,這麼多辦法可以自救,白素素居然還會淪落到差一點就下血池地獄的程度。

真是太弱了!太蠢了!

雖然同為妖類,但在朱三娘心中,她和白素素,不是一樣的人。

白素素如今遭遇的一切,都是她自作自受。

換了她朱三娘,一定不會淪落到這般田地。

因此,她不僅不同情白素素,反而對她的遭遇嗤之以鼻。

怪不得凡人、閻王和神仙都欺負她,都瞧不起她呢。

我是妖怪,我也瞧不起她!

白素素的脫罪,並沒有讓她為之觸動,隻是讓她覺得——原來還會有人去幫那麼蠢的人。

而且居然還成功了。

數千年來,從來沒有人敢,也從來沒有人能做到的事情,叫那個凡人做成了。

她就像是在雉雞的群裡發現了一隻丹頂鶴的獵人一般,不僅沒有為鶴的風姿折服,反而被勾起了狩獵的心。

要是能把那個凡人弄到手裡,囚禁她,折磨她,觀賞她,該多有意思。

她知道,起了這種心思的妖怪,不在少數。

光是她能叫出名字的,就有好幾位。

但大家都按兵不動,不敢做第一個出頭鳥,就是因為畏懼鳳凰與帝星的威勢。

沒想到她不去找那凡人,那凡人倒自己送上了門,還想讓自己認罪伏法。

朱三娘覺得十分好笑。

若是那凡人直接帶著鳳凰與九尾狐殺上門來,踏平她的洞府,叫她以後滾出海市,不許在她的地盤上作亂,那她肯定頭也不回,拋下這一窩孩兒們,自家逃命去也。

弱肉強食,她打不過鳳凰和九尾狐,被趕出家門,她認。

但是,這凡人若是用人間那一套來審判她,要她低頭認罪,乖乖地跟城隍去服刑,那對不起,她不認!

她隻是小本經營,賣貨賺錢,可從不曾違法犯罪!

好笑之餘,又有些竊喜。

這凡人,思維僵化,不知變通。

若她證明不了自己犯罪,豈不是隻能讓自己逍遙法外了?

蘭青青不知道朱三娘心中的彎彎繞繞,她隻是明白了,原來妖怪群體也不是鐵板一塊,也和凡人一樣,有好有壞。

而那群壞妖怪,還因為某種獵奇心理,對自己產生了一些並不友好的——興趣。

若是普通人知道這些,恐怕得嚇壞了吧。

但蘭青青異常淡定。

當了這麼長時間的律師,沒有誰比她更清楚,一個群體裡不可能全是好人。

甚至一個“好人”,在某些情況下,也會變成“壞人”。

永遠對人性充滿希望,永遠不要對人性產生依賴。

這是蘭青青的座右銘。

把“人”換成“妖”,也是一樣的道理。

至於那些妖怪的惡意……

從小擁有充足被綁架經驗的蘭青青表示:習慣了。

身為蘭雅茹女士的女兒,她已經習慣了來自四麵八方的惡意,多一些來自妖怪的,也問題不大。

這些妖怪和蘭雅茹女士的那些仇家相比,唯一的優勢在於,他們擁有一些神奇的法術。

除此之外,無論是對她的仇恨程度,還是綁架她時的執著和創意,都遠遠不及前者。

要相信凡人的智慧!

尤其是在違法犯罪這一途的智慧。

因此蘭青青根本沒在怕的。

她隻是想著,回去之後,要針對這些妖術,做一些反妖術特訓。

不過,眼前需要解決的,是朱三娘的案子。

嫌疑人拒絕承認自己的犯罪事實,堅稱自己無罪。

蘭青青之前也遇到過類似嘴硬的嫌疑人。

這種嫌疑人,一般分為兩種情況。

一種,是對自己的行為真的心裡沒數。

明明乾著殺人放火的事兒,但心裡覺得自己是在拯救天下蒼生。

另一種,是明知自己在作惡,但覺得警察和法官都沒自己聰明,自己能夠通過強詞奪理的狡辯,逃脫法律的製裁。

蘭青青覺得,朱三娘應該是屬於後一種。

她明知道自己賣的那些東西會引人走上邪路,但卻振振有詞——我隻是給他們提供了工具、提供了條件,作惡是他們自己的選擇。

而且,她居然還知道用自己曾經給白素素辯護時說過的話,來反駁自己。

看來朱三娘也明白那個道理——想要反駁一個人的觀點,最有力的論據,是她自己曾經說過的話。

就像她用閻王曾經的判決來反駁閻王一樣。

這讓蘭青青覺得有些驚喜。

她不喜歡和笨蛋辯論,因為辯贏了也沒什麼成就感。

朱三娘掌握了辯論的精髓,是個值得期待的對手。

蘭青青笑眯眯地:“你說,因為我認為白素素在齊氏一案中無罪,所以,你也應當無罪,對吧?”

朱三娘點了點頭:“沒錯。”

“這可都是蘭律師你自己曾經說過的話。你不會要反悔了吧?”

“我當然不會反悔。”

蘭青青說:“反悔是無能的表現。我想要說的是,你的情況,和白素素的情況,有根本上的不同。”

朱三娘輕笑:“我和白氏,有哪裡不同呢?若無白氏之舉,齊母並不會死,若沒有我賣出去的商品,我的顧客不會有害人的能力。但我們卻都不是作惡之人,因此無罪。”

蘭青青問:“你知道什麼是抗辯事由嗎?”

朱三娘搖了搖頭:“不知道,那是什麼?”

蘭青青向她解釋:“就是當有人指責你應當對某項損害負責時,你用來為自己辯護,使自己脫罪的理由。”

哦,原來如此。

朱三娘點頭:“我明白了。”

“白素素的抗辯事由是第三人過錯。”

蘭青青說:“因為齊母是被齊子的小氣和不孝氣死的,這是第三人齊子的過錯,因此可以減輕甚至免除白素素的過錯。”

“試想,假如齊母並沒有生過這位孝子,她一個人生活,養了兩隻雞,某天,雞被狐狸偷走了——她會氣死嗎?”

朱三娘想了想,誠實地搖搖頭:“應該……不會。”

她很想反駁這個凡人,但她還是說不出“齊母當然會被氣死”這句話。

畢竟,生活在鄉下村莊裡的人,誰還沒遭遇過點偷雞摸狗的事兒呢?

要是被偷個雞都會氣死,早死八百回了。

“所以你看,白素素因此無罪。那麼,我們再來談一談,你和白素素的不同。”

“你向某個人用力揮拳,打中了他的臉,他受傷了。隻要你揮拳打人,就一定會有人受傷。所以,我們要懲治揮拳打人的行為。”

“你伸了個懶腰,無意間打中了某個人的臉,他受傷了。但不是你每次抻懶腰,都會有個倒黴蛋無意間路過挨打的,所以我們不懲治抻懶腰的人。”

“帶入到你們二人的行為裡——你賣給顧客害人的藥水,他一定會去害人,一定會有人受害,所以我們要懲治賣害人藥水的行為。白素素偷雞,但不是每偷一次雞,都會有一位大孝子氣死母親,所以,我們隻懲罰她偷竊的行為,而不會把齊母之死也歸結在她的頭上。”

“這就是你和白素素的不同——強因果,弱因果。”

“可是,又不是我指使他們拿藥水去害人的。”

朱三娘說:“他們明明可以克製心中的惡念,不去害人呀。就像你在天庭說過的,拾得黃金的兄弟,明明可以克製貪念,兄友弟恭;遭遇狐狸偷雞的母子,也明明可以母慈子孝,共度難關——買了我藥水的人,如果不想作惡,明明可以把藥水藏起來,一輩子不使用的!”

“他們之所以作惡,都是他們自己的錯,我隻是一個開店賣貨的,我什麼錯都沒有!”

蘭青青笑了笑。

“拾得黃金是天降橫財,狐狸偷雞是遭遇盜竊。”

“普通人的一生裡,誰沒得過一兩筆橫財呢?誰沒遭遇過一兩次盜竊呢?這些都是生活中經常會遇到的事情。”

“但卻並不是每個人,都會在日常生活中,得到一瓶致幻藥物,隻要讓討厭的人喝下去,就能控製她的整個人生。”

“要求他人在常見的事物麵前保持道德,是人性的底線。”

“要求他人在很可能一輩子都得不到的、控製他人人生的權力麵前保持道德,就是癡心妄想。”

“所以,我們要懲罰那些因常見之物而作惡的人,更要懲罰那些將不常見之物放在他人麵前的人。”

“所以,我們懲罰販賣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和致幻藥物的人。因為我們不期望大多數人能在這兩樣東西的麵前保持道德。”

“所以,朱小姐,你的行為,和白素素一點也不一樣。”

“你看,我在陳述你的過錯時,用的甚至是虛擬語氣。”

“我說,‘若是有人買了你的藥水,用於作惡’。我甚至都不知道究竟是誰買了你的藥水,也不確定那人是否已經作惡。僅僅是你賣藥水的這個行為,就足以給你定罪了。”

“朱小姐,你不應該將超出他人承受能力的誘惑擺在他們麵前。你不應該滿足他們的一切欲望。”

“須知,欲望放縱到極致,一定會歸結於作惡。”

就連象牙塔裡的高中生,在接觸了朱三娘的幽靈旅社後,想到的也是利用她的藥水,毀掉他人的人生。

朱三娘冷笑一聲:“凡人,我真是看錯你了。”

蘭青青“嗯?”了一聲:“你怎麼看錯我了?”

“你在天庭之上時,振振有詞地說,你所求的,無非是一個公平。”

“可是現在,你又不講公平了!”

“你可知,我的顧客們所求的,都是哪些欲望?”

“他們有的希望心上人能夠喜歡上自己,有的希望自己變得非常非常有錢。”

“或許在你眼裡,他們貪得無厭,他們放縱欲望,幾近作惡。可是,他們這些欲望,在他人眼裡,卻是唾手可得的東西。”

“生得漂亮、性格討喜的人,隻要招招手,就有數不清的人追求。長相平凡,性格木訥的人,付出多少,都得不到一顆真心。含著金湯匙出生的人,揮金如土都不會有人覺得浪費。家境貧寒的人,想要一件好衣服、一雙好鞋子,就要被視作貪婪。”

“這何嘗不是一種不公平!”

她上下打量了一番蘭青青,像是明白了什麼,恍然大悟:“哦,我忘了。蘭律師你可是出生在天下第一的豪門,又生得美,自然不會理解普通人的不甘。”

“恐怕在你眼裡,那些出身不如你、容貌也不如你的人,居然也有欲望,居然也想要和你一樣的東西,這就是最大的作惡了吧!”

蘭青青搖了搖頭:“不,我倒覺得欲望是最公平的東西。”

“你說得對,我擁有遠比其他人更好的條件。”

“但是,我也有求而不得的東西。比如,我想讓年糕和麻團活過來,但這是不可能的。”

麻團和年糕,是她最開始養的兩隻小狗。

年糕通體雪白,麻團比年糕多了幾縷黑毛。

早在幾年前,它們就壽終正寢了。

“我也有需要非常非常努力,才能滿足的欲望。比如,我想和媽媽一起度過一個完整的生日,不會過到一半,就眼睜睜看著媽媽被一個電話叫走。”

不過轉念一想,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應該是比小狗複活更難實現的願望。

“如果我為了過一個生日,就把媽媽綁在家裡,不許她接電話,不許她出門,難道我就不是在作惡了嗎?”

當然,她也隻敢想想。

如果真這麼做了,蘭雅茹女士一定會毫不留情地把她的頭擰下來。

塗靡忽然低笑了一聲,以手掩唇,偏過了頭。

蘭青青莫名其妙地看了他一眼,不知道他是什麼意思,於是回過頭來,繼續對朱三娘說:“就算是神仙,也不能事事如意。人活在世上,誰沒幾樣求而不得的東西。”

“我和你的顧客們唯一的不同,就是我不會為了實現我的求而不得,就去作惡。”

“無論你將你的顧客們描述得多麼可憐,多麼不甘,多麼委屈,都無法掩蓋他們為了實現自己的欲望而去傷害他人的事實。”

“他們委屈,被他們用藥水控製的人,就不委屈了嗎?”

朱三娘恨恨地咬牙,卻無可奈何。

她知道,自己在這場辯論裡輸了。

這凡人實在牙尖嘴利,難怪連神仙都辯不過她。

她實在是不甘心。

早知道隻是開個店賣點貨都要被這凡人上綱上線地審判,她就放開手腳,狠狠地斂財了!

她所做的這一切,沒有其他緣由,單純隻是她想要錢罷了。

凡人的世界裡那麼多好吃的、好玩的,都需要錢來買。

作為一個道行高深的大妖,她其實是有能力通過暴力犯罪來迅速斂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