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抗辯事由 她被一個凡人嚇破膽了……(2 / 2)

但同樣的,她也懂得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的道理。

她有道行,自然有比她更有道行的人存在。

而且那人,說不定還是個嫉惡如仇的所謂“君子”,到時候,見她作惡,直接替天行道,一道天雷把她劈死了。

她還有那麼多東西沒有享受過,她不能死!

因此,她想出了一個投機取巧的辦法。

她不直接作惡,而是開始“賣貨”。

她是蜘蛛精,能夠產出惑人神智的毒液。

她將自己的毒液提取出來,製成具有不同效力的藥水。

比如,讓人產生情愛的幻覺的藥水,取名情緣。讓人愛恨交織,一會兒想要和對方天長地久,一會兒恨不得掐死對方的藥水,取名情孽。

至於“功”“名”“利”等部的藥水,她乾脆投機取巧,讓服用者自己產生幻覺,覺得自己已經得到了想要的東西。

嗯,隻要他們主觀上認為自己實現了願望就好。

多種功效,任君選擇。

這樣,即使有“君子”找上門來,她也有話說——我隻不過賣給他們一點貨物而已,那些惡事都是他們自己做的,和我沒關係!

想得倒是挺好,隻可惜實施的過程中遭遇了兩次滑鐵盧。

一次是宣傳工作沒做好,花了很多心思做成的藥水,壓根沒賣出多少錢。

一次是被一個凡人找上門來,告訴她,賣藥水也有罪,你給我到城隍廟坐牢去吧!

朱三娘不禁悲從中來,感歎自己的命實在是太苦了。

什麼都沒享受到,就要坐牢去了!

她乾脆將手一摔,又哭又鬨:“我不去坐牢,你殺了我吧!”

“我寧死也不去坐牢!有種你殺了我!把我的神魂打散,從此消散於天地之間。我寧可魂飛魄散,也不要去城隍廟坐牢!”

她活了幾百年了,自然見過被城隍拘押的妖鬼。

周身被鐵鏈子拴著,蹲在城隍廟後暗無天日的牢房裡。

她不要過那樣的日子!

朱三娘一邊鬨,一邊觀察著蘭青青的反應。

她心想,這終究隻是一個二十多歲的凡人,沒見過什麼市麵,沒經過什麼生死。

自己這樣一鬨,她就束手無策了吧?

難道她還能真殺了自己不成?

到時候,還不是手足無措地勸自己不要輕生,要向前看,最後丟城棄地,不再堅持讓自己坐牢,教訓自己兩句,就放自己離開?

她心中十分有把握。

所謂君子可以欺之以方,這種懂得太多道理,道德感又太強的人,是經不起她這樣一哭二鬨三上吊的。

隻要自己鬨一鬨,她就會放過自己啦~

為了使自己的“鬨”更有可信度,朱三娘還伸著脖子要往塗靡手中提著的劍上撞:“殺了我吧!這就殺了我吧!”

當然,她收著力呢,沒有真的下狠手撞上去。

畢竟她不是真的想讓自己的脖子上多一道疤。

她心想,凡人,你該出手了吧?

你應該手忙腳亂地搶過那柄劍,勸我有話好好說,不要隨便輕生了吧?

果然,在她即將撞上那柄劍的前一秒,蘭青青的聲音傳來:“快住手!”

那柄劍,也被蘭青青從塗靡的手中搶了過來。

朱三娘心中得意,麵上還是梨花帶雨地說:“蘭律師,你不要攔我,你讓我死了算了!”

蘭青青手持利刃,卻沒有像朱三娘預料中的那樣,說些勸她彆輕生的話,反而問她:“朱小姐,你知不知道,除了第三人過錯之外,還有什麼抗辯事由,能夠讓人脫罪?”

忽然之間,朱三娘有種不妙的預感。

她愣愣地搖頭:“我不知道……”

她剛剛才知道抗辯事由是什麼東西,怎麼會知道它有哪些?

蘭青青微微一笑:“是受害人同意的行為。”

“受害人同意加害人的行為,並同意承擔損害結果。”

“比如,您剛剛說,讓我殺了您。”

朱三娘汗毛倒豎。

“那麼,我就恭敬不如從命了——”

蘭青青雙手持劍,高舉過頭頂,向著朱三娘狠狠劈下!

朱三娘瞳孔驟然收縮,等反應過來時,已經飛快地翻滾到了一邊,險險避開了劍鋒。

她回頭看去,不由得被驚得激起了一身的冷汗。

那劍鋒所到之處,地麵竟被劈出了一道深深的裂隙!

這柄劍,是朱三娘早年得的一柄神兵利刃。

斬金斷玉,削鐵如泥。

即使是被一個凡人拿在手裡,也能發揮出驚人的力量,足以劈開巨石,也足以劈碎她的腦袋。

這凡人一點都沒收手的!

蘭青青歪著頭,微微一笑:“哎呀,你為什麼要躲?”

“難道,你其實是不想死的?”

廢話,誰會想死!

朱三娘聽到了輕輕的“哢噠哢噠”的聲音,許久後才反應過來,那是自己牙齒打戰的聲音。

朱三娘不敢再鬨。

她知道——不,她確信,如果她再敢說出一句“想死”,那凡人就會毫不猶豫地再斬一劍!

甚至,如果自己躲開,她還會叫鳳凰和九尾狐按住自己,再親手砍下她的腦袋!

反正,是她自己說的想死!

她不想承認,但又不得不承認,她一介大妖,被這個凡人嚇破膽了。

這個凡人根本不吃她胡攪蠻纏的那一套。

你不是以死相逼嗎?

那你就去死吧,我親手送你一程。

這哪是什麼未經生死的年輕女子,這分明就是活閻王!

有這膽量,難怪敢上天去,和神仙叫板。

朱三娘微微垂著頭,低聲說:“我不想死。我不想死。求蘭律師饒命。”

彆殺她!

蘭青青滿意地點點頭。

很好,犯罪嫌疑人終於認罪伏法。

她被高強度綁架的那幾年,跟著安保總監學過幾手冷兵器的使用,沒想到這時候派上了用場。

那位安保總監教自己劍術的時候,應該也沒想到,自己不僅拿來自保,還會拿來威逼……呃,勸服犯罪嫌疑人吧。

“既然朱三娘已經認罪,那麼,接下來就交給城隍先生了。”

她看向站在一旁驚掉了下巴的祝玉:“我聽說城隍的職務和古時候的縣令類似,監管轄區內行政、執法和司法。把她交給您,您應該既能審判她,又能給她執行處罰,對吧?”

城隍廟,前門是法院,中間是政府,後院是監獄。

職能很全麵。

祝玉:……

祝玉:你彆叫我先生了,我實在害怕。

他幾百年沒見過如此生猛的凡人了。

雖然是個不怎麼上天的地仙,但連朱三娘都聽說了和神仙打官司的凡人,祝玉怎麼可能沒聽說。

他隻是沒想到,能在這裡親眼見到她本人而已。

而且本人比傳聞中還要凶猛。

麵對大妖,麵不改色,提起劍來就是砍。

連妖怪都被她嚇得魂飛魄散。

看著她手裡提著的劍,祝玉本能地想要滿足她的一切要求。

畢竟他可不想也挨一劍!

但是……

他有些為難地撓撓頭:“蘭律師所言極是,不過,那都已經是上百年前的事情了。”

那時候,他是名副其實的城隍爺,名下有一座城隍廟,還有一些下屬給他打工。

但現在,城隍廟已經變成了博物館,下屬們不是變成藏品,就是各奔東西。

他就算把這個蜘蛛精帶回去了,也沒處安置她。

原先關押犯事妖鬼的地方,現在改造成了博物館的職工食堂。

他又不能把蜘蛛精關在鹹菜壇子裡!

對職工的腸胃健康不好。

他把這些為難之處對蘭青青說了,蘭青青摸了摸下巴:“這倒是……”

連派出所都有個暖氣片子可以用來拷嫌疑人呢,博物館可是個公共場合,沒處關押朱三娘這個麼大活人……大活蛛。

又不能讓祝玉另找個地方關押朱三娘。

不諳世事的妖怪們不認識祝玉身上的製服,她可認識。

博物館夜班保安,一個月的工資大概隻有三四千。

在海市,這點工資能租個房子住、養活好自己就已經很不容易了,哪還有能力額外租個地方關押犯罪妖怪啊。

也不能讓人把自己家騰出來當監獄吧……

不過,她不知道的是,祝玉連房子都沒租。

反正他是城隍,不需要睡覺。

晚上的時候,就在博物館裡上班。

白天的時候,就在海市各處溜達。

省下的錢,都用來捧角兒。

他有個施展了袖裡乾坤的小手提箱,隨身帶著,裡麵都是高價收購的焦泉客的周邊,還有衝銷量買的各種雜誌。

他為了捧角兒真的儘心儘力,好在焦泉客沒有辜負他,一直專注搞事業,讓他這個事業粉十分欣慰。

聽說城隍廟沒處關押自己,朱三娘的眼睛又微微亮了起來。

“蘭律師。”

她揚著臉,討好地對蘭青青笑著說:“您饒過三娘這一次吧。三娘保證,以後一定潛心向善,再不作惡了。”

她從襯衫口袋裡掏出一張銀行卡,遞到蘭青青的麵前:“這是我開辦幽靈旅社以來所有的收益,我自己一分錢不留,都給您。今晚之後,我就把幽靈旅社關掉,孩兒們也遣散掉,網上的那些帖子,我也不發了。”

“我再也不禍害人了,我隻一心修煉,彆的什麼都不管。”

“蘭律師,求求您大人有大量,饒過三娘這一回吧!”

蘭青青無奈:“你既然知道我是律師,就應該知道,律師是沒有審判權,也沒有執法權的。你要求饒,應該向那位城隍先生求饒。你要求原諒,應該像你的受害者們求原諒。”

朱三娘咬了咬唇,又哀求祝玉:“城隍爺,饒了小女子吧!小女子日後一定在家供奉您的神像,早晚奉香!”

祝玉緩緩搖了搖頭:“你的確作了惡,我身為城隍,不可能因你幾句求饒,就饒過你。”

“但我沒有地方關押你,這卻是事實。”

“這樣吧。”

他以拳擊掌:“如今城隍廟改建的博物館,正在對外招聘食堂打飯員工。工資不高,隻夠溫飽,因此壓根沒人應聘。”

“著你明日前去應聘,入職之後,將工資全部以匿名形式補償給受過你毒藥殘害的凡人,直到他們壽終正寢——當然,要先將他們的藥性解開。”

“這個過程,我和蘭律師都會監督你的。如果你敢偷懶耍滑,或者又動了什麼害人的心思,那我就隻好請動天雷,劈散你的神魂了。反正,這都是你自己要求過的。”

朱三娘大喜過望:“小女子遵命!”

雖然去博物館食堂打飯是個苦差,但在下班時間,還有自由,這已經遠遠超出了她的預期。

她原本以為自己會被關在一個小隔間,連太陽都看不到。

而且,這刑罰還是有期限的。等那些凡人都壽終正寢,她就真正自由了。

凡人的一生,不過幾十年,她等得起。

幾十年後,她又是一條好……呃。

看了看蘭青青的側臉,她默默地想,幾十年後,也還是當個安分守己的妖怪吧。

彆再合計著賺不義之財,暗戳戳地禍害人了——會被凡人狠狠製裁的!

嗚嗚嗚,想她也是個聲名在外的大妖怪,海市的蜘蛛精們,誰沒聽過她朱三娘的名號?

她那一洞的孩兒們,都是仰慕她的威名,上門求她庇護的。

朱三娘沒有生過孩子。

她留存於世的血親,隻有一個同母弟弟,名喚朱七。

其他的五個兄弟姐妹,都早早地死了。

想到自己隻剩這麼一個親人,還利用他的職位給自己的幽靈旅社衝業績,朱三娘就覺得,自己似乎有些對不起這個弟弟。

哎呀,小時候一起生活的時候,欺負他欺負慣了。

“蘭律師。”

朱三娘期期艾艾地說:“我這次開幽靈旅社,聽說給朱七造成了不少的困擾。您回去後,若是方便,就請告訴他,姐姐覺得挺不好意思的。”

姐姐在這裡掙錢,連累弟弟差點失業。

“你為什麼不自己去找他呢?”

蘭青青有些奇怪。

“城隍先生隻說讓你去打飯,沒說限製你的自由啊。”

想見朱七,可以自己去嘛。

朱三娘眨了眨眼:“可是他不會想見我的。”

“準確來講,他應該不會想見任何和他母親相關的人。”

“為什麼呢?”

“因為,呃……”

朱三娘麵色為難:“他小時候親眼看見,他父親被母親吃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