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以前是讀過書的,林歲記得在她上幼兒園的時候,爸爸教過她寫自己的名字,那個時候他的字寫得很端正,很漂亮。
十年前的一場工傷事故,帶走了爸爸的右胳膊,和他的笑容。
沒有拿到賠償,也沒有拿到失業金,失去了一個勞動力的他們家,也從一戶普通人家,變成了掙紮在溫飽線的家庭。
即便如此,他們三個人也艱難地把日子過了下來。
媽媽常常摸著她的臉說,歲歲,你是我們的希望。
她一點點長大,眼看著日子也一點點變好。
但現在,她卻要走了。
如果她走了,爸爸媽媽從此以後怎麼辦呢?
……
林小玲的蔥油拌麵做得很好,蔥油味噴香十裡,麵的軟硬程度也適中。
林歲以前最喜歡這一口,但今天卻有點吃不下。
她攪了半天麵,忽然悶悶地說:“我可不可以不和他們走?”
“結果沒出來,還不一定呢。”
林華試圖阻止這個話題,“先吃飯,不聊這些。”
林歲卻偏要說下去:“我就是爸爸媽媽的孩子,我不想去鐘家。”
林小玲想了一下:“可是鐘家會有很漂亮的大房子的,你不是一直很想要住大房子嗎?”
“我現在不想要了。”
林歲說。
她確實曾經幻想過,如果有一天她們住到電視裡播出的那種幾層樓的豪宅裡該有多好,她要兩間屬於自己的房間,一間睡覺,一間放書。
但在所有的幻想裡,她都和爸爸媽媽在一起。
她知道人會長大,她也不會永遠和爸爸媽媽在一起,但至少此刻她無法想象自己離開爸爸媽媽,認一對新的夫妻當父母的場景。
林小玲摸了摸她的臉,帶著無限不舍與愛憐,最終也隻能說:“先吃飯吧。媽在呢,沒事的。”
林歲故意吃得很慢,仿佛這樣就能無限放慢時間。
她吃一口,就要抬頭看看牆上的掛鐘。
還有一個晚上。
對她來說等待死刑宣判一樣煎熬。
“想什麼呢?”
林華說,“麵都快乾了。”
“……”
林歲慢吞吞咀嚼著麵條,說,“想小時候的事情。”
“你還敢提你小時候。”
林小玲笑了起來,比了一個五六歲孩童的高度,“我可記得你才這麼大點的事情,每天都特彆吵,和個小祖宗似的。晚上九點多了還鬨著要一個人去外麵玩,也不知道是被什麼迷住了,我們不讓你去你就哭。”
“……”
林歲噎了一下,“不可能吧。”
她小時候哪兒有這麼丟臉。
“我可不會記錯。”
林小玲笑著低頭削蘋果,“那個時候你爸總是騎車帶你,你還記得嗎?”
這個林歲倒是想起來了:“我記得。”
她很小的時候不愛坐後座,就喜歡坐自行車前麵那根杆子上。
等大了一點,前麵坐不下了,就坐到了後座上,結果第一次腳就被卷進了自行車的輪子。
“都怪我爸。可疼了。”
她做了個委屈的表情,“我現在腳上還有那個傷口呢。”
“怪我?好,怪我。”
林華難得地笑了,帶著一點追憶的悵然,“你那個時候還特彆倔強,痛得臉都變形了還堅持不哭出聲來。”
林歲撇嘴:“那是因為我怕我哭得太大聲,你們下次該不讓我坐自行車了。”
他們坐在客廳裡,用四個小時,回憶了林歲的一整個人生。
從咿呀學語的孩童,到如今十七歲,即將成年的高中生,仿佛一瞬間就長大了。
等睡前,林小玲突然商量著問:“今天媽媽和你睡好不好?”
從高中後,媽媽就很少和自己睡了。
林歲隻怔了一下,就毫不猶豫道:“好。”
她房間裡的那張床不算大,但躺兩個瘦小的女人還算綽綽有餘。
“睡吧。”
“明天無論是什麼,媽和你一起麵對。”
林小玲像小時候哄她睡覺那樣,一下一下拍著她的背,“如果是真的……”
她又笑了,“那對你來說是好事啊,你馬上就要變成有錢人家的小孩了,想要什麼都會有的。”
林歲沉默了一下,問:“媽媽也希望我去當鐘家的孩子嗎?”
“隻要你過得好,媽就高興。”
林歲閉著眼,自顧自搖頭。
“媽。”
黑暗裡,林歲輕聲問,“如果我真的不是你的孩子,你說你自己的孩子是什麼樣的?”
“她會不會比我漂亮,比我聰明,比我優秀,比我懂事?”
“不會。”
林小玲親一親她的額頭,聲音微微顫抖,又很堅定,“你就是媽媽最好的孩子。”
林歲抱住了林小玲。
她身上的睡衣舊舊的,是洗衣粉的味道混著陽光曬過的味道,拚湊出獨屬於媽媽的安心感的味道。
“對不起。”
林歲低聲說,“以前我經常不懂事。”
“沒有。”
林小玲輕聲說,“你一直都最懂事了。”
林歲哽咽著說:“那你們能不能……彆不要我。”
林歲很少哭。
記憶裡上一次哭到崩潰,還是在爸爸出事那一天。
她一直比同齡的孩子們都要早熟,更能承受生命中的意外和打擊,同學因為一次小考失利難受一整晚的時候,她已經收拾起心情寫下一道題。
但這一刻,她把臉藏在枕頭裡,後知後覺的痛襲來,讓她哭得泣不成聲。
為什麼命運是這樣的呢?
林歲相信這個世界上有神。
雖然政治課教過她唯物主義,物理課教過她世界運轉的基本願意。
但她從小能看見異光的那隻眼睛,教過她辨彆人性和發現奇跡。
神明啊。
如果你能聽見我的祈禱的話,就讓我一覺醒來,一切恢複如常吧。
我要永遠當爸爸媽媽的小孩。
拜托你了。