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鳳君提桶跑路了? 蘭律師,我終於找到……(2 / 2)

白素素回道:“再往前幾百年,遇上龍王發怒,的確是要熱死人的。”

不止是熱死人。夏天赤地千裡,禾苗枯死,秋天顆粒無收,到了冬天,凍餓而死的人,能把閻王殿擠個水泄不通。

“所以,那時候,若是天上不下雨,村民就去龍王廟求雨。”

要是求了許久還求不來,就把龍王像拉去遊街,換一種方式求雨。

“雨是龍王負責下的嗎?”

蘭青青有些好奇。

白素素點頭:“四瀆龍王,各有司掌。咱們海市這邊的晴雨,就是歸東海龍王掌管的。”

蘭青青看了看萬裡無雲的天空,心想,這位龍王,看起來有點不太敬業的樣子。

看懂了她的表情,白素素也有些無奈:“東海龍王,他,呃……”

她努力想出了個褒貶色彩不那麼濃烈的詞兒:“他很會開枝散葉,家庭情況比較複雜。可能家族事務占據了他大多數的精力,所以在履行本職工作的時候就有些敷衍……”

蘭青青了悟。

懂了,被家事牽絆的男人。

“他是不是娶了很多老婆?”

“娶了九個。”

“果然。他是不是有很多兒女?”

“不止有很多兒女,還有很多嶽父嶽母,大舅子小舅子,大姨子小姨子,兒媳女婿,孫子孫女,外孫子……”

“停停停。”

蘭青青聽得頭都要大了。

“……這麼多人,把整個東海龍宮擠得水泄不通,每天光是他們之間的雞毛蒜皮,就夠龍王喝一壺的了。”

白素素意味深長:“再加上九個老婆爭風吃醋,兒子女兒爭權奪利……老龍王真是難啊。”

正因如此,從幾百年前,他就偶爾在行雲布雨的時候掉鏈子。

畢竟家事太忙。

蘭青青默默點頭。

讓你娶九個老婆,活該。

“啊,我想到了。”

白素素以拳擊掌:“蘭律師,咱們今天去海邊遊泳吧。”

“離市內不遠,開車半小時就到了。”

她有些期待地伸伸胳膊:“我也好久沒穿過泳衣了。”

“可以。”

蘭青青點頭。

她也等不及去一個有風有水的地方涼快涼快了。

這沒有空調的辦公室,她是一刻也待不下去了。

“好耶!”

白素素舉手歡呼。

她早就準備好泳衣泳鏡了,這回能遊個痛快了!

半小時後,蘭青青和白素素一人抱著一隻小狐狸,踩上了柔軟的沙灘。

興許是天氣太熱,整片沙灘隻有寥寥幾個人。

蘭青青把自己抱著的小狐狸放在沙灘上,揉了揉毛茸茸的耳朵:“特意給你們選了寵物友好的沙灘,去玩吧。”

她算是看出來了,這倆雖然能變成人形,但對自己的物種認知應該還是狐狸,平時能不變人就不變人。

看見藍汪汪的海水,小狐狸早就興奮起來了,在她懷裡的時候就不住撲騰,此時更像是離弦之箭一般,“噌”地竄了出去。

白素素四下張望,見無人注意自己,偷偷用法術搭好躺椅和陽傘,招呼蘭青青:“蘭律師,這邊。”

蘭青青打了個哈欠,躺在躺椅上,吹著海風,用浴巾蓋住臉,幾乎要睡了過去。

正在半夢半醒之間,她忽然聽到一陣叫嚷。

“……賠給我!十幾萬的機子……”

“你怎麼不說話?想要裝傻充愣?告訴你,該賠多少就得賠多少,我不會訛你,但你也休想少賠一分錢!”

什麼什麼?賠什麼?

她一把扯下臉上的浴巾,坐起身來:“發生什麼事了?”

白素素已經遊了一輪回來了,正在舒展筋骨,準備再遊一輪。

“哦?你說他們?”

她頭也不抬,指了指發出聲響的地方:“剛剛有個攝影師在那邊拍照,拍著拍著,忽然發現自己錢包被偷了,喊著讓人幫忙抓小偷。有個路過的人正好看見了逃跑的小偷,幫他抓了,結果他就不樂意了。”

“有人幫他抓小偷還不樂意?”

白素素笑了笑:“那個路人為了抓小偷,抄起他腳邊的工具包就扔了過去。小偷是抓住了,工具包裡的東西也泡了水。那包裡是他的攝影器材,據說是值十幾萬。”

她指了指:“喏,正讓人賠呢。”

蘭青青抬眼望去,就看見一個穿著夏威夷風花褲衩的男人正拎著一個帆布包,對麵前的人大喊大叫。

站在他麵前的,是個長發微卷,穿著西裝件套的男子。

誰會在沙灘上穿西裝?

蘭青青挑了挑眉。

那人穿著西裝,卻赤著足,漆黑的長發被水打濕,貼在額前、臉側,身上卻是乾爽的。

有些古怪。

蘭青青轉頭問白素素:“你看,他像是個妖怪嗎?”

她現在已經養成了習慣,看見舉止怪異,長得好看的人,先問對方是不是妖怪。

白素素拉伸的動作一頓,看了看那男子,有些遲疑:“……不好說。”

蘭青青歪了歪頭。

白素素解釋道:“我在他身上看不出妖氣。要麼,他是個人,要麼,他是個比我強大得多的妖怪。”

“不過……”

她的表情微妙了起來:“我總覺得,他的身上有股……”

“有什麼?”

“……有股海鮮味兒。”

海鮮?

難不成是剛上岸的妖怪?

這是海底友人啊。

蘭青青決定儘一儘海市人的地主之誼。

讓海底友人體會一下海市本地的熱情。

她站起身來,把浴巾扔在一邊,忽然想到:“這片海灘,是不允許拍照的,對吧?”

大多數有人經營的海灘,都有經營者提出的準入要求。

像這片海灘,就是不允許攜帶食物,也不允許拍照的。

白素素點點頭,指了指不遠處“禁止拍照”的立牌:“沒錯。”

蘭青青懂了。

她走到單方麵爭吵的男人麵前:“這位先生,請您稍稍安靜一下好嗎?”

男人被人打斷,本有些不耐煩,回頭看見蘭青青,卻眼前一亮:“這位小姐,有沒有興趣做我的模特?”

蘭青青有些好笑。

器材都被海水泡了,還有心思找模特呢?

“不好意思,我個人不喜歡被拍照。”

蘭青青熟練地按下了他手中躍躍欲試的鏡頭——那應該是他唯一一台幸免於難的相機——“如果我的影響出現在了你的相機裡,那我想,我們之間就要有些衝突了。”

男人纏綿地笑笑:“和您這樣的美人糾纏在一起,是我的幸運。”

蘭青青一時被肉麻到了。

原本安靜聽罵的黑發男子此時忽然開口:“這位姑娘,這是我與他兩人之間的事情,您不必插手。”

蘭青青知道他不想連累自己,於是擺擺手:“您不必如此拘謹,我不是一個怕麻煩的人。”

拿著相機的男人不知從哪裡摸出來一張名片,遞給蘭青青:“您不怕麻煩?那正好,我的朋友們都說,我就是這個世界上最大的麻煩。我叫馬昌明。獨立攝影人,認識一下。”

名片印得花裡胡哨,名字下麵印著長長的一串頭銜。

蘭青青於是認定,此人和自己一樣,是個挺會主動鑽營的商業人士。

蘭青青接過名片:“幸會,我……”

她剛想反手回一張名片,卻發現自己換了泳衣,沒帶名片。

……算了,也不是什麼必須拉客戶的場合。

“……我姓蘭。”

馬昌明微笑:“蘭小姐。”

“我剛剛聽人說,馬先生的錢包差點被人偷了,是這位先生幫您找回來的,是嗎?”

馬昌明輕輕點點頭,隨即抱怨道:“這人下手忒不知輕重,居然用我的器材包來砸小偷!”

蘭青青低頭看了看他包裡的東西,粗略估計,這一包器材的確值十幾萬。

“但是,馬先生,的確是你主動叫人幫你抓小偷的,對吧?”

馬昌明說:“是我叫的,但他也不能把我的器材……”

“馬先生!”

蘭青青打斷他:“這位先生是為了保護你的財產不受損失,才向小偷扔出的器材,這是一種緊急避險行為。那麼,隻要他這個緊急避險所造成的損失,沒有超過應有的限度,你就應當自行承擔,不應向他追責。”

“可是這明顯超出正常限度了呀!我的錢包才幾個錢,這些器材可值十幾萬。”

“沒錯。”

蘭青青點頭:“你的確承受了十幾萬的損失。但,我剛剛說的‘損失’,是大眾普遍認為的損失。”

“在一個禁止拍照的海灘上,一個男人腳下放著一個帆布包。馬先生,如果是你,你會認為包裡裝著什麼呢?是泳衣泳鏡,還是十幾萬的攝影器材?”

馬昌明沉默了。

“馬先生,把不應當出現在某地的貴重物品帶來某地,是對自己財產的一種不負責任。”

“那麼,這份損失,也應當由你自己承擔才行。”

馬昌明欲言又止,最終提著包走了,沒再說賠償的事情。

蘭青青舒了口氣,轉向一言不發的黑發男子,卻發現對方正以一種奇異的神情看著自己。

“怎麼了?”

男子期待地說:“剛剛你說,你姓蘭?”

蘭青青點了點頭:“沒錯。”

男子激動地握住她的手:“太好了,蘭律師。”

“我終於找到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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